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情種”元稹,貶一次,愛一個,留下千古愛情絕句。

元稹到底是“渣男”還是“情種”?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他對待女人的態度常常讓我想起金庸先生《天龍八部》裡的大理鎮南王段正淳,段正淳是刀白鳳的丈夫,他同時又是秦紅棉、甘寶寶、阮星竹、李青蘿和康敏的情人,而且他跟這些情人幾乎都育有子女,木婉清是他跟秦紅棉的女兒,鍾靈是他跟甘寶寶的女兒,阿朱,阿紫是他和阮星竹的女兒,王語嫣是他跟李青蘿的女兒,小說的主人公之一,一直被當作他親生兒子的段譽卻是他正牌夫人刀白鳳與段延慶所生。即便是可以納妾的唐代,男女之間的愛情依然是排他的,於是秦紅棉用箭射他,康敏用牙咬他,刀白鳳乾脆有了外遇,王夫人要將他作花肥,阮星竹要也用刀砍他……但正如段正淳所說,他在對待每一份感情時,都付出了真心,對每一個女子他也不偏心,甚至他的情人也都漸漸認可,認為他“一向都這樣”。但說得過去的有一點,當情人們相繼死去的時候,他也殉情而死了。

歷史上的“情種”元稹,貶一次,愛一個,留下千古愛情絕句。

(《天龍八部》電視劇裡的段正淳)

今天我們就來藉著讀元稹一首詩的,順道捋一捋元稹的情史,因為這一首詩是他所有情詩裡最有代表意義的情詩,是寫給他的元配夫人韋叢的。詩名《離思五首》,今天我們重點讀第四首,全詩如下: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既然詩名離思,當然是悼詩,是他的元配夫人韋叢死後寫的。

一、一次政治婚姻促成的恩愛夫妻

元稹跟妻子無疑是有真感情的,雖然這份婚姻來得不那麼光明磊落,他娶韋叢時,雙眼盯的是韋家的權勢,這樁婚姻不是為了愛情,這顯然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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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與韋叢)

貞元十八年(803年),元稹在前一年參加吏部的考試落榜之後,終於登書判拔萃科第四等(同榜的還有白居易),授秘書省校書郎,元稹雖然是為北魏宗室鮮卑族拓跋部後裔,但到了他這一代,早已沒落的不成樣子了,要想在仕途上有所發展,他急需要找一個實力足夠的靠山,就在這時,當朝太子少保韋夏卿看中了他的才華,於是很快促成了他與小女韋叢的婚事,留守東都洛陽的韋夏卿不捨得女兒離開自己,元稹夫婦就住在東都洛陽履信坊韋宅,為了工作,元稹不得不長期來往於長安和洛陽之間,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是一次“倒插門”式的婚姻,為了前途,元稹忍了。

當然,還有另一個原因是韋叢足夠賢惠,雖然得到韋家接濟,元稹的家境顯然還很貧困,小兩口過得很緊巴,更何況不停育有子女,從小在優渥環境里長大的韋叢非但沒有嫌棄,而且用揉弱的肩膀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從元稹的詩文來看,韋叢當然是足夠漂亮的,而從韋叢20歲嫁與元稹到27歲病故,七年之間,她為元稹生下了五子一女,七年生六子,生子太頻繁了,於是有人懷疑,韋叢的去世原因很可能是產後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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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滄海難為水)

這首詩相對好理解,曾經看到過滄海,別處的水就稱不上水了;除了巫山地方的雲,別處的雲也不稱其為雲。倉促地由花叢中走過,懶得回頭顧盼;原因一半是因為修道人(就差跟賈寶玉一樣要做和尚了)需要清心寡慾,一半是因為曾經擁有過的你。滄海一句,由《孟子》“觀於海者難為水,遊於聖人之門者難為言”演化而來,巫山一句,由宋玉《高唐賦序》裡載的云為神女所化典故而來,神女上屬於天,下入於淵,茂若松榯,美若嬌姬。別處的水就不叫水了,別處的雲就不叫雲了。滄海的深廣與巫山之雲的美好世間無與倫比,就像自己對愛妻韋叢的愛,因此,元稹說,我再也不會動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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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卻巫山不是雲)

這首詩裡出了名句,元稹有這兩句,足可留名詩壇,寫得夠深情,夠決斷,但他是如何做的呢?

