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巴:“四精準”紮實開展述責述廉巡察工作

為壓緊壓實全縣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逐級延伸,鎮巴縣紀委對在縣紀委全會上述責述廉的14名黨政紀領導開展述責述廉前的巡察工作。

一是對象精準。縣紀委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審議研究述責述廉工作的實施方案、述評對象、時間安排等重要事項,確定3個鎮黨委書記、鎮長、紀委書記和3個縣直部門黨組書記、紀檢組長14名領導同志作為述責述廉對象。

二是目標精準。全面深入掌握述責述廉對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廉潔從政和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廣泛聽取幹部群眾意見和建議,查找述責述廉對象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增強述責述廉的針對性,為述責述廉大會開展詢問、質詢做準備。

三是方式精準。各鎮由黨委副書記主持,縣直部門由班子成員主持,通過召開述責述廉巡察大會、聽取彙報、民主測評、走訪談話、查閱資料、徵求意見等方式方法進行。

四是要求精準。要求各相關鎮、部門要按照巡察積極組織和配合巡察組的工作,確保巡察工作順利開展;要求巡察組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認真履職開展工作,確保巡察工作紮實有效;要求在巡察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全面收集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巡察結束後,各巡察組要向縣紀委常委會提交巡察報告,並提供述廉對象存在的問題、不足書面點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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