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西散人
开具发票的前提,应该是以货物是否转移为标准。
只有当该批货物主要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对方,才能证明交易是真实有效的,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开具发票。
收到定金就要开发票吗?
收到定金只不过是确认合作意向,还没有真实的交易发生,不能开具发票。
货尚未全部发完,只发了一部分,可以开具发票吗?
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已发货的实际情况,开具发票。因为货物已经转给对方,这个时候开发票不是虚开。
如果只收了定金,就开始开票,货物还未发货,那么就会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到时候就百口莫辩了。
税局稽查一定会从这三个方面稽查:
发票流,物流,资金流。同时合同,出入库单据,库存商品明细账,都会一一查看的出入库单,合同,是为了查看业务的真实性,库存商品明细账是为了核对账实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就想好怎么解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