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案集中营:目无法纪,四川宜宾“黑帮”火并案纪实(13)

火葬场风波

在梳理过程中,警方对二医院现场进行了搜索。在地面和角落的暗影里,发现大量遗弃的管制刀具和放水的帐本。由于店铺的小老板们畏惧黑道团伙的淫威,他们藏匿的枪支,未被起获。

3月25日夜间,翠屏分局大院内灯火通明,几架大功率照明灯从楼角射向大院,院内照耀得如同白昼。

50余名被拘审人员在警方监护下,在大院里排成一个方阵。宜宾市公安局陈国富副局长亲自对他们进行了集体训话。

陈副局长讲形势,讲利害,讲宜宾警方的立场,他强调说:“无论是谁,我们不管你是哪一帮哪一派,只要触犯了刑法,我们公安部门就要坚决地给予打击,决不手软。”他奉劝他们,“要认清形势,相信警方,相信依靠法律能够解决问题。我要警告有些人,我奉劝他们,一定要牢牢记住:不要搅入这个案件,谁搅进去,谁就没有好下场。”

翠屏分局刑警大队全体刑警,彻夜工作。他们分成若干小组,把所有的办公室都利用起来,对50余名拘留人员,逐一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他们按照分局统一要求,留下这些人的履历、家庭情况、经济来源、通讯办法,以及十指指纹、正侧面身高标尺照片等资料。重点人员,警方要求他们24小时打开手机,随时听候公安部门的传唤。

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分局大院里气氛严肃,秩序井然。

在静静地等候传唤审查的人群中,就有隋文昌的两员干将:二弟宋亚平、郝明金郝四;还有黄毛毛手下小弟何琦何二娃等人。

警方决定,对隋文昌被杀现场唯一的幸存者孙玲玲,进行保护性拘留,并把此项工作,交给李玉文的二中队负责。

孙玲玲是受害方人员,但考虑到他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为避免对方杀人灭口,必须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程忠实副局长叮嘱,一定要确保孙玲玲的人身安全。

孙玲玲被秘密安置在军分区招待所,警方开出两个房间,安排人员,对她进行24小时监护。

当天夜里,经市局党委批准,组成了“3。25”案专案指挥部,陈国富副局长任指挥长,于秀分局长、郑易支队长任副指挥长,并组成由郑易、程忠实、杨光、任春风参加的中心组,负责具体指挥“3。25”案件的侦察工作。

开过指挥部会议,任春风走到大院里,对那些蹲在院子中央,等待审查的人说:“你们谁认识我,认识我的举手。”

一些人举起手来,其中有何琦。

任春风对何琦说:“你过来,跟我走。”

何琦衣着讲究,脖子上戴了条近 200克的金项链,一身标准的黑道小弟打扮。任春风留下他的照片,指纹,手机号码。告诉他:“出去之后,必须24小时开机,我有事情随时传你,听明白了吗?”

何琦点头回答说:“任哥,这没问题。”

审查工作一直延续到第二天上午10点结束,暂扣人员中,未发现重大嫌疑人员,教育后,均予释放。

在警方重兵云集二医院,形成包围之势,对场内人员展开宣传攻势的同时,陈国富副局长指示:立即把隋文昌和张一兵的尸体送往火葬场,在法医作完尸检工作后,立即火化,以消除影响。

宜宾市火葬场设在翠屏山的后山上,有公路沿翠屏山南麓的金沙江蜿蜒而上,在半山腰分出叉路,一条路通往山顶,另一条路通向后山。

山路狭窄,只能通过两辆汽车。

隋文昌、张一兵尸体在警方的监护下,运进火葬场。

与此同时,医院方对隋文昌、张一兵家属公布了二人已死亡的消息。警方随即对他们讲清形势:为避免事态的扩大,也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要求他们不要扩大知情面。

