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证遗嘱如何进行房产过户,如何具体实施?

时光也祝你好


好的,谈谈我的理解。您这个症结就出在遗嘱没有公证上,虽然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原则,但操作上要对遗嘱进行审查甄别。不动产登记部门显然不具备这种职能,因此佐证的机构部门在公证处或法院。法院依法审查继承人、被继承人、利害关系人的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法规条文只是概念定义,每一条下都有若干子项的操作规程。这是体现“公平公正”必不可少的程序。也就是履行对您持有遗嘱的法律认定。不动产登记部门才会根据法院的认定文书,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


程前F1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爷爷遗嘱没有进行遗嘱公证,也没有什么律师见证书什么的,也就是说你爷爷的这个遗嘱其实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第二点:房管局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遗嘱无效,自然你爷爷的儿子女儿这一辈当然是第一继承人,需要第一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并做公证,拿到这个放弃继承公证和死亡证明,缴纳遗产税,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否则无解。

第三点:你发出来的这个通知,其实是取消的是强制公证,强制公证和继承公证完全是毫不相关的两码事。

总结分析:你爷爷这房子应该是单位分的房改房,你奶奶应该也有50%的产权。最好就是跟家人一起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房子,如果谁都不愿意妥协,20年后房子要被国家收回,到那时就傻眼了。所以不要等老人去世了,才去处理这些事情,因为去世后,很多问题更加麻烦,争遗产这种事情已经上演了千年,送你一句话:家和万事兴!




回眸一笑见鬼了


这里涉及几点知识点。

一是现在办理包括继承转移登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都在当地国土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知道题主在哪里还由房产局办。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二是92年司法部与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2016年已经被法院判决违法,并被两部委废止。目前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没有继承权公证,按照国土部规定是要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到现场核验的。

三是有的地方对遗嘱公证书也认为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比如无锡,不知道题主在什么地方。我认为遗嘱公证书是不能代替继承权公证书的。

四是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除上述核验程序外,还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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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理论与实务


通过A证并不代表就有诉讼的能力,不想诉讼好策略,将会一败涂地。

从专业知识上来说,你已经明白了要确认遗嘱的效力,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的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你遇到的困难不是房管局和法院在刁难你,而是证明遗嘱的效力,这才是你要解决的问题。

我可以不负责任的跟你说,诉房管局你肯定败。不管什么通知,都不可能让房管局的人二话不说让你过户。只要他们摆明一点:只要你能证明这是你家爷爷亲笔自愿书写的遗嘱,过户没问题,否则没门。那么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可能性相当大。

不要以为行政部门的人不办事、懒政。其实房管局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如何办理过户,他们对关于过户专业知识可不比任何一个法律人差。房管局要关心的是:这个遗嘱是不是你家爷爷亲笔自愿书写的遗嘱。只要你能证明这一点,过户肯定没问题。但是,如果能够向房管局证明这一点,你同样也能向法院证明这一点,那么法院判决也没多大问题。

我猜测你所遇到的是“不能证明遗嘱是你爷爷亲笔自愿书写的”。如果这份遗嘱真的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条件,那么你必须证明这个字是爷爷写的,这个指印是他按的(如果有指印的话)。所以,回归到公证遗嘱上来,在公证时,公证人员可是亲笔看他书写才作了公证,那么有公证书证明你爷爷的“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没问题;现在没有公证,那么你得想想当时写遗嘱时,有没有相应的第三人在场,来证明“自愿书写且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恰好只有你们爷孙俩在场,那么你得找爷爷以前笔迹、指印来作相应的佐证。这三种方式的证明力当然公证遗嘱最强,其次是在场的证人证言,再次是爷爷的“真迹”了。前两种证据只要有心,收集并不难,怕就怕错过了收集的时机(尚存人世时)。最后一组证据最难,得看天意了。

如果你不能证明“自愿书写且意思表示真实”,法院也只能“调而不判”了。

回答至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台州律师林超


你好,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戓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即使你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房屋一样归你所有。如果你能正常使用,其他人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对你的权利并不产生实质影响。

房管局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主要考虑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拿着一份未经公证或未经法院判决的遗嘱就能办理产权过户,房管局会承担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影响其公信力(假遗嘱会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就你所说情况想起诉房管局不作为成功机会不大,如果不想起诉 要求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9条正常居住使用即可,其他继承人想主张权利可以等其他人起诉解决。


德凯赵律师2000


据题主所述,你还真的起诉不了房产局不作为。

因为在整个中国所有的买卖里最严谨和公平的就属房产买卖了。

你爷爷的遗嘱效力不容置疑。但是到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只凭这遗嘱还真的不行。

题主爷爷去世,(你奶奶可能早已去世)顺位继承人有你父亲及他的兄弟姊妹。排除非常复杂情况,(房产证就当是你奶奶去世后办理的),这房产证就你爷爷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给你就需要你的父亲及他的兄弟姊妹放弃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公证,及由你继承的公证文书,才会给你办理。少任何条件,(不是为难你一个人),按照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的章程都不会给办理。

没有办法,制度如此。

所以题主要想继承你爷爷只是留给你的这套房子,并且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换成你,还真的只能是有你父亲他们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并且有你继承的公证,明白了吗?


韦小宝1912275


去法院走诉前调解确权然后办过户,不花钱


烟台小小小律师


你那个A证,是背法条得到的吧?房管局让你去公证的是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你爷爷的遗嘱属于部分无效,因为你爷的房子份额里边有你奶奶的部分,他处分自己的部分无可厚非,但处分了你奶奶的那部分就不对了!懂了么?


陈晟喆


你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嘱只要有书面的,办理就方便。。。


Wheat118


的确,未经公证遗嘱的财产在转交或过户确有不少麻烦,因为,很多职能部门只认公证书,其他什么自书遗嘱,律师见证等等基本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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