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算不算经济犯罪?有什么依据?

手机用户56312648203


只要法律规定有这个罪名,出现偷税问题就有犯罪嫌疑。罪与非罪用次数多少和数额大小去区分,尺度把握有严格意义上的评判标准,不可能宽泛到没有底限。

现实操作中发生的一些结果,会让人们大跌眼镜。也就会不断产生这样那样无尽的话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刑不上大夫,是封建残余思想的反映,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所不允许。

法归法,理归理。法是国法,全体国民既要尊国法,又须遵国法,更要明事理,不可以去认死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只是说说而已。

不法之徒偷税漏税窥避法律制裁的手段再诡计多端,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进程不断加速,即使岀现某些漏洞,他们躲避过初一却躲避不过十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是不报,时间未到。


莫忘初心242650426


“偷税漏税”,在过去是指违反税收征缴法律法规行为的,现在“偷税”说法已被“逃避缴纳税款”代替。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属于税收违法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属于经济犯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按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实际上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普遍,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不多的,税务机关发现后一般会责令补缴,不属于犯罪。例如小餐馆、小仓买的经营者依法纳税极少,每户被查实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不多,补缴后基本没事。即使税款问题达到一定数额(逃避缴纳税款超过万元),经营者可以做税务征缴人员工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行为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范冰冰税案,虽然她逃避缴纳税款数亿元,但是她以前未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29方寸世界


小偷偷五千以上就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小偷是偷,偷税也是偷,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户582280911232


范冰冰真是普及税法的楷模,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偷漏税不过就是补缴加罚款而已,比起挣的钱来讲划算的多。还需要验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挂嘴上的话今后会不会当屁放了!


自然而然郝


强烈要求偷税者,特别是特意偷税者,对这种人一定要刑责。补税又怎样?她们的原始动机是偷,有意占有国家才产,而且是上亿元地偷,一个普通小偷偷东西要负刑责,为什么上亿元的国税被偷了就没刑责呢?我们不但要追回被偷的国有才产,而且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光以䃼代罚,补:是追究的来源,而不是主动,如果是主动他也不会偷。罚:是对动机不纯者,而顾意而为者,而且是对国家的大额才产偷盗者的法律惩罚。这是必须的,否则法律只能惩罚无钱的,对有钱的,法律一无是处。


天空中唯你独美


“范”如果不判、当年“刘”案咋办?是不是还人家一个清白?明天大家还不都偷税漏税、做人要守规矩、不守规矩就要受到惩罚、大家说对吗?


忠诚的郑先森


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肯定是犯罪 。



珮琪page


让国税人員出来说明最权威?


老兵张i


别的就不评论了国人都知道,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刑罚范冰冰,绝不能让她逍遥法外,以显示法律的威严和平等


SAPODILLA935


连闯个红绿灯,压个双实线都违法!难道税法不是法?开国际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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