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妈妈摔死2岁亲儿子并焚尸,是什么让她们虎毒食子?

达达兔DADAtoo


女性一般来说会母性压倒一切。也有很多例外。

当她的怀孕不是自己期待和欢迎的时候。当精子提供者拍拍屁股走人的时候。

当她育儿得不到支持的时候。

我观察了几百例放弃重病新生儿的家庭个案,以及大量的引产、流产性别筛选后胎儿的例子。核心逻辑都是:男性认为婴儿的成本就一颗精子,杀了就是杀了,死了再来。 而剔除他们不要的觉得不如意的婴儿,可以让他的繁殖利益最大化,他手里那一把粮食,那间草屋,换来他认为的最优化的后代。

而母亲只要没被洗脑彻底,都(哭得死去活来)舍不得。 她当然舍不得。她成本巨大。怀孕十个月的健康成本、感情成本,生育/流产的生命成本。 而对于某些男人来说,养/治疗一个病婴,就算能治好,这些钱,足够他外面再睡一个女人、搞大对方的肚子,所以救什么救,深井冰才救。

也有母亲主动虐待孩子。甚至杀害孩子。比如 最近的这个案例,代孕母亲,男方失踪,找不到男方,母亲把2岁大的男孩摔死。

这个犯罪行为,从心理角度来说,是因为本身这是一个代孕交易,不是母亲所期待、欢迎的孩子。 和强奸所孕育、生下的孩子一样,很多母亲会憎恨、虐待这个后代。 和很多被迫婚嫁、被骗子宫生下的孩子一样,很多母亲会“爱恨交加”,可能会一下子狠狠地抱着孩子,亲得喘不过气,也可能一下推开他,动手打他骂他。

因为,从生物本能来说,她爱恨交加。她爱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又恨象异形一样侵占自己基因的那一半。 还有母亲虐待孩子的,一追溯,都是都有父亲或父系家庭的对母亲的虐待,暴力殴打、精神控制、歧视、边缘化,长期羞辱贬低。母亲把压抑的攻击性释放在孩子身上。 而孩子的幼年形成黑暗底色,成年后又会去虐待自己和自己的后代。

而对于雌性来说,无论哪个后代被杀,都是重大损失,她付出卵子、子宫、极大的生命危险和乳液、情感,成本巨大。 对雄性来说,他本质上的损失只有1颗精子。从生物收益计算,他的繁殖利益最大化,从极其鸡贼地减少在每个雌性身上的付出、减少对每个后代的责任,增加自己去交配繁殖的更多机会,才是赢家,利益最大化。

而精子提供方面不负责任,母亲必然失落焦虑,甚至心理失常。

为了减少这样的悲剧,从女性自尊自重,不给渣男机会。从男性有起码的性道德,没做好准备不要乱输出精子开始。


陈岚的女拳


一个不自尊自爱的女人,一个禽兽不如的女人,一个不能称之为母亲的女人。

事件回顾:成都50左右的罗某与妻子结婚多年没有孩子,2014年经人介绍认识了30岁的女人李丽,罗某背着妻子提出让李丽帮忙代孕,得到了李丽的同意,李丽怀孕后,罗某支付了20万费用。2015年孩子出生,取名鑫鑫,罗某不敢带回家抚养,交给一名老人抚养,孩子的姓随表弟。


2017年,李丽找到罗某,协商把鑫鑫交给她抚养,罗某支付抚养费即可,罗某同意,同年10月,鑫鑫回到了李丽身边,而李丽身边还有一个跟前夫所生的六岁的哥哥,据先哥哥证实,因为鑫鑫不听话,李丽经常用手和木棍打鑫鑫,


2017年12月2日晚,李丽看到鑫鑫又调皮了,身上沾满了饼干渣,联想到鑫鑫平时的坏习惯,便开始推搡打骂鑫鑫,并抓起他的衣服提起来向前抛出,鑫鑫头部着地摔在地上,随后抱起鑫鑫去洗簌。第二天早上发现鑫鑫已经腿脚冰凉没有了呼吸。随后跟朋友把鑫鑫尸体带到偏远地方焚烧掩埋。

