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的包里滿滿都是現金 可惜僅12小時就「過期」

36歲的鄭霞(化名),吉林人,離異,獨自帶著一個孩子在蕭山。

不久前她在網上結識了一名男子,一見面對方就出手闊綽,短短6個小時左右,就給了她1萬多元,感動之餘,鄭霞感嘆自己遇到了第二春,遇到了真愛……

當天晚上8時許,鄭霞和“大老闆”正一起在租房裡,突然一群便衣民警敲開了房門,幾人迅速上前將“大老闆”制服,同時也將目瞪口呆的鄭霞帶回了所裡。

“大老闆”的包裡滿滿都是現金 可惜僅12小時就“過期”

▲民警將男子制服

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10月23日下午2點左右,“大老闆”提著一個包來到了鄭霞的租房,一進門就拉開包,露出了一疊疊的現金,鄭霞一下子樂開了花。

買衣服,買包包……只要鄭霞看上的,“大老闆”都毫不吝嗇,當天“大老闆”就在鄭霞身上花了1萬多元。

鄭霞以為“大老闆”是愛她,肯為她花錢,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這些錢是不義之財。

“大老闆”的包裡滿滿都是現金 可惜僅12小時就“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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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離開現場的監控

10月23日上午8點,事主楊先生報警,稱自己放在車內用來付貨款的10萬元現金被盜。

接警後,蕭山臨浦派出所和刑偵大隊偵查員迅速出警並開展偵查工作。

因案發現場監控條件不佳,偵查員調取周邊治安監控,時間跨度從22日傍晚到23日早上,經過大量篩查甄別,民警發現23日凌晨3時許,案發現場不遠處有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拎著一包東西匆匆離開。

根據這個線索,民警一路追蹤,最後在北幹街道轄區某大廈內的一間租房內,也就是鄭霞的房間內,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併成功將其抓獲,此時距離事主報案不到12小時。

經查,嫌疑人張某,浙江新昌人,今年30歲,沒有固定工作,長期混跡社會,曾有多次搶劫、盜竊前科。

“大老闆”的包裡滿滿都是現金 可惜僅12小時就“過期”

10月22日晚10點左右,張某吃完夜宵,一個人在馬路上閒逛,手頭拮据的他一邊走一邊隨手拉路邊停著的車輛車門,企圖碰碰運氣撈一筆。

凌晨3點左右,張某果然“中獎”,事主楊先生的麵包車沒鎖,裡面一個包內還裝著10萬現金,見到這麼多錢,張某眼睛都綠了。

逃離現場後,張某先往自己卡里存了近4萬元,再帶著6萬元現金去找鄭霞。

目前,嫌疑人張某因涉嫌盜竊,已被蕭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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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也要再次提醒大家,汽車不是保險箱,離開時務必檢查車門是否上鎖,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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