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生活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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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了解到这个遗属生活补助是有的,具体的数额各地不同最高相当于对方养老金的40%左右。不过有些地方在执行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时候忽略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群,这是不地道的,也是不合法的。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生活补贴的依据是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具体说就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您因疾病或残疾而完全丧失能力,您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

老王认为毫无疑问对于遗属生活补助费,社会保险法中的“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包括企业员工,灵活就业的员工和退休人员。都知道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家属的福利待遇好,尤其是涉及到这些补贴的,可有些地区喜欢使用排除法。
老王了解到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福利部的国家统一政策尚未颁布,根据某些省的文件就乱了。有些省的文件规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家属才可以领取丧葬费,遗属生活津贴。其他在职员工由员工所在企业支付遗属生活补助费,灵活就业员工死亡任何人无需支付任何遗属生活补助费用。换句话说,某些省政府的规定实际上架空了社会保险法的第17条。

老王了解到某些省在遗属生活补助费上以人社部的统一政策尚未出台作为客观理由,但“社会保险法”已经确定了基调,大方向已经确定。令人欣喜的是另一些积极的兄弟省份已经出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政策来适应大势所趋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希望某些某些省份可以学习理解社保法好的省来处理,为人民做好工作,防止企业与社保之间的矛盾,为灵活的就业参参保者和企业员工提供遗属生活补助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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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生活补贴吗?

有遗属生活补助费。

夫妻一方有退休金,但另一方没有工作,由有退休金的一方供养的。当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之后,就等去另一方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那么按照规定每个月可以由退休一方的原单位(退休前没有建立统筹制度的)或社保基金每个月支付遗属生活补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怃恤金。遗属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

但丧葬费丶怃恤金和遗属补助金的多少,因为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如湖北省、江西省规定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为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费;

又比如上海市规定的标准为: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再增加30%。

再比如陕西省规定的标准为: 配偶每月生活补助费为死亡职工本人退休金4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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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生活补贴吗?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退休金的人员因病或者是非因工去世后,是有死亡待遇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是包含了三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固定的,2000元。;

2、15个月的救济金,月标准是按照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的退休金计算;

3、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以将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人员可能领取养老金还不是很长。在职时候我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就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余额里面,单位缴纳的部分是缴纳统筹基金,当我们领取的退休工资是先从个人账户里面扣除,使用完后从统筹基金里面扣取,所以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情况就是领取的养老金多少低于账户余额。

退休职工的死亡待遇需要单位经办人在其去世后提供以下资料去申请办理:《死亡证明书》、《火化证》、领取人的身份证等。若有些地区未实行殡葬改革的不能火化的,需要当地县级以上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以上是我了解到的重庆市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后死亡待遇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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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有生活补贴吗?

我不知道题主这里所说的生活补贴指的是哪方面的,那我就自己所了解到的回答一下。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从来没有工资补贴这个说法。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到第二个月就会停止再给其发退休金,所以也就不存在给另一方工资补贴这样的说法。

那就一定没有其他钱吗?当然不是这样的,退休人员去世之后,相关单位还是会给亲人发丧葬费以及抚恤金。这个每个地方的发放资金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去世之后如果其配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话是不能从社保机构领取生活补贴的。当然啦,这个时候是可以全额提取死者的社保基金。

这是大猫的一些了解,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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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事业单位,如果对方去没有工作,等有工作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没有生活补助费用呢?那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去世的一方岁数不大,则配偶自始至终都不会有任何补贴的。但是他们的父亲超过六十岁,母亲超过五十岁,未成年人孩子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遗属补助。补助金额也是随着经济增长而有调整的。等其父母终老或孩子长到十八岁,参加工作后就停止补助。如果还在学校读书,那么就补助到学校毕业为止。

如果另一方达到了一定年龄,就可以办理遗属补助。到六十岁后,按月领取与孩子同等数量的遗属补助,至到死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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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退休金,有退休金的一方去世,逝者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另一方如果木有经济收入,属于逝者供养人员,可以享有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等福利待遇。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国家木有制定统一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因而各地发放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发给固定数额的;

2.有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

3.有以逝者生前月养老金x一定月数发给的。

(二)抚恤金,逝者月退休养老金x一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四、逝者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z山海


这个我最有发言权。江苏国有企业有这个政策



厚余一一天涯


没有补助费。我父亲在无锡工作,家在张家港农村平时我母亲靠我父亲收入来源生活。我父亲在2010年去世,85岁。我母亲80岁,到无锡社保所没有办到。如果在张家港工作能办到。为什么不一样。


思念155159108


我父亲是高级工师退休3年多也就是1989年去世,去世的很早,事业单位,后来事改企,母亲是家属,去年90多岁高龄去世,生前单位给的遗属生补助费460元,按照高级工程师工资的40%,现在一个高级工程师工资是多少,遗属补助根本就没达到这个标准。


用户9113931805744


补助290元怎么生活水电费都不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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