之后对罗某称孩子走丢不想报警,次日罗某让表弟陪着李丽来到派出所报警,12月8日李丽自杀被发现,随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8年10月16日,雁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丽有期徒刑7年,李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提起上诉。

诗词公寓观点:我们国家的代孕都是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的,本次事件中的代孕,一点也不符合代孕程序,说不好听点有点像是已婚男人小三之后有了孩子,因为利益的牵扯而最终让无辜的孩子成了牺牲品。



不得不说除了鑫鑫的无辜之外,50岁的罗某和30岁的李丽都是各怀鬼胎,罗某如果真的是想有个自己的孩子,可以和老婆协商,走正规的合法代孕程序,或者试管婴儿等等,方式很多,而罗某偏偏选择了最不保险的方法,瞒着妻子去跟别的女人做交易,这就给以后的生活埋下了隐患。

而作为所谓的代孕妈妈李丽,一个不自尊自爱自重的女人,给人代孕的事也的的出来,最重要的是违反了游戏规则,你也代孕了,人家也给你钱了,反正是交易,按说人货两清了,从此不该再有瓜葛了。但为了利益她却重新要回了自己并不爱的这个孩子抚养,都说虎毒不食子,她却因为自己对孩子的成见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并焚烧,不得不说7年判的太轻了,像这样恶毒的女人应该把牢底坐穿。


诗词公寓


一段孽缘,我想这位代孕妈妈的后半生也不会好过……

案件回顾

2014年,经人介绍,30岁的李丽与成都50岁男子罗甲(化名)认识。罗甲和妻子结婚多年没有小孩,罗甲支付20万元费用,提出让李丽帮忙代孕,得到了李丽的同意,此后两人发生性关系。


2015年9月18日,鑫鑫出生,后来被抱给邛崃一名老人帮忙抚养,户口上在了邛崃,跟着罗甲的表弟姓。
2017年夏天,李丽主动联系罗甲,协商把鑫鑫交给她抚养,罗甲支付抚养费即可。同年10月7日,鑫鑫被从邛崃接到资阳,回到妈妈李丽身边,在这里鑫鑫有了一个6岁的哥哥,是李丽和前夫所生。6岁的哥哥证实,鑫鑫因为不听话,常被妈妈用手和木棍打,脸上和手上都被打青过,有一次脚上被打出血,耳朵上也有伤口。
2017年10月,罗甲到资阳来看鑫鑫,鑫鑫额头上有很大一个包,下巴、手腕也是青的,鑫鑫说是妈妈打的,李丽则说鑫鑫从沙发上掉下来摔的。

2017年12月1日。这一天李丽要出差学习,将鑫鑫送到姑妈家,让姑妈帮忙带半个月。李丽告诉姑妈,他和罗甲在耍朋友,罗甲没有孩子,鑫鑫是抱养的。2日晚上8时许,姑妈把鑫鑫送了回来。

2017年12月2日晚,鑫鑫被送回后,李丽的父母和弟弟都指责她抚养来历不明孩子,父亲打电话骂了她,骂得很厉害。李丽因此心情烦躁,见鑫鑫身上沾满饼干碎屑,加上想起鑫鑫平时有许多不良习惯,便骂了鑫鑫,用手推搡鑫鑫后,鑫鑫头部撞在墙上开始哭闹。

听到鑫鑫哭闹,李丽更加生气,抓住他的衣服将其提起后向前方抛出,鑫鑫头部朝下摔在地上。随后,李丽将鑫鑫抱到卫生间进行洗簌,然后上床睡觉。晚上,大儿子说鑫鑫一直咳嗽,李丽给鑫鑫喂了水继续睡觉。

第二天早上6时许,李丽醒来时,去亲大儿子和鑫鑫的额头,发现鑫鑫身体冰凉,没有了呼吸。
2017年12月3日晚,李丽打电话给男性朋友唐某,说自己撞死了一个小孩。随后,唐某和李丽将鑫鑫带至偏远乡镇河边焚烧后掩埋。
12月5日,李丽去成都见罗甲,并谎称鑫鑫走丢了,不想报警。次日,罗甲让表弟陪李丽到资阳莲花路派报警。
12月8日,李丽安排好大儿子的抚养问题后,在家割腕自杀,被罗甲的表弟和父母发现,并送往医院抢救。
2017年12月11日,李丽供述了自己杀害鑫鑫的犯罪事实。

