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購買材料的發票是普通增值稅發票要多交稅嗎?

自由飛翔74084031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還是普票,對於企業來說,受到影響的稅種有增值稅,所得稅,還有以增值稅為計稅基礎的附加稅。

那麼專票或者普票到底是如何影響企業稅收情況的呢?看下圖的比較。

先來看取得專票的情況:

假設購進價稅合計為11600元,稅款為1600,銷售不含稅金額15000,稅款2400,在這筆業務中應交增值稅為銷項減去進項,等於2400-1600=800元,該筆業務主營業務利潤為5000元,不考慮其他情況,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企業應交所得稅為1250.附加稅稅率為0.11,附加稅為800*0.11=88元。

再看取得普通發票的情況:

取得普通發票,無論稅額是多少,不能抵扣銷項稅,稅款全部計入成本。所以,在該筆業務中應交所得稅就是銷售產生的銷項稅為2400元,主營業務利潤為不含稅銷售額15000-11262.24-337.66=3400元。不考慮其他情況,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應交所得稅為850.附加稅稅率11%,附加稅為2400*0.11=264元。

來看兩種情況對企業的稅收情況的影響:

專票的稅收情況:800+1250+88=2138

普票的稅收情況:2400+850+264=3514

僅僅通過簡單的數據比較就能看出專票對於企業來說是最有利的。另外作為一名從業八年的財務人員,提醒各位,企業能控制的是利潤,不能控制增值稅,利潤大了,可以通過提高費用或者成本減少利潤,但是增值稅,企業只要確認收入就得按規定計提,是控制不了的。所以,結論就是,如果各位是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企業是最有利的。


簡淨軒語


非請自來。

看到這提問,不禁想問,鐵塊重還是棉花重?

回到問題上來,一般納稅人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要多交稅?

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稅額記入材料的成本;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可抵扣項目,進項稅額可抵扣。相反不可抵扣進項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無異。


在同等條件下,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可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下,比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確實少交稅。

具體如何影響稅負,我前幾天一個回答中,也有相關比較計算的例子,感興趣的可以去查閱。總體而言,主要是因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導致當期應納增值稅增加,相應的城建稅及附加隨之增加,並且該項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記入成本,成本增加導致利潤總額減少。

此問題回答大概就是這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喜歡可以點個贊,如有疑問可隨時諮詢。不當之處敬請指正,歡迎留言討論。


艾特迷


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1.若一般納稅人購入的材料用於一般計稅項目,且不用於《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對於這種情況而言,該一般納稅人會多交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規定,在確定進項稅額時,准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根據以下兩個方法確定,一是完稅憑證體現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直接在銷貨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稅憑證上註明的稅額,不需要計算;而是購進某些貨物或者接收應稅勞務時,其進項稅額是根據支付金額和法定的扣除率計算出來的。由此可見,若企業僅僅取得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這樣無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由此導致企業應納稅額增大,從而增加應交增值稅以及增值稅附加稅。導致企業多交稅以及不必要的現金流流出!

2.若購進的材料用於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此時,取得專用發票或者是普通發票都不得用於抵扣銷項稅額,從而也就沒有增加企業稅負這一說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主要有:用於簡易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在產品、不動產等等!

從以上分析來看,是不是會使企業多交稅,主要是看企業購進材料的用途是什麼,這一點也是財務工作人員需要密切注意的事項!


章一一一


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區別看待的。如果一般納稅人採購的材料用於簡易計稅項目、職工福利等不得抵扣進項稅的項目,這樣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都一樣;用於可以抵扣進項稅項目的話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這樣增值稅就會多繳納。還有就是這個問題有點模糊,是否多交稅是單純的增值稅還是綜合國地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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