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

七月流火,八月未央,2018年8月22日上午陕西诚意防腐木业有限公司为陇县人民法院曹家湾法庭干警李艳军、郭亚平送来了锦旗一面。

这面锦旗源于一件标的额高达106万元涉及三家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陕西诚意防腐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口头协议承建了位于陕西关山草原的木桩、木栈道等防腐木工程。至原告起诉时止,工程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947296.5元、承担违约金113978元。此案2017年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因管辖权问题移送至陇县人民法院,由曹家湾人民法庭员额法官李艳军承办。李法官接到案件后积极协调联系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未果,李法官没有放弃,在开庭查明事实后,再次组织三方公司进行调解工作。从工程款项争议到工程纳税争议,从履行时间争议到履行方式争议,法官一项项、一步步的解决双方的争议,从当天下午两点一直到明月挂上枝头,终于使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本案终以调解得以处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无不对陇县人民法院法官、干警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人民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社会正义的维护者,社会良知的守护者,忠诚国家、忠诚人民、忠诚法律,刚直不阿、清正廉洁,谦逊文明、勤勉敬业,泾渭分明、不偏不倚,明察秋毫、伸张正义,这就是法官的光荣。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陇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正在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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