二、演化為《西廂記》的初戀

要知道,韋叢不是元稹的初戀,當他娶韋叢為妻的時候,因為要從政治上找強援,他毫不留情地放棄了自己的“初戀”,這個初戀就是他與“崔”氏之女的戀情。

貞元十五年(799年),元稹到蒲州(今山西永濟市)擔任一個小的文職官員,在這裡,他遇到了跟他母親有親戚關係的崔姓少女,名叫“雙文”,崔女美貌,元稹才高,且崔家頗有家財,兩人很快戀愛了,但崔家雖有家財,但卻不是官家,因此沒有權勢,這不是元稹理想中的婚姻。於是元稹第二年(就是貞元十六年)進京參加吏部並於803年中榜之後,就毅然決然地放棄了這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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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廂記》裡的張生鶯鶯與紅娘)

有人說,“渣男”!其實,元稹當時的情況情有可原,他是政治上有抱負的,他需要政治上的靠山和強援。不過,元稹放棄這份感情之後,心裡是糾結過的,於是他在多年之後,寫了一篇傳奇小說叫《鶯鶯傳》,裡面的主人公叫崔鶯鶯,按照故事情節,顯然就是他初戀的情人崔氏之女,崔鶯鶯是美女,元稹說她“垂鬟接黛,雙臉銷紅”,於是男主張生頓生愛慕,在丫環紅娘的幫助下,張生與鶯鶯私會西廂成了雲雨,這個故事,後來又經演化,成了王實甫筆下的《西廂記》,又多經改編,成了多劇種的熱門戲,現在想來,《鶯鶯傳》當是對元稹自己初戀的一份記掛和念想,元稹大概心中始終沒有忘記自己曾經有過那樣一個表妹。

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裡曾經說:“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歷之境。雖文章尚非上 乘,而時有情致,固亦可觀……”(《唐之傳奇文(下)》),顯然,元稹的《鶯鶯傳》在中國小說史上,當是有其價值的。用這樣一篇小說,寫給自己的初戀,元稹又算得上一個“情種”。

三、失妻的這一年

接上文,韋叢於809年病故,除了寫了上面的詩外,據說元稹還常常在夢中驚醒,跟韋叢的感情之深可見一斑。所以,當他寫這一首詩時,我們相信,元稹的感情是真實可信的。

元稹在失去韋叢的這年,他30歲,這一年他做過很短一段時間的監察御史,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職位,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檢檢察官,有一次,工作需要,他到蜀地去調查一樁公案,正當盛年的元稹與大唐著名女詩人薛濤就上演了一出才子佳人的好戲。

薛濤的首任戀人是韋皋,到809年,薛濤已經漸漸忘記了韋皋,正處於感情空窗期,而此時的元稹正在失妻的哀痛之中,大約是需要情感上的安慰吧,元稹到蜀地之後,很快就與聞名蜀地的才女薛濤在一起了,元稹剛過而立,一派風流倜儻;薛濤剛到四十,風韻更勝於少女,更何況薛濤的才情也足抵得上才子。兩人迅速地相愛了,這是一份得之不易的愛情,他們只恨相見太晚,因此只想著加倍享用,這一對沉溺於愛河不願上岸的戀人“雙棲綠池上,朝暮共飛還”(薛濤《池上雙鳧》),可以想見,這一段時間兩個人愛得有多麼沉迷。但“彩雲易散”元稹很快被調回長安,這一回去,元稹沒有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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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濤制箋)

要知道,做為元配新故的男子,元稹立即投入了新的感情,迅速愛上了別的女子,至少,他的“曾經滄海難為水”的詩,他此時已經忘記了。說他渣男或者不算證據,但他足夠薄情。

很快,他的薄情就用在了薛濤身上,薛濤比元稹年齡大十幾歲,又是樂伎出身,顯然,她不可能成為元稹的夫人,元稹需要一份正常的婚姻,這該當是無可厚非的,薛濤雖然對元稹無限思念,但仍然理智地處理了這份感情,認了。

當然,元稹也為薛濤留下了詩篇,題目就叫《寄贈薛濤》:“錦江滑膩蛾眉秀,幻出文君與薛濤。言語巧偷鸚鵡舌,文章分得鳳凰毛。紛紛辭客多停筆,個個公卿欲夢刀。別後相思隔煙水,菖蒲花發五雲高。”總算表達過分別後的思念,也算夠個男人。

四、閒不住的元稹、貶一次,愛一個

元稹810年被貶江陵(就是現在的湖北荊州)。他有個好朋友叫李景儉,看到他孤身一人,貶居在外無人照顧,於是作主將表妹安仙嬪嫁給元稹作側室,這是元稹的第二次婚姻,但好景不長,這份婚姻只維持了三年,到元和九年(814年)秋天,安仙嬪在江陵給元稹留下一個孩子之後也病逝了。這一段短暫的婚姻也無可厚非,頂多我們說元稹“閒不住”,倒還說不上“渣男”,因為這是一次正常的婚姻,在婚姻存續期間,元稹是有操守的。

