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智鬥勇?購房合同中隱藏的爾虞我詐

我們大多數人心中都有一個買房夢,除了來自社會的壓力,更希望為自己的生活找到一個溫暖舒適的棲息地。

斗智斗勇?购房合同中隐藏的尔虞我诈

但是買房路上困難重重,當你最終看了無數的項目樓盤,算了又算自己能拿出的首付,並最終選定一套心儀的房子,你鬆了一口氣以為萬事大吉,在置業顧問或者中介的催促下匆忙的在合同上籤下你的大名,你可能沒注意,就會陷入新的“陷阱”。

斗智斗勇?购房合同中隐藏的尔虞我诈

今天,小編給大家說一說簽訂購房合同中開發商的小貓膩,讓你安心走完購房的最後一程。

買房籤合同除了要籤購房合同以外,還有一份補充協議需要籤,而且大部分補充協議內容都是偏向開發商的,不籤的話房子就買不成,定金也不能退,這個補充協議到底是什麼?

補充協議顧名思義就是除了購房合同以外的對合同上缺失內容進行補充和詳細說明的協議。是建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籤訂的。

這個“補充協議”大部分都是對開發商自身有利,但對購房者很模糊的信息,這種情況下,如果貿然簽訂了,就會讓自己陷入被動。

貓膩一:在房屋的公攤面積上打擦邊球

小編年初入手的一套公寓,產權面積80㎡,公攤有32%,已經在紅線邊徘徊;當時在籤補充協議時發現了公攤過大,一度猶豫不決,但是已經交過定金首付,雖然不太滿意,但還是嚥下了這枚苦果。

公寓的公攤相較於住宅要大一些,大部分都在28%左右徘徊(因為這個沒有具體規定,只能通過具體房屋樓棟來測算)。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在10%-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理的水平。合同上還必須得註明是哪些部分算入了公攤面積。

貓膩二:違約責任不對等的貓膩

簽訂購房合同時候,合同上寫著如果沒有按時交房,就按照每延遲一天賠償房款的萬分之三,來賠償給乙方。但是去網上查了國家規定是萬分之三到萬分之五。這個錢說實話沒多少,但是總有一種錯過了一波暴富的機會。

但這種雙向的合同對於購房者就很嚴格了。如果未按照期限繳清剩餘的房款,不但要承擔違約責任,定金還不退,另外還得繳納一定的違約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交購房款中,扣罰一定比例的金額作違約金。房子這種大款項的商品,這樣處罰金額不對等的協議真的是“寬己嚴人”。

還有一點仍然是關於交房的,比如合同上寫得“本項目與某年某月某日之前交付”這個時間交付的是清水還是精裝?算賠償嗎?交付時通水電網嗎?

貓膩三:房屋精裝的貓膩

現在成都基本都是帶裝修的房子,在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裡,建議大家仔細尋找一項條款關於裝修的公司是哪一家;如果交房時裝修出了問題或者損壞可以找該公司重新裝修。問題就在這裡,開發商or第三方裝修公司。這個有必要問清楚,以免將來扯皮。

還有一點是精裝房的用材,一定要仔細查看開發商所承諾的裝修標準,在以後簽訂購房合同時,應將精裝房的裝修標準、裝修材料等級及品牌、環保級別、保修期、賠償責任認定等約定逐條、詳細地寫進購房合同裡。

斗智斗勇?购房合同中隐藏的尔虞我诈

貓膩四:小區的配套設施貓膩

大概誰都不想在入住以後旁邊還有一個大工地天天製造噪音。小區和房屋承諾的配套到底能不能入住的時候就提前實現?公園、物業服務、醫院、學校,還有必要的公交、地鐵。這些東西在你入住之後如果還沒有實現,那麼真的要當一段時間的“現代原始人”。

除了這個你仍然需要注意的除了交付時間還有相應的賠償。

斗智斗勇?购房合同中隐藏的尔虞我诈

貓膩五:關於期房現房的貓膩

其實這也算不上是貓膩,應該是目前開發商的一種常用手段:現在的房屋限售,多是期房,所以有很多開發商在沒有拿到預售證的情況下就把房子拿出來銷售,這就是期房。對於我們這些購房者來說需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你先把錢交了,然後開發商拿著你的錢去繼續蓋房子,一兩年之後交房,這段時間你仍然得繼續還著貸款。”

斗智斗勇?购房合同中隐藏的尔虞我诈

這篇文章沒有從法律角度細緻的展開,僅僅從小編自身經歷為例子給大家說了一些在籤合同時經常會忽略的地方。

其實我們大部分人都是有這個意識的,但是對於法律知識的模糊與合同本身的冗長,隨手就簽了,然後就面臨著和開發商的扯皮。

在找出這些你能發現的貓膩之後,其實不太能改變書面上的協議。但是可以讓開發商和銷售人員給你說明清楚。如果真的不合理,是可以要求增加條款的。

這也是另一種“補充協議”。

儘管有些東西就算髮現了也無法改變,但是能讓你長個心眼,並且提出疑問那麼這篇文章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end-

群內大佬多多,還有房源、資訊,就等你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