2018年10与16日,经过不公开审理后,11月7日,雁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李丽明知后果,仍放任自己的行为,致使鑫鑫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系自首和初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

同为妈妈的我来说两句……

恰好我有一个两周岁的儿子,最近孩子经常用手打人,咬我,偶尔工作上压力大了,他在一闹腾,我心情的确很不好,每一次我都会选择自己呆一会儿,把孩子让娃姥姥或者他父亲看一下,我相信李丽当时只是在气头上,又没有人可以帮她照看一下孩子,才怒气冲冲地摔孩子的,她肯定是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但无论如何,她致使小孩死亡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李丽到底该不该要回孩子?

之前有一位妹妹坚持在离婚的时候不要孩子,原因很简单,她每个月工资一千多点,根本养不起孩子,她不工作照看孩子就没有了经济收入,那时我觉得妹妹好狠心。从李丽这件事看来,我觉得妹妹是理性战胜了感性。


我想,如果不是鑫鑫被李丽要回来,鑫鑫还会活在世上,当时李丽要鑫鑫的时候,就应该想清楚自己有没有能力或者精力照看好孩子,否则就不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后果。


秘语相传


孩子本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而这个孩子却是其母亲收了20万代孕而来。而最终其生母为了收取抚养费,才把他接回身边抚养。这个所谓的母亲从一开始就把这孩子当做敛财的工具。只能说这孩子命太薄,希望下辈子能够找到一个疼爱他的母亲。

其一该孩子的生母判刑明显过轻。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天下的母亲本应该最爱自己的孩子。毕竟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在这个案件中,孩子的生母根本就毫无怜惜之意,随意摔死孩子。我认为她的主观恶性还是比较大的。即使是出于故意伤害的故意,但毕竟造成了孩子死亡的恶劣后果,况且还有焚尸的情节,仅仅判决7年有期徒刑明显便宜了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正常的判刑应该在10年以上才对。

其二这个案子也踢爆了代孕这一黑色的产业。

代孕一直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与贩卖自己的亲生孩子纠缠不清。在这一产业里,孩子不再是具有单独人格的人,而是一种工具,一种敛财的工具。所以这个案子里的女人,即使带着这个孩子,考虑的也不是他的健康成长,而是看在其亲生父亲所给的抚养费的面上。稍有烦躁,自然是又打又骂。代孕这个行业确实该好好打击一下了,已经在冲击社会的伦理观念了。

其三最令人叹息的就是这个孩子。其实我最想鄙视的是孩子的父亲,既然代孕好不容易生了个孩子,那就好好照顾他。既然不敢让家人知道,何必去偷偷代孕呢?难道留个孩子就真的那么重要么?生命虽小,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是为了你们的想法你们的意思而出生。最终孩子饱受虐待而死,良心何安!


律师独角兽


说实话,作为一个父亲,我真的不忍心、也没有勇气看这样的新闻,实在是太过于残忍,也太令人痛心了。一个无辜的孩子,才两岁,懵事不懂,只因为身上沾点饼干屑,就命丧毒母之手!

这个孩子是代孕而生,其出生并不合法,可以说是从一开始就带着“原罪”而生,但不管其亲生父母之间有着怎样见不得人的交易,孩子本身是无辜的,他无从作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只是由于“原罪”问题,注定他的人生就是见不得光,注定就是生活在看不见的阴影之下,也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就是以另外其他的方式,总有一天会全面爆发的!

这个李丽,一开始是为了钱,所以选择代孕,后来又找到孩子父亲,希望能够亲自抚养,由孩子父亲承担抚养费。应该来说,她对孩子的心态是复杂的,既是自己的亲骨肉,又是客户委托照顾的对象,所以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虽然有爱,但因为掺杂金钱的因素,已经有些变味了。

这一点,从李丽对待自己与前夫的孩子上就可以看出来,她对婚生的孩子并没有过激的举动,而对代孕的孩子却没有耐心,就是这个道理!