歷史上的“情種”元稹,貶一次,愛一個,留下千古愛情絕句。

(安仙嬪畫像)

815年,元稹在被召回京經過短暫休整之後,又被貶到通州,前面文章裡我們說過,他在這裡“垂死病中”,他得了瘧疾,差點死掉,上司山南西道節度使(相當於今省長)權德輿實在心中不忍,於是做媒讓元稹續娶了大家閨秀裴淑為妻,這也是一份正常的婚姻。

裴淑是山南西道涪州(現在的重慶涪陵)刺史裴鄖的女兒。裴鄖到興元府(現在的陝西漢中)權德輿處任職報到時,在歡迎宴會上,元稹和裴淑一見鍾情(此時元稹是來這裡看病的),兩人一見傾心,第三次婚姻來了。

元稹對這份感情也非常珍視,具體做法就是堅持“養病”,在興元府一直住了下去,相當於在省府這裡一直住了下去,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滿了三個月後才動身返回通州任上,說是養病,其實是在過著美滿的婚姻生活。

長慶三年(823年),注意,換皇帝了,在政權交替期間,元稹因為有才,曾經回朝任過重要職位,但不久就又被調任浙東觀察使兼越州(現在的浙江紹興)刺史,這是元稹的第三次被貶,不過,這一次是刺史,是實職,是地方大員,他有職有權,於是他很快組織了文藝匯演,他要見識一下當地著名的才女劉採春。

歷史上的“情種”元稹,貶一次,愛一個,留下千古愛情絕句。

(劉採春畫像)

這時的劉採春只有25歲,正當風姿妙曼的青春妙齡,元稹一見,大為驚豔。匯演結束,元稹立即寫詩捧劉採春,詩名《贈劉採春》:“新妝巧樣畫雙蛾,謾裡常州透額羅。正面偷勻光滑笏,緩行輕踏破紋波。言辭雅措風流足,舉止低迴秀媚多。更有惱人腸斷處,選詞能唱望夫歌。”這是篇精彩的評論,甚至也是愛慕之情的表達,市政一把手要捧,劉採春深解風情,更何況元稹還才華橫溢。不久,元稹花錢買斷了劉採春,納為妾室,兩人一起共同生活了七年,要說也還好,是正經的妾室,有名份的,比樂妓要好得多的身份了,這七年,劉採春過得還好。壞就壞在,當元稹調回京時,他找理由扔下了劉採春,獨自離去,“渣”相畢露,或者是劉採春的身份見不得人,或者是怕家人惱火,早幹嘛去了。

據說,後來兩人還有過一次約會,約會過後,劉採春投水自殺了,她才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信奉者,愛不得,勿寧死。

五、終篇

大和四年(公元830年),注意,又換皇帝了,元稹再次被貶武昌,任鄂州刺史,大概是身體實在不行了,到第二年的七月元稹就暴病去世了,這一年他年僅53歲。在這次短暫的貶謫之中,生命走到了終點,他終於沒有開始新的戀情。

有兩段感情足證元稹的“渣”,一是拋卻初戀崔氏,二是扔了劉採春。更何況前面還扔了一個薛濤(儘管薛濤認了),但元稹每一段感情進行當中,也足足付出了真心。是多情還是濫情,誰又說得準?

歷史上的“情種”元稹,貶一次,愛一個,留下千古愛情絕句。

(《霍亂時期的愛情》書影)

前幾年,馬爾克斯憑藉《百年孤獨》獲諾貝爾文學獎時(出版界是誰一獲獎,誰的書就大出特賣),曾關注過他的另一本小說《霍亂時期的愛情》,這是一本愛情史詩似的小說,書中阿里薩在痛失初戀後,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時光裡,窮盡了所有愛情的可能性:忠貞的、隱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圖式的、放蕩的、轉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想象中愛情有多少種,作者就做了多少種嘗試),但這種種愛情都驗證了時光的無情流逝,這本書被評價為“人類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愛情小說”,最終阿里薩直到回到初戀情人費爾米納的懷抱才找到了真正的愛情,但兩個人都已垂垂老矣。從這個意義上說,生命終結時才是一個人感情最好的評價時間點!

或許元稹在病榻上將死那一刻才知道他一生愛的是哪個女人吧,他對一生中的這許多女人的情愛過程該大多是檢驗和試錯的過程,只是這種試錯,或許肉慾的成分多了些,是失了品質的。於是我們判讀元稹是情種還是“渣男”似乎沒有價值,因為我們無法代入他將死時的心境。我們只用知道,他在寫“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時,是付出了真心的,這就足夠了。

(【唐詩閒讀】之108,圖片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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