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公告澄清二曲酒标签事件:产品合规、质量安全

11月12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公告,就近期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相关报道予以澄清。

公告指出,近日,部分媒体就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标签标示问题进行了报道,质疑公司产品质量,认为公司标签标示误导、欺骗消费者。

对此,泸州老窖方面表示,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标签标示不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问题。上述报道含有大量的不实信息,已严重损害了公司的企业信誉、商品声誉。

澄清说明

泸州老窖在公告中表示,2016年5月17日,泸州老窖曾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6〕332号)发布了声明: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标签标示不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问题。也没有任何政府监管部门认定泸州老窖二曲酒属于不合格产品。

公告指出,目前,市场销售标注“GB/T20821”(液态法白酒)的泸州老窖二曲酒是公司按国家有关工艺标准生产的液态法白酒,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在产品标签上如实标示了所有原料成份

此后,泸州老窖于2016年11月,公司对包括泸州老窖二曲酒在内的相关产品制定、发布了严于现行液态法白酒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泸州老窖表示,公司已对执行企业标准、更换产品标签,并造成一定时期内市场上泸州老窖二曲酒系列产品多种标签并存的情况进行过说明。

相关情况说明

泸州老窖表示,2015年起,一些人员预先购买几万至几十万的泸州老窖二曲酒系列产品囤积,针对产品标签标示问题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发起多达220余件司法诉讼,并通各类平台发布信息及无效虚假产品检验报告,误导执法机关和公众。案件经法院审理最终均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再审申请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请求也均遭驳回。

其中,有关报道中出现的“于女士”曾先后三次以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违反规定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款3倍甚至10倍的赔偿金,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于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其再审申请也被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于女士”作为泸州老窖二曲酒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在多次败诉后仍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接受采访,向记者陈述虚假情况。

上述案件中,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的事实。有关报道发出以后,泸州老窖紧急向相关媒体反映和澄清了事实。但一些人员将已删除的节目视频重新剪辑,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等大肆扩散,严重损害了泸州老窖的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泸州老窖指出,强烈谴责上述人员的恶意行为,将坚决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泸州老窖同时表示,未来将“坚持质量第一、恪守安全底线”,继续秉承“让中国白酒的质量看得见”的理念,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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