虎毒不食子,这个李丽真的是太狠毒了,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实在是太便宜她了!此案带给我们的警示就是:代孕有风险,三思而后行!


打虎拍蝇


开玩笑 代孕? 出轨给人搞大肚子了吧。虽说代孕不合法,但也是一直游走灰色地带,有一条专门的产业链。钱必须到位 这东西没有后付款的,都是一步一步的付款,直到结清。以前玩游戏认识个女的,她家对门以前住了两人,一个年龄大的保姆 一个年轻的代孕妈,生完孩子就搬走了


喵喵有约


大实话:代孕本来就是个“畸形”的事情,让人产生畸形的心理也是正常。

这件事说起来还是蛮残忍的,30岁的代孕母亲李丽因为自己代孕所生的儿鑫鑫坏毛病太多,并且不服管教,所以经常对两岁的鑫鑫进行殴打,而在一次抛摔之后,鑫鑫因为伤势过重去世。后来,这位代孕母亲割腕自杀被发现后及时抢救过来,而法院依法对其判决有期徒刑7年。

其实,就这件事本身来说就是很不正常的一件事,因为鑫鑫的出生本来就是大人的错误,李丽是收了人家的20万元代孕费所以才生下了鑫鑫。本来按照代孕的交易来说,鑫鑫是应该给李丽的客户的。毕竟,对于李丽来说,鑫鑫就不是自己想要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李丽用来换钱的工具而已。但是,现在鑫鑫已经是两岁了,还是自己在养,那肯定是看哪儿哪儿不顺。本来就是个单身母亲,现在又出来个无名无分的孩子,一直带在身边肯定会受到他人的指指点点,再加上代孕本身就不是被大多数人接受的事情,并且还是违法的,所以肯定也会受到家人和朋友异样的眼光。

所以,对于李丽来说,让鑫鑫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是最合适的做法。不过,李丽采取的行为却是让鑫鑫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肯定就是违法了。而至于李丽杀死鑫鑫这件事本身来说,我也相信李丽这是过失杀人,毕竟,一个成年人要想真的杀死一个2岁的孩子真的是太简单了,也不用养这么长时间。这应该和大多数虐待儿童致死的父母一样,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肯定是有爱的,但是,有时候冲动上头了无法控制也是正常。更何况这还是一个李丽本身就不想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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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貌似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代孕,他更象是包养小三生子,说白了孩子“见不得光”,都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孩子如果和利益“挂勾”了,动机不纯便定是悲剧的开始。

代孕做为一种辅助生殖手段,解决了一些无法生育家庭的生子需求。是否一些人以代孕的名义行苟且之事呢?真正的代孕是当事的双方没有身体上接触。

代孕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 精子、卵子由夫妻双方提供,只用代孕者的子宫;

二、 精子来自丈夫,卵子由代孕妈妈提供,经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

三、 卵子由妻子提供,人工授精后,胚胎移植到代孕母亲体内生育。

而这个代孕母亲李丽(代名)30岁可谓肤白貌美,经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罗甲(化名),罗甲多年无子就萌生让李丽为其生子的想法。


李丽呢?与前夫已有一个7岁的儿子,奈何钱紧,有金主愿意出高价生子,为了钱王丽放下尊严,沦为了生育工具。

2014年两人相识,两人各怀鬼胎一拍即合开始了造人计划。罗甲支付20万的费用,2015年9月18句,儿子鑫鑫出生。本来孩子生下来,两人就应该路归路桥归桥没有交集。

但是这个孩子的悲哀是有娘生没娘养,罗甲虽然带走了孩子,但并不敢带回家抚养,只能在外面雇用成都邛崃一名老人帮忙抚养。孩子的户口也没敢上在自家户口上,只得随邛崃罗甲在邛崃的表弟姓。