然而,宜宾大哥隋文昌被杀、尸体已运往火葬场的消息仍然很快就扩散开,整个宜宾社会面上都知道了。

随着隋文昌尸体的转移,整个事件的焦点也迅速转移到火葬场。

宜宾社会上一些知名人士,隋文昌、黄毛毛两大团伙的骨干,隋文昌的亲属和生前社会友好二百余人,很快出现在火葬场狭小的场地上。数十辆大小汽车停在路旁。

山上已经相当拥挤,仍不断有汽车开上山来,聚集的人员把火葬场外的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警方力量单薄,运送尸体上山时,没有估计到会出现这样的严峻场面。古长生大队长带领技术干部,跟随运尸车上山,按照陈国富副局长的要求,准备在火葬场对尸体进行尸检,验尸后立即火化。

支队主管技术工作的黄力副支队长接到郑易支队长的通知赶到山上。当时,黄副支队长是山上的最高指挥官,他一方面要求技术人员加紧尸体解剖检验工作,同时还要利用极少的警力,竭力控制住火葬场的局面,一方面立刻打电话向郑易支队长和陈国富副局长汇报情况,请求支援。

眼看外边的人群越聚越多。黄副支队长命令警方人员关闭火葬场大门,不准许任何人进入。

外边聚集人员几次冲击火葬场,企图抢劫尸体。已有20多人翻墙进入,被警方人员制止。警方坚持与对方摆法律条款,讲清道理。经过劝说,进来的人员退了出去。

10分钟后,巡警钟支队长亲自带领几十名防暴队员赶上来——在“3。25”案发现场、二医院及火葬场,巡警在三个关键地点,三个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钟支队长的及时赶到,使火葬场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于警力的加强,双方形成了对峙,警方已基本上控制住场面,外边围观人员的冲动情绪也有所收敛。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的陈国富副局长再次出现在最需要他的场合,他来到山上,亲自处理这一事件。

上山只有一条路,陈国富副局长的汽车的到来,在围观人群中,引起了震动。

陈国富与巡警钟支队长、刑警黄力副支队长会合在一起。他指示:第一,尽快完成尸检工作;第二,尸体检验后立即火化,这一点不能动摇;第三,安顿好隋文昌的亲属和围观群众,不允许出任何意外。

陈副局长态度坚决,使山上的同志们有了主心骨。他在原则问题上不让步,但并不主张与外边围观人群搞成对垒关系,而是把他们当作工作的对象。

围观人群中推出代表,他们提出,要与警方谈判。

陈国富亲自接待了他们。

首轮谈判,对方来了五个人,“首席代表”就是隋文昌的朋友、老社会张镇江。

张镇江见到陈副局长就摆出一脸的苦相,说:“文昌死得好惨,你们怎么也得给他留一个全尸,让文昌的亲属,让我们这些文昌多年的朋友,好好地哀悼一下,做个纪念,也让死人能够入土为安……”

陈国富说:“你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尸体不能交给你们。尸体必须火化,这方面,我们没有谈判的余地。”

张镇江提出:“这件事希望陈局长能够再考虑,如果警方能够宽容,我们公司愿意为警方提供10万元赞助费。”

陈国富坚决给予了拒绝。

张镇江等人退了回去,第二次过来,带来隋文昌的亲属。

陈国富苦口婆心,规劝他们说:“这件事不是普通的正常死亡事件,而是一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的有关尸体问题,必须依照法律,按照警方的要求进行处理。”

张镇江在讲不出更多理由的情况下,依然认为钱能解决问题,把“赞助费”提高到15万元。陈国富再次拒绝了他。陈国富说:“我们不能把尸体交给你们,这也是对你们的安全负责,防止再出问题。”

第三次,张镇江等人在底下做了磋商,一上来就说:“如果警方能够把文昌的尸体交给我们,我们保证一切按照警方的要求去做,保证不出任何问题……文昌这么突然就离开了我们,被人打了那么多枪,我们只是想好好地悼念一下他,不会出任何事情。”他还提出,“为了表明我们的诚意,我们愿意向公安局交纳30万元保证金。”

陈国富告诉他:“我相信你们会按照警方的要求去做,也非常相信你们的诚意。你们说保证不出问题,我也相信你们不出问题,可我不能保证,别人对你们不出问题。在隋文昌被杀这个案件彻底弄清之前,你们自己也有安全问题。我们公安局,要对你们和死者的亲属负责,要对你们的安全负责。假如我们让你们把尸体运走,把灵堂设起来,谁能保证不会有人过来报复,谁能保证杀手就不会再对别人下手?再开枪,再打死几个人,你说怎么办,你能负起这样的责任吗?所以,这个尸体警方不能交给你们,保证金你们也拿回去。如果你们有意和警方配合,我请你们立即退出火葬场。”

