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率、多頭借貸、不當催債,“消費金融三惡”的日本發展史

盛世之下,必有陰影。

20世紀60年代開始,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民間消費金融公司崛起,日本進入了消費信貸的黃金時代。然而,過度消費導致了“消金三惡”(高利率、多頭借貸、不當催債),一些底層用戶陷入債務危機,甚至出現自殺或離家出走的極端事件,軟暴力催收導致的社會問題更是備受詬病和輿論指責。

重磅監管之下,2000年後,日本消金亂象逐漸熄火。如今,在負利率、監管真空的態勢下,日本的銀行成了現金貸的主力,過去五年間現金貸餘額漲幅高達7成,“過剩融資”正引發日本監管層的關注。

“消金三惡”死灰復燃

“300萬日元以內,無需收入證明即可申請。年化利率為4%~14.5%不等,最高額度800萬日元,最短審查時間30分鐘,沒有銀行賬戶也能申請。”以上是在日本電視、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廣告詞,而代言人則是當紅女星吉高由裡子。

高利率、多頭借貸、不當催債,“消費金融三惡”的日本發展史

日本當紅女星吉高由裡子為現金貸代言

近期,“現金貸”在中國飽受爭議,監管政策也紛至沓來,但你可能想不到,上述廣告就是日本三大銀行之一的三井住友銀行的現金貸廣告。此外,其他兩大銀行——三菱東京UFJ、瑞穗金融集團都曾請當紅影視男星阿部寬、福士蒼汰,當紅女團乃木坂46作為代言人,且會根據明星的熱度來不斷更換人選。

“當年民間現金貸公司在重壓監管下破產,基本都被日本大銀行收購,如今銀行成了現金貸的主力,這幾年負利率壓得銀行息差收入緊縮,消費金融這塊業務可是主要賺錢的來源了。”三井住友消費金融部員工Yasumi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她也透露,日本人工作結束後愛喝酒,日語裡叫“飲み會”,“甚至有些投行精英,有時候這種酒局太多了,也會借現金貸來週轉一下。”

眼下,“過剰融資”(中文意為“銀行消費金融過度”)已經引發了日本政界的高度關注。早年,《貸金業法》對民間貸金公司提供消費信貸的規模進行了限定,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年收入的1/3,且總規模不得超過50萬日元。而銀行消費信貸不受此規模限制,銀行為了增加收益,為借款人提供便利,普遍為借款人提供超過年收入1/3的貸款,額度從過去的10萬、20萬日元,暴漲到了現在的200萬日元到300萬日元,年收入只有1000萬日元可超還款能力借到2600萬日元。

Yasumi也對記者透露,“消金三惡”的死灰復燃引起了政府和社會的高度關注。“今年9月時日本金融廳就表示要到銀行徹查,現在銀行也都主動將貸款規模控制在借款人年收入的1/2,預計之後會出臺明確的監管措施。”不過她也提及,對正規途徑的消費金融應該規範而非限制,否則反而會進一步助長地下融資。

過度消費下的“消金亂象”

“《貸金業法》出臺後,過去民間的那些消費金融公司基本活不下去了,部分被銀行收購,例如現在最大的一家民間現金貸公司Promise就是由三井住友銀行控股。如今,銀行成為了現金貸的主力。”Yasumi對記者表示。

其實,早在幾十年前,日本的消費金融就開始蓬勃發展,而無擔保的現金貸作為消費金融的一個分支則加速發展,這一行業也曾經歷了盲目發展、逐步規範、強化監管的階段。只是,如今問題又開始在此前不受監管、利潤受到負利率政策衝擊的銀行身上重演,致使個人破產大量增加,逃債、自殺案件屢屢發生,銀行風險加大,這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也成為近來國會討論的議題。

先從現金貸在日本發展的源頭說起。上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這段時間可謂是日本民間消費金融的“盲目發展階段”。

