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給現在的公交公司提出哪些建議?爲什麼?

彩潭深陷


給每輛公交車配備一名安全員,類似於原來的售票員。首先培訓安全員學習公交車的制動、剎車等簡單技術,一旦司機突發疾病,安全員能夠迅速控制車輛。

安全員上崗後的主要職責:1.保護司機不受侵害;2.監督逃票乘客;3.代替司機對詢問站點的乘客給予解答;4.維護乘車秩序,對老弱病殘孕乘客進行建議性照顧;5.對公交車上的人身侵害或犯罪及時提醒、報案或直接干預。

總之,安排一名“安全員”總比安裝一層“隔離欄”好得多,利大於弊。許多事情如果依賴乘客,很不現實,因為乘客沒有這個義務。





壺中歲月指間煙雲


剛看到一個報道,把重慶公交車開到橋下的一事小編都把責任推給公交車司機,我不認為,如果沒有那個女瘋子打人,會有司機的條件反射式的正當防衛嗎?女的就認為,司機開車不敢還手,所以就更加大膽放肆的攻擊司機,如果司機沒開車,她敢嗎?這個不僅僅是司機培訓問題。女的大膽的想法,卻不知道司機敢正當的條件反射式的防衛,結果害人害己,如果有法制,有人敢攻擊司機將判刑十年以上,我想她就不會一身試法,主動攻擊司機。誰給她的膽子呢?我想司機都不會那樣主動找乘客事的,並不是要怎麼怎麼培訓。錯就錯在這個女的太霸道,太高估自己的智商,司機不是主觀犯錯,拿手機,可以說是鈍器擊打司機頭部,這樣會讓司機短時失明或者短時失去理智,而做出條件反射式的防衛也是人之長情。怎麼都把責任推卸給冉師傅呢?就算公交公司再培訓司機,但依然會有這樣的霸道的人,或者是個神經異常的人座公交。這時候司機怎麼辦,忍著疼痛讓施暴人攻擊嗎?這需要一個立法保護司機,而不是一味指責司機和公交公司。全民要提高素質,不然依然還會有這樣的事發生。綜上所述,我不認可小編的觀點。

剛又看見這個分析,見圖片,又反覆看墜江視頻,我覺得公交車司機冉師傅不應該用互毆這個詞來說。他在開車,怎麼也不會膽子那麼大去互毆,他之前可是當過兵的,鐵的紀律他比任何人都懂,是劉姓女子出手並且用手機這個鈍器砸過去的,大家看到這裡,可以用手機敲打一下自己,看疼不,頭髮蒙不。而且他也不能預料這個劉姓女子這麼大膽,這麼喪心病狂而致全車乘客不顧去打他,用右手擋,這是一個很正常的條件反射式的動作。就像一杯開水,你用手一摸,很燙,很快縮回去一樣的道理。劉姓女子第二次又打,還沒有打上司機的頭,劉姓女子就會惱羞成怒可能去奪方向盤,方向盤肯定是往右拉,不會是往左逆行自殺式的動作,這時司機就會往左打方向,校正車頭。誰知這時車已經到逆行方向了,就是碰紅色小車的地方,這就是大家看到的司機怎麼往左打方向的道理,司機絕對不會因為劉姓女子自殺。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司機還認為自己在自己的車道上,往左打方向故意造成一個交通事故,但是這個幾率很小,因為他駕駛室在左邊,如果對面也是個大車,那司機豈不是就掛了。所以這個幾率小的很。唯一就是司機當時判斷失誤,或者頭被手機打蒙,錯打方向盤了。司機當時絕對不會認為劉姓女子會動手的。平常我們開車有時都會打錯方向,何況在外力擊打頭部了。所以就不能用互毆這個詞。

更不能用什麼違反操作規程來定,但是冉師傅是有錯誤的,錯誤就在劉姓女子當時是在找事,前面五六站她都不下車。女的越來越激動,這時司機就應該冷靜,避免產生更大的矛盾激化,因為自己在開車,所以就應該先把車速降下來,直至最後停車。而不是還是那個50碼的速度行車,在那個大橋上,我想都有限速的,最好慢一點通過。冉師傅也沒想到劉姓女子會出手,大不了就是搶方向盤而已,結果直接打頭了,人一下就蒙了。錯打方向盤墜江了。司機的錯誤就在這裡,而不是什麼司機往左打方向了,什麼開車互毆了。大家可以模擬一下當時的狀況就知道了。

