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魏晉南北朝的第一印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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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是一個充滿爭奪、篡亂不已的時代,政權更易頻繁,多種政權並存,漢族與少數民族政權對峙並互相融合。魏晉南北朝主要分三個階段,三國時期(220年-280年),兩晉(265年-420年)與南北朝(420年—589年)。

1、三國時期

三國(220年-280年)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段時期,主要有曹魏、蜀漢及孫吳三個政權。漢末三國戰爭不斷,使得中國人口急劇下降,經濟嚴重受到損害,因此三國皆重視經濟發展,加上戰爭帶來的需求,各種技術都有許多進步。

2、兩晉時期

晉朝(265年-420年)上承三國,下啟南北朝,屬於六朝之一。分為西晉(265年-316年)與東晉(317年-420年)。司馬氏在三國時期為曹魏世族,高平陵事變後掌握魏國政權。265年,司馬炎逼迫魏元帝曹奐禪位,國號晉,即晉武帝。280年,西晉滅孫吳而統一天下,但是和平穩定的局面只維持了短短的十幾年。晉惠帝繼位後朝廷漸亂,領有軍權的諸王紛紛爭權,史稱八王之亂。晉朝元氣大傷後,內遷的諸民族乘機舉兵,造成五胡亂華的局面,大量百姓與世族開始南渡。316年,西晉滅亡,北方從此進入五胡十六國時期。3、南北朝時期

南北朝(420年—589年)由420年劉裕篡東晉建立南朝宋開始,至589年隋滅南朝陳為止,上承東晉、五胡十六國,下接隋朝。因為南北兩勢長時間對立,所以稱南北朝。南朝(420年—589年)包含宋、齊、梁、陳等四朝;北朝(439年 —581年)包含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和北周等五朝。這個時期在中國歷史上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其一,深層的分裂局面。這一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隻有21年,即280年司馬氏滅吳,到301年“八王之亂”全面爆發。而即便是這21年,西晉也沒有恢復東漢盛時的版圖:鮮卑基本已據有匈奴舊地,並日益南下;渭北高原以北至河套已為羌胡所佔;內徙的匈奴人實際已控制了今山西的北部。西晉以前,有三國的鼎立;西晉以後直到隋朝統一,長江流域與黃河流域始終分屬不同的政權,黃河流域更是始終存在兩個以上的政權,甚至同時有十多個政權存在。在政局或南北分裂或東西對峙或地區割據的長期影響下,各別地域的經濟、文化、學術、政治乃至心理,也逐漸“地域”色彩濃厚,“地域”獨立趨勢加強。地域意識的強化與地域傳統的生成,也是一種“分裂”。又即便在同一政權的內部,也有著明顯的地區軍事割據傾向,如東晉南朝的州鎮,北朝的鎮戍,這既造成了中央與地方的爭衡、內外的對抗,也進一步加深了魏晉南北朝大分裂局面下的地區割據與對抗傾向。

3、南北朝時期

南北朝(420年—589年)由420年劉裕篡東晉建立南朝宋開始,至589年隋滅南朝陳為止,上承東晉、五胡十六國,下接隋朝。因為南北兩勢長時間對立,所以稱南北朝。南朝(420年—589年)包含宋、齊、梁、陳等四朝;北朝(439年 —581年)包含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和北周等五朝。這個時期在中國歷史上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其一,深層的分裂局面。這一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隻有21年,即280年司馬氏滅吳,到301年“八王之亂”全面爆發。而即便是這21年,西晉也沒有恢復東漢盛時的版圖:鮮卑基本已據有匈奴舊地,並日益南下;渭北高原以北至河套已為羌胡所佔;內徙的匈奴人實際已控制了今山西的北部。西晉以前,有三國的鼎立;西晉以後直到隋朝統一,長江流域與黃河流域始終分屬不同的政權,黃河流域更是始終存在兩個以上的政權,甚至同時有十多個政權存在。在政局或南北分裂或東西對峙或地區割據的長期影響下,各別地域的經濟、文化、學術、政治乃至心理,也逐漸“地域”色彩濃厚,“地域”獨立趨勢加強。地域意識的強化與地域傳統的生成,也是一種“分裂”。又即便在同一政權的內部,也有著明顯的地區軍事割據傾向,如東晉南朝的州鎮,北朝的鎮戍,這既造成了中央與地方的爭衡、內外的對抗,也進一步加深了魏晉南北朝大分裂局面下的地區割據與對抗傾向。

  其二,複雜的民族關係。四周的邊疆民族南下北上、東進西入,遷徙頻繁,造成民族成份複雜,民族融合(自然的融合與強制的融合即戰爭)加速,民族戰爭劇烈,民族更替e68a847a686964616f31333365636639迅速。北方地區的主角是入主的“五胡”與留居的漢族,在北方整體“胡化”的同時,是頗多艱難曲折的胡人的逐漸“漢化”;在南方,則特別表現為退守南方的北方漢族與南方漢族以及越蠻俚僚的自然融合與強制融合,這也是一種“漢化”。如果再考慮到周邊特別是蒙古高原、東北、西域的民族,則魏晉南北朝歷史實際是由北方邊疆民族(重要者先後有鮮卑、羌胡、高句麗、柔然、高車、突厥等)、中原地區(曹魏、西晉、十六國北朝)、南方六朝三大地域所構成的。其間地域對抗、民族興衰、社會轉型、制度衝突、文化融匯等等,異常複雜。其三,頻繁的人口遷移。這特別表現在東晉十六國南北朝,當時人口遷移的規模之大、範圍之廣、歷時之久、影響之深,超過以前任何一個歷史時期。而十六國北朝內部的人口流動與東晉南朝的僑流人口,又多有不同。如東晉南朝境內的僑流人口,多為主動遷徙而來,成為定居移民的比例較大;東晉南朝尤其是東晉、宋、齊、梁政權,實質上為移民政權,以此,僑流人口的地位高,政治、軍事、文化影響大,受到的優待也多。十六國北朝特別是十六國,漢族以及其他非統治民族的非漢族之頻繁而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是由胡族統治者實施的,並且以強制遷移性質為主,他們不僅地位低下,而且境況往往悲慘,胡族統治者強制遷移他們的目的,是以之為兵、用之耕耘;而隨著政權的興亡更替、時局的動盪混亂,此被強制遷移的人口,又被不同的統治者屢次遷移,所以能夠長期定居下來的移民其實數量有限。

  其四,特殊的社會結構。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宗法封建性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而引起的生產關係的變革,由於按照家族系統分配政治、經濟權利而出現的門閥政治,由於民族矛盾和各種社會矛盾的劇烈運動而造成的動盪、對峙、分裂局面,使得這一時期的等級性、宗法性、民族性、宗教性四個特徵尤為強烈與明顯。其中,以宗法性與等級性為內核的門閥世族成為統治階層。西晉以至東晉,門閥世族的統治不斷強化;及南朝以降,門閥世族的政治地位雖有所下落,社會地位仍很鞏固。與此相聯繫,該時期世族寒門界限森嚴,而隨著世族的衰落,寒門地位逐漸上升,南朝帝王大抵出身二等乃至寒門軍功地主就是明證。

  其五,變動的典章制度。魏晉南北朝時期,制度上每多權宜之制,從中央官制到地方行政制度,往往處於一種過渡狀態,缺乏凝固的制度,諸多制度因時、因地、因人、因族地發生著流變;也正因為這是制度上的過渡時代,各種制度顯得尤為複雜。中國製度史的研究表明,漢制與唐制有巨大差別,這種差別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而是由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自然演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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