经过三轮谈判,对方看到警方态度坚决,不再要求运回尸体,但仍然要求,在火化前与死者见上一面。

此时已接近午夜12点,古长生他们的尸检工作已经完成,张一兵胸部的一枪造成心肺损伤,枪弹痕迹与现场情形相符;隋文昌身中六枪,分别击中头部、胸部,伤口状况与现场出现的猎枪与柯尔特两种枪弹的情况相符。

尸体火化前,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陈国富批准,允许隋文昌、张一兵的亲属与遗体见面,小范围举行了一个遗体告别仪式。并请火化工对隋文昌二人的尸体做了简单的化装。这一举动,对缓解对立情绪,控制现场局面,平息事态,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就此机会,陈国富副局长对外边的围观人员,公开发表了讲话,他强调指出: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办事,破获此案,抓到凶手。对其他几个黑道团伙人员,他也公开进行了警告,要他们不要轻举妄动,有矛盾,有摩擦,要依靠法律来解决,否则,无论谁触犯了刑律,警方都将坚决给予打击。

面对宜宾黑道大哥隋文昌被杀的特殊案件,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公安分局所采取的措施,事后被证明是正确的,在各警种的密切配合下,他们从几方面入手,控制住了局面,震慑住那些想闹事的亡命分子,在凶杀现场、二医院现场、以及尸体处理等相关事件上,做得有理有力有节,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3月26日深夜至凌晨,宜宾室翠屏区公安分局大楼内灯火通明。陈国富从火葬场赶回,市局、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主要领导聚集在会议室,“3。25”专案指挥部在听取各方面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各侦察小组获得的情况逐步汇总上来。

孙玲玲是现场唯一的目击人。她提供了案发的准确时间——3月25日下午5点35分;提供了杀手的确切人数和特征:4人,男性,均蒙面,戴棒球帽,手持枪支。

警方在楼道中提取到案犯在撤离时匆忙丢弃的作头套使用的女式丝袜和李宁牌运动帽。

现场勘查及验尸结果表明,张一兵被猎枪击中胸部死亡,隋文昌所中六枪,其中四枪为“柯尔特”手枪所致,两枪为猎枪霰弹所致。现场发现相应的两种枪弹弹壳。

现场出现过一辆车牌号为川Q13099的红色夏利出租车,为凶手乘坐的车辆。

据孙玲玲提供,隋文昌的这一秘密住所是三天前搬入的,这一地址除了已经死亡的隋文昌、张一兵外,只有她、张镇江、宋亚平和房主四人知道。并提供了事发前这所房间人员来往情况。因下午五点郝四要来看望隋文昌,他可能是知道这一地址的第七人。

宋亚平在二医院看护隋文昌时被警方一网兜住,押到分局接受审查。

宋亚平供述的情况与孙玲玲一致。案发生前,他的确把这个地址告诉过郝四,因隋文昌已允许郝四前去看他。宋亚平对枪手能够准确找到这个秘密地址颇感意外,他推想不出此地址泄露的渠道。

警方核实过商业街修理点,宋亚平在案发前的确在那里等候修理打火机。

说到宜宾几大社会团伙的背景关系和重大矛盾,宋亚平认为,杀害隋文昌,肯定是王辛垣手下人员干的,他们一次不成又杀二次。

持这样看法的不仅宋亚平,社会舆论都是如此。王辛垣团伙的主要成员“3。19”案发之后已在宜宾消失,加重了社会面上对王辛垣团伙的怀疑。袁宝昆派人收集社会面上的反映,反馈的信息均认为这是王辛垣团伙所为。

警方由于有“3。19”案件的工作基础,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已把黄毛毛集团纳入了视野。“3。25”案件发生后,专案指挥部在分析案情时,并未走弯路,直接把怀疑对象指向黄毛毛集团。

他们的主要依据是:

