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雲南每年評15個特色小鎮 每個獎1.5億

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昝娟娟 根據《雲南省示範特色小鎮評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選辦法》》)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全省特色小鎮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2018年開始至2020年,雲南省將每年評選15個創建成效顯著的特色小鎮,每個給予1.5億元以獎代補資金支持,項目建成後,授予“雲南省示範特色小鎮”榮譽稱號。

全省範圍內創建的特色小鎮均可作為評選對象,2018年、2019年注重考核創建過程中投入類和階段性成效,2020年注重考核產出效益類成效。評選指標以定量為主,定性評價為輔,採取打分制進行雲南省示範特色小鎮評選,依據得分排序確定獎補名單。

《指導意見》提出,全省特色小鎮創建工作要瞄準“世界一流、中國唯一”的發展目標,緊扣雲南省多樣的民族文化、眾多的古城古鎮、優美的自然風光、良好的生態環境、鮮明的特色產業等元素,緊緊圍繞旅遊文化產業發展這條靈魂和主線,守住不觸碰生態紅線、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不通過政府違規舉債來建設、不搞變相房地產開發4條底線,聚焦特色、產業、生態、易達、宜居、智慧、成網7大要素,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具有鮮明的雲南特色、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特色小鎮。

同時,這也是《評選辦法》的主要內容。考評包括堅守“四條底線”、聚焦“7大要素”、規劃質量、投資主體、形象進度、取得成效、州縣重視、加分項、一票否決項等內容。

其中,對以雲南世居少數民族,尤其是人口較少民族和“直過民族”為特色創建的特色小鎮將給予適當加分傾斜。有以下情況之一,將一票否決:觸碰生態紅線;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通過政府違規舉債來創建;房地產開發建築面積超過特色小鎮總建築面積30%;違規使用財政資金;評選年度內發生重大負面事件;未按照已批覆的特色小鎮發展總體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創建,或與有關上位規劃存在重大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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