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聯合印發《方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

日前,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等部門聯合印發《儋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解決面向中小學生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

《方案》指出,整治對象有兩類:一類是校外培訓機構。包括教育、人社、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門審批的以及無照無證面向中小學生舉辦教育類培訓業務的培訓機構;另一類是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包括普通高中、義務教育學校及學校管理層、教職員工在校外舉辦的培訓機構。

《方案》明確,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等單位要聯合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和鄉鎮政府、社區、村委會,密切協作,摸清情況,對八類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一是對辦學場所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二是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且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證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三是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四是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五是培訓與招生掛鉤。六是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不規範辦學行為。七是教研機構和培訓機構與校外培訓機構有合作行為。八是有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方案》要求,針對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要及時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辦整改。對無照無證的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有照無證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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