20世紀50年代中期後,日本經濟開始持續增長,非銀行消費信貸業務在大阪開始興起,起初的貸款對象多為和服作坊等手工業者,特點是貸款金額小、週轉速度快。雖然消費信貸利率較高,但為手工業者提供了週轉資金,成為一種運轉較為成功的信貸模式。此外,日本小區模式的出現也聚集了大量的上班族,其逐漸成為消費信貸的最大客戶群體。

1964年日本成功舉辦奧運會,有力刺激了經濟增長,使日本民眾對耐用消費品和休閒娛樂等消費產品的需求迅速上升,但收入增長卻沒有同步提高,這直接導致了消費信貸需求再一次爆發式增長。一些消費金融貸款公司抓住機會快速發展業務,甚至出現了從銀行取得資金後向借款者放貸的情況。

到70年代後,消費信貸規模不斷膨脹,債務違約的發生頻率大幅增長,“消金三惡”的社會現象日益嚴重,消費金融市場成了“消金地獄”。

1983~1999年則為“逐步規範階段”。為整頓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1983年日本發佈了貸金業自律行政命令並頒佈《貸金業法》,開始對貸金業者實行註冊登記制度。從此“貸金業”規範成為不吸收存款而向消費者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行業,標誌著貸金業被政府納入了正規金融體系。

然而,由於實際執法效果欠佳,仍沒能遏制“消金三惡”現象。由於90年代日本經濟泡沫的破滅,銀行已沒有足夠的資金和能力進入消費信貸市場,非銀行消費金融貸款公司扮演了市場的主要角色。

1999年5月,日本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法》,允許符合條件的貸金公司發行債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並允許其把資本市場的融資用於發放消費信貸。

2000年後開始,鑑於“消金三惡”所產生的嚴重社會問題,日本民眾對貸金業產生反感情緒,日本的消費金融正式進入了“監管強化期”。

2000年,日本把對中小貸金公司的監管權從地方收到金融廳;2001年進一步構建了以金融廳為核心、日本銀行和存款保險公司共同參與、授權地方財務局監管的金融監管框架;2003年出臺《地下金融對策法》,對所謂“地下金融”即未向政府註冊而私自開展貸款業務的機構進行整治,由此遏制了貸金業惡性發展的勢頭。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防範貸款信用風險,日本於2001年3月建立了消費者信用數據中心(CreditRiskDatabase,CRD),這是一家非盈利、非公益的一般社團法人。其經營宗旨是不追逐利潤,不向社會公開信息,而只向加入該組織的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此外,會員繳納的年費收入全部用於數據庫的維護和中心人員成本支出。其提供的信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貸金公司的客戶信息,另一部分是信用卡公司的客戶信息。這兩部分信息可以共享,實質上可視作一個信息庫。

同時,為了加強懲治力度,2006年,日本政府開始分四個階段對《貸金業法》進行修訂並逐步實施,《利息限制法》對日本消費金融行業的打擊尤為致命。

“這段時期,日本民間的消費金融巨頭都紛紛破產了,”Yasumi告訴記者,日本最高法院規定,所有超過《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為無效,且貸款額不得超過借貸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之前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還給借貸者。法令從2010年6月18日起全面實施。

為此,2010年前還是日本最大的消費金融公司——武富士,於2010年申請破產。武富士需要退還的貸款利息,涉及到的借貸人約200萬人,僅這部分總額就超過2萬億日元。面對蜂擁而至的討息者,無力償還的武富士於2010年9月底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同年10月在東京證券交易所摘牌退市。

