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有效治理“狗患”?

碧海蓝天3672


最近一段时间,狗患问题是网络、报纸等媒体讨论的热门话题,因为这个人类的亲密朋友已经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一些人不惜采取极端方法解决这类矛盾如下毒火腿肠、下鱼钩等。怎样才能彻底治理狗患呢?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办法。

1、城管、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执法,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要敢于采取处罚手段,对一些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要没收并对饲养人进行罚款。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2、限定遛狗时限,把犬对居民和行人的骚扰程度降到最低。如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行晚上7时至早上7时为遛狗时间就是这个目的。

3、提高养犬成本。现在养犬成本太低,成本低养的人就多,可以学习北京市以前的做法,一个狗证要办出来需要花数量不少的钱,成本加大了养狗人的数量自然就降下来了。

4、加强文明养狗宣传,可以采取在养犬人聚集遛狗的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进行宣传。准备一些免费狗绳发给养狗户。

5、居民出门遛狗应携带免疫证、准养证等狗的身份证件以备随时由养犬管理部门查验,不携带的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进行处罚。

6、对犬粪不进行清理的养犬人,养犬管理部门要进行处罚。

7、加大流浪犬只管理力度,鼓励公民个人收养流浪犬,鼓励公民举报流浪犬踪迹,对一些患重病没有救治必要的流浪犬可以实施安乐死。

8、在制定法律上要明确规定凡不栓狗绳而导致的狗被压死、压伤等交通事故,车辆不负责任,造成车辆损失的,养犬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狗患其实是人的事,是养犬人不文明养犬造成的,只有各相关部门负起责任,养犬人文明养犬,狗患是不难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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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密集的地区就不应该养狗,半夜狗叫扰民,随地大小便加重公共卫生负担,对老弱病残构成威胁等等,还只是小事,咬伤咬死人的时候,还敢说自己的狗不咬人?小区养狗根本就是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养狗无形中就是对他人构成威胁,占用公共资源。且养狗的人大多孤僻,缺乏与人沟通,往往就形成自私自利的特点。最要命的是狂犬病是致命的。而中国的医疗体系不健全,以及法律上的诸多漏洞,还有对养狗缺乏有效的管理。造成了一旦出事,狗主人就耍无赖的比比皆是,反过来,有些人把狗当祖宗养的,狗被车碾死了居然要求人家偿命。拿狗和人比。这就是对人最大的侮辱。俗话说:狗仗人势,狗势力,不是没有道理的。那些把狗当子女养的,根本就是日子好了闲的。不信叫他们上工地搬几天砖试试,保证他们连狗肉都吃。说到底,宠物就是解闷用的,畜生永远是畜生,不要拿来和人放在一个高度讨论。否则就是对你祖宗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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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政府专门成立一个部门,就像城管一样,既解决了一部分编制问题又解决狗患!

这个部门可以叫狗管理局,省设总局,市县设分居,乡镇街道开设所!

这个局一年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一概由养狗的爱心人士负责!

该局工作就是对养狗进行规范化管理。

养狗要登记,建档,办证,绑定主人身份证号码,狗证标识强制统一安装在狗脖子上!

到指定兽医站接种疫苗。违反规定者,狗强制没收人道毁灭。狗主人罚款1万并处以10天行政拘留。

设立养狗基金。强制狗主人购买养狗基金(用来处理流浪狗及狗伤人医药费用赔付,爱心人士的个人爱好不能让全社会纳税人买单吧?)。基金维护费一年费用10000。有拒交不交的,罚款十万补缴应交维护费用。

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发现非法饲养者逮捕入狱!刑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并处以1万元罚款!

多层高层小区内禁止养狗,授予物业公司监督及处理权利,发现养狗就地处理!狗主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五千。

狗的交易要监管,更换主人要在一天内,进行报备更改!违反者,按非法交易处理!罚款10万。(专治打着爱心旗号实为狗贩子的爱心人士)

外出遛狗强制牵引,带嘴套!有违反规定的不执行的,罚款5000-10000,狗强制收容人道毁灭!狗主行政拘留十天。

每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专治弄一院子几十条狗骗钱骗捐,骗眼泪的)。禁止私人成立各种打着爱心旗号的爱狗社团组织!(专治邪教徒精神病)

不按规定饲养的狗一律按流浪狗处理,集中人道毁灭!

