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为当事人畅通诉讼大门

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法院,创新“分调裁”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打通任督二脉,有效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空前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作出重大改革举措,立案登记制度等系列改革卓有成效。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此项改革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全国法院不断加大诉讼服务中心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建成集诉讼服务、繁简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有效地服务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诉讼服务中心融合立案服务、繁简分流、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执行指挥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集立案、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查询、纪检投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全国法院积极推行网上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缴费、网上办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二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法院。市场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交往跨越地域限制,异地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越来越多。近年来,全国法院把审判工作与现代科技相融合,加强大数据应用,用机器换人力,用智能增效能。努力推动数字法庭和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实现诉讼服务“零距离”,有效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轻法院负担和当事人讼累。

三是创新“分调裁”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近年来,全国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明确司法确认、小额诉讼、速裁程序等适用规则,实行“简案简办快办,繁案细办精办”,逐步探索形成“引导分流、多元化解、诉调对接、专业审判、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全国基层法院充分利用简易、小额诉讼、督促等程序优势,切实发挥不同审理程序的分流功能。基层法院与保险、医疗、社会保障等行业调解组织对接,强化诉前多元化解,委托调解、诉前多元化解和司法确认数量逐年大幅提高。对常见多发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等简单案件,集中受理、集中调解、集中审理,运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速裁案件数量节节攀升。

四是“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打通任督二脉。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尤其是基层法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立审执一体化”模式,充分发挥一线基层法庭熟悉案情及当事人财产情况等优势,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无障碍实现立审执一体化协调运行,确保立案、审判和执行的无缝对接,形成立审执联动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在立案阶段强调诉前财产保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促进作用,用足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有效减少生效裁判案件转为执行案件。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及时制作调查、勘验、询问笔录,保全当事人的财产,固定“第一手”财产证据,为顺利执行创造条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里程碑。事实证明,人民法院通过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解决了老百姓反映的“告状难”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文 彬 高新峰)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8-11/10/content_14551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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