高利率、多頭借貸、不當催債,“消費金融三惡”的日本發展史

日本消費金融公司逐年減少

“軟暴力”催收黑幕

值得一提的是,在監管完善後,“軟暴力”或暴力手段催收的情況已經有所緩解。

但在新《貸金業法》出臺前,據統計,2000年日本國內因經濟因素自殺的人數增至近9000人,約佔自殺總人數的30%。

據記者瞭解,“軟暴力”催債手段表現為:對欠債人進行電話騷擾,每天不分晝夜多次向欠債人家庭打電話、發傳真進行催債;頻繁上門催債或在欠債人住所、公司周圍蹲守;逼迫債務人從親屬、朋友和其他公司借款還債,甚至要求債務人賣器官、以死後賠償的保險金、以生活保障金等償還債務;在鄰居大門上張貼傳單,在債務人家中大聲催債,讓鄰居知道借款人欠債情況,刻意在欠債人同事、鄰居中造成惡劣影響來逼迫債務人還債等等。

由於日本人一般自尊心與信用觀念較強,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一般不會拖欠貸金公司欠款,或欠款而被外人知曉,因此一旦被催債,可能會採用自殺等極端方式來解決問題。由此,“軟暴力”催收也導致日本自殺率上升。

為了抑制不良影響發酵,此日本政府終於對貸金行業的催債行為進行了法律規範。

例如,貸金業法第21條對催債行為作了相應規定。例如,一是無正當理由不能在政府規定的不恰當的時間(早8點到晚9點)給債務人打電話或發傳真或到家中訪問催債;在債務人提出還債承諾或主動聯繫商談,或在聯繫過程中,貸款人要積極配合,不能在政府規定的不恰當的時間給債務人打電話催債,取消發傳真或到家中訪問;不能要求債務人從其他地方借款來還債;求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和司法書士處理債務,律師和司法書士已通過法院向貸金公司發出通知後,貸金公司不得再向債務人打電話、發傳真,或上門索債,直接要求債務人還債。貸金業法第24條規定,違反第21條規定催債的視同犯罪,應予以刑事處罰。

經過大力整頓,目前日本大貸金公司都制定了嚴格的催債規則,基本的催債方法主要是打電話和寄送郵件,在債務人置之不理的情況下才上門催債,進而移交債權回收機構和司法部門處置。

據悉,一些主要貸金公司的催債具體規則為:打電話次數1天不超過3次,到住宅訪問人數不超過2人,打電話時不採取粗暴態度或使用粗暴語言或大聲威脅;打電話留言時只留催債經辦人個人姓名,不留貸款公司名稱;發送郵件時不註明貸款公司名稱;在多次打個人電話聯繫不上,仍不還債的情況下,才向債務人單位打電話;不在不恰當的時間催債(如祭祀節、新年、遭受地震災害、颱風等嚴重自然災害時);基本由男士擔任催債業務,當債務延遲3日~2周時,對女性債務人由女性催債人負責催債。

此消彼長銀行接棒

隨著新《貸金業法》頒佈後,日本貸金公司數量開始急劇下降,日本的貸金業由此步入法制化、規範化和正規化的發展軌道。

然而,也正如Yasumi此前說的那樣,如今日本的消費金融巨頭基本都由銀行控股,目前日本的消費金融領域有四大巨頭:三井住友財團旗下子公司Promise、Mobit以及三菱財團旗下子公司Acom、Atful。

目前,銀行也在積極推動消費金融業務,現金貸則成了主力,在過去五年間漲幅高達七成,2016年末的總量高達5兆6000億日元。“銀行カードローン”(即銀行現金貸,CardLoan的音譯)一詞則成了各大廣告牌的“常客”。

“之所以叫CardLoan,主要因為十幾年前,現金貸的借款人很多根本沒有銀行賬戶,因此消費金融公司會給他們單獨辦理一張專用的貸款卡,因此得名,並沿用至今。”Yasumi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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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接棒消費金融

現在,銀行除了普遍為借款人提供超過年收入1/3的消費貸款,更令人震驚的是,銀行貸款利率設計是借款額度越高,利率越低,如三井住友銀行100萬日元以下的消費貸款利率為12%~14.5%,借款100萬到200萬日元,利率10%~12%,從而造成借款人向銀行過度借款。