我看还有多少装逼养狗的!先把你自己养活好再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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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尊重生命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所有的狗必须办理登记许可证,注射疫苗,出门牵绳带链,每年收取犬类管理费5万元不等。

二,对于拒不执行者,狗主人罚款5万到10万元不等,并强制没收管理,对于伤害到人的狗,狗主人罚款5万到10万不等的金额,拒不执行者,由狗主人负刑事责任。

三,对于流浪狗,可以在西藏或新疆的无人区建立一个流浪狗管理所,不必射杀,行为狗也有生命,要考虑到爱狗人士的感情,所有没收的狗狗和流浪狗统一运送到那里管理。

四,流浪狗管理所可以在社会招募爱狗志愿者进行喂养管理,志愿者可以优先考虑爱狗人士,所有的一切费用由爱狗人士自愿募捐筹备。

四,对由于病死,老死的狗狗不必焚烧掩埋,这会影响爱狗人士的感情,如果爱狗人士想给狗狗建造陵墓也可以,申报土地,陵园建设,管理,所有费用由强烈爱狗人士出资,国家可以收取管理和占地费用。


被冰封的抒情


十问爱狗人士

1你们有谁没有将狗带出过你们的住宅房院的?

2你们有谁没有将狗带到公共空间的?

3你们有谁是将狗带到郊外去遛狗的?

4你们考虑过怕狗人(特别是儿童)的恐惧吗?

5你们不惧怕被别人的狗咬伤吗?

6你们踩到狗屎不恶心吗?

7你们称呼狗儿子,为什么不称之为爸爸?

8你们知道喜爱狗的是少数人吗?

9你们懂得爱狗和妓女爱嫖客是同理吗?

10你们懂得人权至上,损人利己是可耻的吗?


昱山老柏


要减少流浪狗,必须先从养狗人抓起。一 以后溜狗必须强制带定位仪,这样,如果狗主故意放掉狗,就不能借口狗是走失的。二 如果狗死亡,必须上报审查。由于不再打算养狗而故意至狗死亡或放走狗必须罚养一只狗一生的费用,按年交罚款。三 强制注射疫苗,强制溜街上口罩,这一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绝对执行,违者绝对重罚。强制对狗年审,以证实狗的存在我健康。四 缺一个宠物管理局。现在有一些外来物种宠物,如果放归自然,对环境生态经济与生命威胁都是巨大的,必须从罚到破产的程度罚。由于近年群众生活改变,宠物急巨变多,急需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管理。


云游十方


治理“狗患”并不十分困难。只要下定决心,就可以“手到病除”。西方国家也有很多狗,狗的“地位”还很高,为什么人家就从来没有发生过“狗患”呢?

这是因为,人家实施的是制度。我看过一个视频,几个动物保护组织的成员,把自己浑身喷上染料,伪装成各种动物,然后到一家餐厅抗议。那家餐厅的老板根本就不理睬他们,还当着他们的面切肉。这几个抗议者感觉无趣,灰溜溜的走了。为什么他们没有捣乱呢?因为他们不敢。如果他们堵门或者有暴力,只要餐厅一投诉,他们就会吃不了兜着走。



我对治理“狗患”的建议是:

1,所有体重超过10千克的狗,一律禁止民间饲养。

2,所有的狗必须强制上牌照,上牌照免费,但是如果不上,罚款1000元/只。

3,强制所有的狗打狂犬疫苗,其费用由狗主人负担。这是为了控制数量。

4,每年年检,费用由狗主人承担。理由同上。

5,遛狗必须带绳子,口套,狗粪袋,违反者罚款500元/次。


怀疑探索者


中国有句成语叫"人满为患",形容人太多都成患了,现在多数在形容节假日的旅游景点。那目前的"狗患"怎么形容呢?,"狗滿为患“吗?不合适,突发奇想用"失管为患”挺符合现状的!