第一,“3。25”案的作案手法不像王辛垣集团,王辛垣是一个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团伙,聚众殴斗家常便饭,但如此凶残且计划周密地杀人,没有先例。杨光认为,这起案件手法凶悍,更像黄毛毛集团。1999年宜宾发生的一系列案件的作案特征,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两案反映出杀手配备的武器精良,有打霰弹的节筒枪,有连发式猎枪,还出现了美制军用手枪。王辛垣集团的武器,没有这么丰富。而1999年反映出的黄毛毛与林传金火并的一系列案件中,这些武器大都出现过。

第三,王辛垣集团与隋文昌集团的矛盾冲突已趋表面化,在这种情况下,王辛垣杀害隋文昌只能引火烧身,招来警方的打击。王辛垣不至于愚蠢到如此地步。

第四,“3。19”案件发生后,王辛垣迫于社会压力,已经逃往外地。这次隋文昌被杀,王辛垣得到消息,立刻托中间人找到公安机关,声明隋文昌不是他派人杀的,并透露其淡出江湖的想法。从逻辑上推理,王辛垣有可信之处。

第五,隋文昌、黄毛毛是宜宾势力最大的两个团伙,他们间具备相互火并的基本条件。这一点,警方在 3月23日会议上已做过分析。

基于以上认识,指挥部明确规定了侦察的主攻方向,这就是:以现场提供的线索为依据,以黄毛毛与隋文昌两大团伙的矛盾冲突为背景,深入调查黄毛毛集团与“3。19”、“3。25”两案的关系,寻找杀手及幕后指挥人。

针对宜宾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认为王辛垣是杀害隋文昌凶手的这一情况,指挥部确定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侦察策略,在社会上广泛施放空气,公开地大张旗鼓地追捕王辛垣,制造假象,麻痹真正的凶手,为我们的侦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翠屏区刑警大队四中队,加强社会面上的控制工作的同时,在大范围内进行布置,加强对王辛垣团伙的打击力度。公安上层人员,凡在公开场合,一律宣称“3。25”隋文昌被杀一案,是王辛垣团伙所为,口径一致。袁宝昆率领侦察员,清剿了几处王辛垣的窝点,做出姿态。这都给社会上留下同一个感觉:警方的侦察方向十分清晰,打击对象就是王辛垣。

与此同时,由陈国富、于秀、郑易、程忠实、杨光、任春风组成的指挥部中心组,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组织精干队伍,围绕“3。25”案现场反映的线索,有步骤地深入开展了侦察工作。

出租车之谜

3月26日凌晨,指挥部碰情况时反映出,现场出现过一辆红色夏利车。

警方在现场走访群众80多人,综合起来反映出的过程是这样的:

5点30分,一两红色夏利出租车停在路边,车上下来四个人,他们提着包,走到宿舍楼前。其中一人先走进楼洞,返回后几人一起走进去。门卫曾询问,前面人称:住在楼上。其余人称:与他是一起的。门卫放行。四人上楼后,又有母女二人上楼。此后三四分钟,听到连续枪声。紧接着四人先后跑出,钻进路边的出租车。出租车启动,开走。

整个过程大约有六七分钟。

多名目击群众记下了出租车牌照号,从不同渠道反映给警方。出租车牌照号为“川Q13099”,目击群众的证词完全一致。

目击群众证实,出租车停下时,车上人员(四人)全部下车,车内没留司机。

25日晚,翠屏区刑警大队侦察员已对牌照号为 川Q13099的出租车进行了调查。查出车主姓谷,名叫谷明。

当晚12点,司机谷明被传唤到刑警大队。

担任问讯工作的是翠屏区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肖海峰和侦察员温海。

谷明交代说:“3月25日下午,我在街上跑出租,有四个人上了我的车,在街上转了两圈,要去南岸。我拉他们到六中附近,他们下车,给我 100块钱,说他们要去办点事情,要我在路边上等侯。时候不大,他们回来,我拉着他们离开。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地方出了事情……”

肖海峰不动声色,反复砸实有关细节。

很显然谷明在讲假话,他在细节上说得驴唇不对马嘴。停车地点不对,时间说不清楚,群众反映车上只有四个人,他却交代他拉了四名乘客。群众反映,车上没见司机,他却说,他始终坐在车上。

