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男子殴打“护孩”母亲!狗被没收,人被刑拘!

11月3日晚,浙江杭州,"妈妈为保护孩子驱赶狗,反被遛狗不栓绳的狗主人打致骨折"引热议。

视频中,一条没有栓绳的宠物狗朝徐女士6岁的儿子狂吠,为保护孩子,她用脚驱赶狗。

结果和狗主人发生争执,徐女士被打骨折,全身多处挫伤,两个孩子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遛狗不牵绳男子殴打“护孩”母亲!狗被没收,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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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徐女士描述,男子在第一次打完她后还骂:"一看你就是外地人,你们这些外地人都给我滚开杭州……"

真的,杭州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不仅打了人,竟然还讲出这样带地域性的侮辱话语,现在杭州人民个个都有着想让该男子滚出杭州的冲动,真是太给自己的家乡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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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表微评:

狗不懂事,人也不懂事?

遛狗不牵绳,还当着孩子面施暴…所呈现的人性之恶让人无法容忍。不懂节制,败坏道德,就该受道德谴责;无法无天,一再嘲弄法律,就须受法律制裁。狗主人已被刑拘,案件仍待进一步侦办,但总有一些红线不能破,总有一些高压线不能碰,这是底线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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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事情发生在11月3日,徐女士已经确认被狗主人打致骨折,可该男子并没有被拘留,也没有向徐女士道歉。

直至3天后的晚上,余杭警方才发布通报:金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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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都笑称:

人民日报用4个小时解决了3天的问题

因为事情过去了整整三天,警方迟迟不给出一个答复,结果人民日报转发该事件四个小时后,警方就立马给了回复。

便有网友发出质疑:迟了3天,难道我们的法律真的要网络舆论来维护???

其实这应该只是一个巧合而已,毕竟警方从报案到调查、取证、传唤都需要时间,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

要相信我们的法律,既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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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狗被没收,人被刑拘!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余杭西溪永乐城肇事狗属无证犬,主人没有养犬许可证。昨天,两条肇事的狗已经被余杭城管部门没收。因为它们没咬人,所以不能简单处理,以后它们可能会由爱心人士领养。

狗主人金某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有律师表示最高或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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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中国,会有那么多人对狗狗心怀怨恨呢?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但一些养狗者的素质却参差不齐。这也是很多人毒狗的原因:非法养狗、不文明养狗。

遛狗不牵狗、不处理粪便、不训练狗狗听指令,造成狗狗攻击人类造成伤害、噪音扰民、影响环境卫生的事例比比皆是。

遛狗不牵绳男子殴打“护孩”母亲!狗被没收,人被刑拘!

近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养狗令"。

•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条款是,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

• 早上7点至晚上10点禁止溜犬;

• 养犬人必须对犬只进行免疫、市民携带宠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内容。

从执行效果来看,通告发布后养犬人的自觉性大大提高,白天在街道或小区几乎看不到有人遛狗,市民在规定时间遛狗也都会给宠物佩戴狗绳。

但让人们只能在晚上10点以后才能遛狗,这显然不是一个长久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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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虽然各地也都推行了各种文明养犬的规定,甚至部分地区已经更细化地出现了"拴狗链子不能超过多长"的规定。但是即便如此,养犬乱象依然存在。

最为突出的就是,不论何时何地,不论任何时间,都有市民带着犬只出行。在小区的公园里,在街头的广场上,在公园的小路上,我们往往在任何时间都能看到狗狗随处大小便的场景。

想要人狗和谐,在政府制定严格法规的同时,也更需要我们的自觉遵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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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遛狗请务必牵绳

类似的事件发生不止一次了,对于文明遛狗,杭州早已明确规定: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准许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

(二)在准养犬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

(三)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

(四)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五)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除外);

(六)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犬 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七)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八)犬只宰杀、死亡、失踪的,应当向犬类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九)不得私自繁衍犬只。

文明养犬

严格的立法和执法

带来人狗和谐相处的环境

离不开所有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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