城市里的主要是"流浪狗"和有主饲养的狗两种。

在正常情况下,城市不应该有流浪狗存在的,但据说有的城市存在着无部门管,无专人捉,无收容场所的三无现象,造成流浪狗肆意横行,随意繁殖,加之再生遗弃,越来越多,直接危害人们的安全,破坏环境,也给城市带来不雅。政府部门应担起清理流浪狗责任,设想一下,有10O只流浪狗,每天捉两只,5O天也捉完了(小学生都能算的帐,只要有人干)。政府部门要有流浪狗收容所集中收养,(不允许个人收养)至于怎么处置,我不作议论。我不吃狗肉,但我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就象回族不吃猪肉,不反对汉族吃猪肉一样。

有主饲养的狗,小名叫宠物狗,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是符合城市养狗规定的品种,并己办理相关证牌的,要补签饲养保证书,明确责任义务。

二是没办理证牌的,要审核是否属于城市允许饲养的品种,符合的,补办相关证牌,补签饲养保证书,明确责任义务;不符合的不准饲养;

三是饲养的宠物狗不能买卖,变更饲养人要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饲养的宠物狗不许繁殖(应做绝育)并定期打疫苗。

五是实行圈养,需要遛狗时要有人牵领。

总之,狗患不在滿,在管。只有管理好了就不会发生《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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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患?

首先,为什么有流浪狗而没有流浪鸡流浪猪等等?因为狗本来就不是食用的,我反对所谓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但是相比恨狗人士的种种恶心行为,我觉得爱狗人士要好很多。什么狗咬主人了,把孩子脸咬掉了,把孩子腿吃掉了,哪个不是恨狗人士的造谣?你们这种下三滥行为不无耻吗?

说什么狂犬病高发,中国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每年病毒性肝炎发病数是一百二十多万,肺结核四十万,艾滋病五万左右,狂犬病不足一千,请问怎么个高发?

再说,狗肉店的狗是哪来的?有多少是人工饲养的?还不是偷盗的?偷鸡摸狗算是高尚行为?算是长知识了。

我觉得养狗人必须看管好自己的狗,国家也应该出台法律,严禁丢弃,现在满世界都是监控,谁丢了狗一查就清楚,凡是弃养的重罚,那样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流浪狗,流浪狗不会从天而降,基本上都是养狗人遗弃的。如果因为养狗人的狗咬了人绝不是赔点钱了事,而是要拘留甚至判刑,那样才会让人不敢随意放了狗绳让它乱跑,虽说很少有狗会主动攻击人,但是总有人怕狗的,吓得摔倒了怎么办?所以养狗人必须文明养狗,提高自身素质,国家也该出台相关法律做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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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狗伤人应该用禁狗令去治理。 伤人的狗当然是必须一律打死,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是有主狗,应该由狗主人承担经济甚至刑事责任。假如是野狗,应及时捕杀。但最核心的是未雨绸缪,现代社会确实已经不再需要养犬这种害人害己的落后生活方式了。 确实应该彻底禁止城市养狗的。 狗永远是咬人的狗,而狗主人有时候未必是头脑正常的人。 反对养狗是广大公众的正当权利! 狗这种动物长得实在太丑,除了狗咬人带来的惨剧之外,光是从欣赏造型的角度来看,有艺术眼光的人也肯定不会选择狗作为宠物的。 有句话叫狗眼看人低,哪怕你长得像大明星,甚至你就是大明星本人,狗也会毫不留情咬人。反对养犬应当是所有人共同的心愿。 我能够看破真相,更愿意说出真相:和稀泥的文明养犬并不能解决问题。大家看看这些触目惊心的人狗冲突吧,粉饰太平的文明养犬是长期错误的思路。业主说的公共区域一律禁止遛狗,这才是真心解决问题。我一直为了解决问题而大声疾呼:小区就应该旗帜鲜明抵制养犬! 遛狗不栓绳,随地便溺不清理,狗叫扰民,小区楼道一地狗毛乱飘。 呼吁禁狗令,散养狗、流浪狗一律捕杀,小区内禁止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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