或许是李丽钱花没了,2017年夏李丽又想起了这个孩子,便提出孩子由她抚养,罗甲承担抚养费。亲爸当然觉得孩子放在亲妈那比较放心,就在10月分将孩子送回妈妈身边。

亲妈是亲妈,但是孩子却并非是她的“心头肉”,据李丽和前夫所生的6岁的儿子说,因为鑫鑫的不良习惯和调皮没少受皮肉之苦,时常在皮肤上留下伤痕,罗甲来看时,亲妈都是告诉他是孩子自己碰的。

孩子不仅在亲爸那不被认可,在亲妈这也被排斥,李丽对外人并不敢说是自已的孩子,只是说帮别人代看管的。2017年12月2日那天父亲打开电话,张口就骂李丽抚养来历不明的孩子。让李丽心情极度郁闷,偏又看到孩子弄得一身饼干碎屑,推搡之后孩子哭闹,她抓住孩子衣服将其提起向前方抛出,鑫鑫头部朝下摔在地上。虽然孩子夜里一直有咳嗽,李丽也没有去理会,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孩子的尸体已凉了。

李丽找人帮忙将孩子的尸体焚烧埋葬,告诉罗京孩子走丢了,按排好大儿子抚养问题在家里割腕自杀。被人发现送医抢救后交待了实情。

2018年11月7日,雁江区人民法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后认为,李丽仍放任自己的行为致使鑫鑫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因系自首和初犯,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

鑫鑫,匆匆来到这个世界,又匆匆走了。父亲罗甲虽然对李丽轻判很不满,认为焚尸情节太严重,判决中没有体现,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只支持了李丽赔付经济损失2.4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子完结了,但很多人的底心久久无法平静,人间少了受苦的小人,天堂多了个无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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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悠然


俗话说得好“虎毒不食子”,可是代孕妈妈李丽却亲手把自己怀胎十月而且已经2岁多的鑫鑫亲手摔死并且狠心焚尸,是什么让她们下手这么狠?

孩子本来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可是鑫鑫的存在却充满了“铜臭味”和利益算计。鑫鑫亲生父亲由于种种原因找到了代孕妈妈李丽以出价20万让李丽怀孕并生有一子,鑫鑫从生下来就一直在别人身边长大,直到这个人去世才被亲生父亲送到李丽身边,并答应每月支付抚养费。


孩子在李丽身边才待了2个月,就因为吃饼干弄得满身脏兮兮的,李丽就对孩子大打出手,并且提起孩子摔倒在地,等到第二天李丽发现时孩子身体已经冰凉。据别人反映平日里李丽脾气暴躁,孩子只要调皮捣蛋惹到李丽都会遭到一顿毒打,鑫鑫经常挂着伤,而这些情况亲生父亲罗甲都被蒙在鼓里……

有的人说了代孕本来就是违法的,再加上亲手杀害自己的孩子,更是罪上加罪,把所有的罪都归在李丽的身上。那孩子的父亲就没错吗?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第一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也是导致悲剧发生最重要的原因。

孩子天堂没有伤害,一路走好!


文海捞梦话育儿


这个母亲就是禽兽,杀子焚尸,为何只判七年半?

看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李丽说是给50岁的罗某代孕,这很可能是小三洗白的托词。罗某和妻子没有孩子,若是真想找人代孕,应该是夫妻共同商量。没有征得妻子同意,就与他人生下孩子,并且委托给其他人养育,这怎么能算作是代孕呢?明眼人看来,罗某和李丽就是情人关系,李丽在生下孩子后先是由他人寄养,后又带到自己身边。

她虐待和杀死儿子,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和情人关系破裂,杀死儿子是对罗某的报复;二是和丈夫关系出现危机,生活乱成一团麻,将过错归结给儿子,才狠心杀害。

不管什么原因,一个女人将孩子带到世界上,就应该承担做母亲的职责。但是,这个女人品德败坏,无论是代孕,还是小三,都是让人不耻的行为。都说孩子是拯救父母的天使,可这个无辜的小生命并没有得到父母的悉心照料。父亲不敢将它公之于众,也没有勇气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母亲不能接受孩子的淘气,甚至将孩子当成了替罪羊。鑫鑫惨死,其母亲罪不可赦,其父亲也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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