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立法立法立法,所以劉姓女子才有那麼大的膽子去行兇,這在國外可能就定性為恐怖了,而我們這裡就是拘留,批評教育什麼的,毫無震懾力。

本人就是一個司機,說的不好,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


神馬浮雲懶貓


公交車是老百姓的出行交通工具,方便快捷簡單實惠,老百姓剛剛能吃飽飯才享受到公共公交車,從前公交只有城市才有。

為什麼現在公共公交近來出現那麼多問題?而且問題幾乎都是發生坐過站或沒到站要求下車的,往往以這個社會發展脫節了。

1⃣️過去即叫即停即叫即落是老百姓習慣方便方式,在沒有受到多少教育的百姓,字也沒多認識幾個?你叫他看什麼站可能看不出來,但他們知道自己到家(到站)了也該下車了。

2⃣️公交按站上下無可否認死規定,也是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可是按站下車這一要求,車內每站的言音有沒有做好提醒?當地方言老百姓聽不聽得懂?這是坐過站主要原因。

3⃣️存在言語不通按站上下車不習慣,司機每站是否有提醒,或用方言提醒?

4⃣️司機服務素質是否有待提升?招聘司機時是否有嚴格要求嚴格培訓才能上崗。

5⃣️新聞媒體電視對公共交通安全大力宣傳報道,讓老百姓人人知道安全出行?按站上下車。

6⃣️隨風入族給多點時間宣傳交通安全法,多點時間給老百姓寬容期?隨叫隨停多點包容過度三五年才全面實施按站上下車,這樣不但雙方互相互利?共同生活安定團結繁榮又何樂不為呢?


農家小通


請公交公司尊重公交司機的工作,別動不動就以被乘客投訴為由,亂對公交司機進行罰款降工資,扣工資,或以下崗下線來恐嚇司機,迫公交司機做什麼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那些公司領導和管理層都做不到的蠢事來為公司帖金,要尊重公交司機的人格,權利和勞動權益,讓公交司機做的開心,不要讓公交司機有思想包伏。


藍天碧水2016



鄭好李999


駕駛室設計安全保護裝置,標貼違法犯罪警示

標語,




易春10115564


你是個傻逼,你的名子叫傻編,司機受到傷害應第一反應是剎車,而不是還擊,停車後你怎麼解決都可以,他就是為了想製造一個事故,想讓打人者賠償,沒想玩笑開大了,掉江裡了還帶走了這麼多無辜的人。罪過。


電跑劉


對萬州的公交安全我覺得三個方面:第一配備安全員,以處理雜事,讓司機專心開車。第二公交公司要加強學習特別是安全意識,當車內發生衝突時,首先要停車確保車輛安全。車輛必須要到站才能上落客,萬州很多公交車不到站停車,讓乘客追著車子跑,很危險如萬州重百站,渝東花園站。就在三年前渝東花園站一位小學女生因追乘公交車被壓斷一隻腳。但還是沒有引起政府部門及公交公司的重視。公交司機到站不停車也時有發生。第三應加強市民素質教育,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除了及時治止以外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全民動員,必要時可就地處理。


鼓樓下的喜鵲


我覺得應該實行全國統一的規定,可以隨時停車,可以從前門上下車,配備安全員等等,為什麼我要這麼講,真的不是唱反調,因為我們這邊的公交公司就經常讓乘客從前門下車,因為車上人爆滿的時候最後上車的乘客沒法從後門下車,還有就是上次坐公交的時候,司機也火氣大,非要讓前門的人擠過去,最後那人不小心踩到別人了,也立馬道歉了,可是那人立馬罵了一句你瞎啊?然後又罵司機有病,這麼多人非讓人擠過去從後門下車,很無語。我的觀點就是,專門寫一條,但凡從公交下車的人不管發生什麼事公交公司一概不負責任就好了,畢竟誰一下車就橫衝直撞的去“碰瓷”?


我繼續灬愛你


首先要完善法條,對擾亂司機正常開車的行為課以重罰。這個需要人大盡快立法。其次,立法完了以後還得能執行到位,而不是和稀泥或放任,使法律成為空文。第三,才是公交公司的措施,比如加隔離板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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