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汙染防治指標達成最後衝刺

  •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汙染天數控制在10天以內。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全市鋼鐵產能嚴格控制在2000萬噸以內。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散亂汙”企業關停取締、搬遷或原地提升改造,嚴防死灰復燃。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榮程鋼鐵等25家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治理。對照地方標準要求全面實施提標改造,完成全市249家生物質鍋爐企業治理或關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3家鑄鍛企業治理改造。
  • 2018年12月底前,推進榮程鋼鐵、天鋼聯合特鋼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鼓勵天鐵煉焦實施焦爐爐體加罩封閉,並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深化工業園區提升改造,2018年12月底前,確保完成35個工業園區(集聚區)整合和10個工業園區(集聚區)撤銷取締。
  • 2018年12月底前,落實國家排汙許可管理要求,完成陶瓷、有色(含再生金屬)等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將錯峰生產措施納入排汙許可管理要求。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強化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嚴厲依法打擊無證排汙違法行為。
  • 2018年12月底前,實現散煤實際經營戶清零。全面排查治理全市經營性儲煤場地,建檔立卡、動態監管。
  • 2018年12月底前,全市範圍基本淘汰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應採用專用鍋爐並配套高效袋式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等其他燃料;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區政府所在地建制鎮禁止燃燒生物質成型燃料。以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為重點,完成全市222臺5908蒸噸/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南港鐵路;充分發揮已有鐵路專用線運輸能力,增加鐵路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量。
  •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礦石鐵路運輸比例達到30%以上,鼓勵通過帶式輸送機管廊疏港;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增長10%以上。
  • 全市1835個建築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基本實現土石方作業建築工地全覆蓋,並與市級主管部門聯網。
  • 2018年底,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宣傳引導群眾不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等。
  • 2018年12月底前,對新生產、銷售的車(機)型系族全面開展抽檢工作。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建立分行業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機制,劃定並公佈低排放控制區。
  • 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口新增4個集裝箱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新增2個5萬噸級以上幹散貨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總泊位數達到9個。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剩餘293家一般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治理工作,實現全市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業企業配套環保設施全覆蓋,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的,依法責令停產整治,並納入錯峰生產方案。按計劃完成餐飲油煙深度治理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塗漆作業綜合治理年度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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