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真真是城市套路深!海口市民秦先生就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事情是这样的,此前秦先生竞拍了一套别墅(二手),完成过户后他就准备着要装修了,然而物业却找到他,给出了一份109万的物业欠费,秦先生当场就懵了。

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案例说明:2016年7月秦先生在一场拍卖会中拍下了一套三层别墅,2018年5月份完成过户,准备装修之际却收到了小区物业——海南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109万物业欠费单这笔费用是1992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产生,其中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公摊、水电管网改造以及滞纳金。

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秦先生拒绝缴纳,然后就被物业断了水电,装修无法进行,更别提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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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这109万的欠费横跨24年,属历史遗留问题,而这24年间,这套房子经历了两次转手,这笔物业费也应分为三个阶段:

√1992年至1999年为第一阶段:房子归开发商所有,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

√1999年至2016年为第二阶段:房子抵押过户给成都农商银行,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成都农商银行承担。

√第三阶段:2016年,秦先生竞拍到了这栋别墅。2018年5月完成过户,应承担2018年5月至今的相关物业费用。

问题在于秦先生在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就签署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此文件的交易限制条件里,有一条的内容为“物管服务费欠费滞纳金等,约定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缴纳”底下清楚的标注了109万的金额数额

。(据物业介绍,拍卖前,成都农商银行找物业了解过这栋别墅的瑕疵和欠费情况,因此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才有相关说明。)

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在另一份由拍卖公司让秦先生签字的《瑕疵特别声明》,其中也有相关物业管理费的说明:

发生了啥?买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要先缴纳109万的“欠费”?

然后就进入了秦先生的律师和物业两方扯皮的阶段……

案例总结:国家有规定,物业没资格断水断电的权利,不过这109万如何处理也是个令人头疼的纠纷。那么沃家网小编在此只想提醒大家,房屋购买从来都是大事,再慎重都不为过,有些商品房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二手房,在完成过户前要全部理清再签署购房合同,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要分析清楚,有异议当场提出。

毕竟业主从来玩不过商家的套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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