「警界要闻」济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两名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

「警界要闻」济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两名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

「警界要闻」济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两名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

10月22日,济阳区公安局依法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李某东(男,50岁,济南市市中区人)、李某震(男,32岁,济阳区回河办事处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七日的处罚。

8月30日晚上,在济阳区回河办事处某小区,李某震酒后与物业管理人员李某东、玄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停放在小区门口的轿车损坏。随后,李某东为发泄不满,在小区内无故骂街。回河派出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报请县局批准,对寻衅滋事的李某震和李某东作出上述处罚。该案的依法处理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违法犯罪。

「警界要闻」济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两名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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