从谷明编织的谎话中,肖队长得到两个基本判断:一,谷明不是案犯;二,他知道一些内情。因此,他采取正面疏导的办法,从午夜一直谈到26日早上九时。问讯虽然没有突破,但谷明已不能自圆其说了。肖海峰给他留下思考的时间,中断了问讯。果然,到了下午一点,谷明主动提出,他要单独面见肖队长。

肖海峰把谷明带到办公室,谷明交代说:“三月十几号的时候,具体日子记不大清了,我大姐的男朋友汤泉对我说,他有个朋友要用我的车,每天付租金500元,用多长时间,到时候跟我结帐。我同意了,这辆车他们就拿过去用了。到了昨天晚上八点多钟,汤泉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车子放在冠英街,要我自己开回来。我过去找到我的车,把车开回了我家。”

肖海峰问:“你为什么开始的时候不讲实话?”

谷明支吾,不做回答。换个方式再问,仍不回答。

因出租车涉及到汤泉,这是一条令人兴奋的线索,肖海峰和温海立即把这个情况向杨光大队长做了汇报,杨光立刻汇报给指挥部。

汤泉是什么人物,杨光心里清楚,他是黄毛毛集团的军师,是二把手。汤泉有犯罪前科,他原是唐昌明、李兵团伙外围人员,与警方多次打过交道。

出租车牵扯出汤泉,与警方的整体判断相一致,只是线索来得太快了些,基于杨光大队长与黄毛毛团伙打交道的经验,他们肯定要给你制造麻烦——这方面我们有过多次教训:要么,警方得不到信息;要么,你得到信息时人已经找不见了。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

依照指挥部的指示,杨光立刻做出布置,在严密封琐消息的情况下,通过内线寻找汤泉。果然,汤泉已经失踪,在他经常活动的场所里已经找不见他。

然而,

他先打电话给肖海峰,问:“我听说公安局找我,有什么事情?”

肖海峰说:“我们要核实点情况,你到公安局来一下。”

然后,汤泉又给杨光大队长打电话,说:“那辆出租车的事,我想跟你解释一下,车子跟我没有关系。”

杨光说:“有没有关系,你到公安局来讲清楚。”

本来警方是在试探,汤泉也在试探。警方不了解汤泉躲在哪里,汤泉似乎在摸警方的态度。

杨光立刻把这一信息汇报到专案指挥部。鉴于我们采用“明修栈道”的侦察策略,指挥部认为,汤泉有可能与警方接触,我们应做好“接待”的准备。

然而,汤泉表现出的“主动性”还是超乎警方的预料。

下午一点,汤泉大摇大摆地走进分局刑警大队的办公楼,竟然主动来“自首”了。

杨光决定,先由肖海峰中队长和他单独交锋。

汤泉个头不高,方脸盘,大眼睛,长得较胖,大腹便便的样子。说话语调平稳,总能显出几分真诚。他对肖海峰说:“3月12日,有个叫何二娃的人,给我打电话说,他要跟一个朋友出去做生意,找我借车子用。我有辆白色兰鸟车,没答应借给他。我说,我的女朋友家有辆夏利出租车,二娃你要用可以拿过去。后来两下里讲好,每天租金500元,用过之后再结帐。何二娃就把车子开走了。到了8月25日晚上,何琦打电话给我,说车子用完了,放在了冠英街。我就打电话给我的小舅子谷明,让他把车开了回去。”

表面上看,汤泉所说,与谷明后来所讲的情况,大致相符。

肖海峰问:“就这些吗?”

汤泉说,“就这些。我听谷明的母亲说,你们把谷明叫过来,一晚上都没让他回去。他母亲抱怨我,一再追问,把车子借给了什么人,要我过来把事情讲清楚。正好我听说你们要找我,我就过来把事情解释一下。”

说完,汤泉站了起来,对肖海峰说:“我下午还有个事情要办,约好了见银行经理,谈贷款的事情……肖队长您没别的事情,我就回去了。”

肖海峰说:“你不是还想见见杨光队长吗,他要你等他一下。”

他立刻把问讯情况向杨光做了汇报。

(未完待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