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的鄉財政所副所長:2年挪用公款200萬餘元

廉潔四川 昨天


當我第一次挪用公款時,心裡感到非常恐懼和害怕,走進辦公室拿出支票時,不敢下筆填,總覺得周圍有無數雙眼睛在監視著我,冷汗一次次冒出,雙手不停的顫動……

就是這樣一位“膽小”的鄉財政所副所長,2年多時間裡,先後36次累計挪用公款204萬元。

今年2月26日,向鵾(kūn)突然被通江縣監察委員會帶走,這是該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後辦理的第一起職務犯罪“留置”案件。

“膽小”的鄉財政所副所長:2年挪用公款200萬餘元


向鵾,現年52歲,此前就職於通江縣三合鄉財政所,任該鄉財政所副所長,並主持財政所全面工作。

參加工作以來,向鵾一直在財政系統工作,經常和生意人打交道。他看著昔日不如自己的朋友,如今坐豪車,天天進出茶樓歌舞廳酒店,自己羨慕不已,想方設法投資各種生意,過上和他們一樣的生活。

“由於我理想信念的動搖,思想的逐步蛻變,於是和不法商人參與投資經商,想獲取更大利潤。結果都是上當受騙,投資失敗,血本無歸,債務累累,使自己處於崩潰的邊緣。”向鵾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時懺悔到,在債主們的瘋狂追債逼債下,自己萬般無奈,生怕債主們到單位上來討債。“那時自己真是走投無路,都有一死了之的想法。”

“你自己是財政所長,手中是管錢的,大權在握,肯定能夠想出辦法。”在債主們的紛紛“啟發”下,2013年11月16日,向鵾利用職務之便,從三合鄉政府專項資金中第一次挪用公款5萬元轉款到另一個私人賬戶,用於償還當時要得最急的債主。

“當我第一次開好支票蓋完印章,手拿著支票後,手不停的發抖,遲遲不敢去信用社辦理業務,總覺得周圍有人在盯著我。”向鵾在檢討書中懺悔到,面對債主不斷的電話,自己就像小偷一樣偷偷摸摸的跑到信用社去辦理了第一筆挪用公款行為。平時只需3分鐘就能辦好的事情,那次整整花了半個多小時才辦好。

“向所長的錢要逼得緊,才收得快。”這句話成了當時債主們催債逼債的“法寶”。第一次挪用公款沒有被發現,於是每當債主逼一次債,向鵾抱著僥倖的心理,就想到了財政所賬上的錢。

2014年1月,向鵾兩次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4.2萬元;

2014年2月,向鵾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5萬元;

2014年6月,向鵾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5萬元;

2014年7月,向鵾兩次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15萬元;

2014年11月,向鵾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10萬元;

2014年12月,向鵾兩次從政府專項資金賬戶中挪用公款13萬元;

……

“為了不讓債主來單位逼債給我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我只能繼續挪用公款來穩住他們。一次比一次坦然,到後來幾乎是麻木。只要別人要債,我就想方設法挪用公款。為了掩蓋我挪用公款的事實,我便不把發票交給會計做賬。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挪用公款,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淵。”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期間,向鵾如實的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全部犯罪事實。

經辦案人員調查,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向鵾在擔任三合鄉財政所副所長兼出納期間,利用保管三合鄉財政所在三合鄉信用社預留全部財務印鑑的機會,以虛假事由私自開具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不記賬的方式,先後29次從三合鄉財政所政府專項資金帳戶挪用貸款190萬元,先後7次從三合鄉政府機關帳戶挪用公款14萬餘元,合計挪用公款204萬餘元,用於償還個人在投資中虧損後形成的債務和幫他人借款開支。

“如果逃避,會給我和家人帶來無法形容的傷痛和無法估量的損失。我不能這樣做對不起家人和親人的事,我必須選擇面對現實。”經過自己激烈的思想鬥爭後,向鵾還是面對現實,積極向組織交代問題。

2018年3月28日,通江縣紀委監委給予向鵾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同時,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均得到相應的處分。通過該案,還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德、以案說責”警示教育大會,並就全縣財政資金管理風險,建立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從體制機制上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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