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串通投标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治怀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汪治怀在担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诉,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扰乱国家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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