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
11月5日上午,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在我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与往日不同的是,本次庭审从开庭到判决仅用12分钟,这是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加速裁程序规定后,我院首次适用该程序审理案件。
庭审中,法院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案件特点是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推动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本案在被告人自愿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了收案、开庭并当庭宣判,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速裁快审快结的特点。
图/文 韩燕 排版/居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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