據統計,有96.4%的80家銀行為貸款額超過1/3年收入的人提供貸款,22.9%的19家銀行為超過年收入的消費者貸款。銀行消費貸款餘額2013年3月為3兆5442億日元,3年後的2016年3月迅速提高到5兆1227億日元。

一般而言,一般的銀行向大眾吸收存款,並向有擔保、抵押的項目放貸,賺取安全的利差。而如今銀行大肆推進現金貸業務,據記者瞭解,銀行甚至給員工設定業績指標,而這一現狀背後的推手主要就是負利率和監管真空。

高利率、多頭借貸、不當催債,“消費金融三惡”的日本發展史

負利率政策的破壞性逐步蔓延

2016年1月29日,日本央行出乎意料地宣佈實行負利率政策,而銀行業似乎卻每況日下,淨息差收窄。瑞穗2016財年Q1財報顯示,其淨利潤同比大跌16%。

此後,負利率政策的破壞性正在進一步蔓延。銀行差強人意的營收表象突出了其所面臨的艱難環境——淨息差收窄、貸款需求萎靡、經濟增速疲軟。三菱東京UFJ某分析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日本原本存款利率就接近0,因此負利率後存款端降無可降,而貸款利率卻不斷下滑,這使得銀行利息收入大降。相較之下,現金貸等消費金融普遍超過10%的利率就顯得愈發誘人。

此外,監管套利也是另一大原因。一般現金貸公司從2006年後受到嚴格監管,在電視宣傳廣告方面,需要事先獲得行業協會審批,並規定一個月內媒體發佈廣告不得超過100個。然而,銀行不受此限,如2016年,三菱東京銀行發行廣告為1990個,新生銀行2230個,大力宣傳銀行消費信貸的便利性廣告的影響也誘導借款人過度利用銀行消費信貸。

《貸金業法》對貸金公司提供消費信貸的規模進行了限定。在規模控制上要求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年收入1/3,貸款規模不得超過50萬日元。而銀行同樣不受這一規定的限制。

債務過剩引監管關注

今年以來,這一現狀不斷引起政府和監管機構的關注。

日本財長麻生太郎在9月1日舉行記者發佈會時就表示,“希望推動銀行現金貸業務正常化發展,並希望把握銀行運營的實情。”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今年9月,日本金融廳就針對銀行現金貸貸款過剩問題,對幾家大銀行和地方性銀行進行了檢查。Yasumi也對記者表示,根據調查結果,金融廳對於一些行為不當的銀行也會給予行政處分。

記者獲悉,此次檢查的內容包括:銀行是否存在對現金貸過度廣告宣傳的情況;是否將貸款獲得情況作為對銀行員工的業績考察標準等。

今年11月,日本全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調查結果,其以189家銀行為樣本,其中120家提供現金貸業務的銀行中,有43家(36%)都以現金貸的貸款情況作為支行或員工的業績考核標準。

與仍處於消費金融發展早期階段的中國不同,日本的發展已經接近成熟,如果不進行適當管控,則可能導致經濟長期停滯。

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教授小林慶一郎就撰文稱,民間部門存在的過剩債務是經濟長期停滯的原因。通過模型分析可知:如果過剩債務不斷積累,借款人的經濟活動將變得效率低下。如果過剩債務達到一定水平,借款人的低效率經營將成為永久狀態,有可能帶來經濟長期停滯。

“在這種情形下,貸款人沒有削減借款人過剩債務的激勵因素,因此如沒有政府實施政策介入的話,經濟停滯將持續很長時間。”他寫道。

不過,Yasumi也對記者透露,其所屬銀行旗下的現金貸公司也在大力拓展東南亞業務,並也在中國開展現金貸業務,“目前似乎也有想過,是否可能在中國監管趨嚴的背景下,去收購一些中國的網貸公司,拓展未來的業務版圖。”

在她以及其他海外從業人員看來,中國的網絡小貸在12月迎來監管細則,但在消費金融發展早期階段的中國,這似乎意味著在規範化後,這一業務將迎來另一個健康發展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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