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吃狗肉,爱狗人士阻止我们吃,双方发生冲突,责任该怎么划分?

爱狗狗奴好狗一条


一方在吃狗肉,而爱狗人士阻止别人吃,只能说这是爱狗人士无理取闹。因为爱狗人士没有任何权利干涉别人。



感觉这样的桥段经常发生在玉林,尤其是玉林举办狗肉节的时候,总有爱狗人士号称到场干涉。时不时的新闻上也会有一些爱狗人士在高速上拦截运狗的货车或者去屠宰场解救狗只的新闻。

我能说的是,爱狗人士如果要救狗,那请准备好现金。像高速上运狗的或者开屠宰场的,他手里的狗并不是自己抓来的,也是按照价格收购而来。所以爱狗人士不要搞道德绑架那一套,不要拿自己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真要买狗那就是拿钱来换吧。不可能因为你觉得自己要献爱心而毁了旁人的生计。

至于像题目中说的,一伙人在吃狗肉,这狗肉是合法花钱买来的,爱狗人士是无权干涉的。如果发生冲突,爱狗人士甚至涉嫌寻衅滋事。


律师独角兽


大实话:这种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应该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判刑。

不得不说,现在的一些爱狗人士真的是疯狂到了近乎癫狂的地步了。街上的流浪狗那么多,他们可以做到视而不见,而人家杀狗自己吃他要阻拦,商家卖狗肉他搅和得人家做不了生意,现在就连食客吃狗肉这群人也看不下去了,也要闹事。

最近网友小王就给我留言说了这么一件事,说的是最近天冷了,自己晚上和朋友在一家饭店吃狗肉火锅,正喝酒喝得进行呢,这时候来了三五个自称是爱狗人士的要求他们向锅里的狗肉道歉和默哀,以表示歉意,并且还要他们停止继续食用狗肉。本以为这些人就是犯神经病,小王和朋友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就没搭理他们,没想到这伙儿人可就来了劲儿,开始对小王一行人进行推搡。而小王他们也正在酒劲儿上,双方就发生了互殴,最后都被抓进了警察局,而双方也都有轻微受伤。

说实话,现实中碰到这么一个事确实让人心里窝火,自己就吃个饭,就遭受到这些人无理取闹的人身攻击,那这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而在这件事中,小王要想维权则可以通过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这些爱狗人士,二就是饭店老板。

首先,就这些爱狗人士来说,这些人肯定是涉嫌寻衅滋事的,毕竟,吃狗肉在大陆并不违法(在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是不能吃狗肉的),所以这些人的行为连见义勇为都谈不上,就是赤裸裸地寻衅滋事。当然,有的爱狗人士会说,那小王他们也动手了,双方也都受伤了,不应该是扯平了吗?拜托,我希望这些人还应该知道一件事叫“正当防卫”。也就是说,当我们的自身利益受到外界伤害时,我们是有权利进行合理反击的。所以,这件事是一定要追究这些故意找茬的爱狗人士的责任的。

然后就是饭店老板,作为饭店老板而言,自己在饭店提供狗肉给食客吃,那么就有责任和义务考虑到这个“狗肉市场”的大环境,就应该想到提前预防这事,比如说当看到这些爱狗人士在饭店找茬的时候,首先应该做的就是组织饭店的人力物力对这些找事的人进行组织,维护客人的的利益,并且作为饭店自身而言,也有责任和义务给食客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而现在客人因为在你的饭店吃饭受伤了,那饭店老板肯定是有责任的。最后,也希望及时能够对这些涉嫌违法的爱狗人士严加惩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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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真是中了邪了!吃个饭还被人家来干涉, 就不让吃狗肉,还说的振振有词。本来吃饭是一种享受,现在被他们搞得没心情。越想越气愤,筷子一放,火冒三丈就与人家吵了起来。大家评评理,就吃个饭,招谁惹谁了?

一,吃饭谁都不得干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是杀头之前也要让人家美餐一顿,不做饿死鬼!是谁给这些爱狗人士这个权利,让他们来干涉人们正常的生活,吃饭!这些爱狗人士的行为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寻衅滋事,轻者违法,重者犯罪!

二,吃饭吃狗肉,错了没有?没错!国家法律、行政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不准吃狗肉!狗肉也不属于国家免疫类禁止食用的食品。因此吃狗肉就像吃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肉一样,你完全有权利根据你的爱好,选择哪一种食材。任何人没有权利来干涉你吃饭,更没有权利来干涉你吃狗肉。如果谁横加干涉,那么就是寻衅滋事,就是违法。可以通过报警由警察来处理。

三,如果在吃饭,吃狗肉的时候,爱狗人士态度横蛮,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使的吃饭的人怒不可遏与他们争吵,甚至双方动手打了起来。这个责任首先是由爱狗人士来承担。如果吃狗肉的人,被他们打伤,那么这些爱狗人士,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的赔偿。如果爱狗人士被吃狗肉的人打伤,打人者也最多是过失伤害,因为爱狗人士有错在先,所以在分清双方责任的时候,也是爱狗人士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总之,当你在吃饭,吃狗肉的时候,遇到像爱狗人士这种寻性滋事、无理干涉、无理取闹的事情,还是要保持头脑冷静,据理力争,要知道邪不压正,真理在自己一方,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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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这件事是所谓的爱狗人士挑起的,不管中间有没有人伤亡,爱狗人士都基本必须承担所有责任。吃狗肉既没有干损人利己的事情,也没有触犯法律。这些爱狗人士如果阻止你们吃狗肉,这就是故意滋事。

我就不相信这些阻止别人吃狗肉的爱狗人士一辈子都只吃素,不吃任何荤菜。

将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别人身上,想尽一切办法去标榜自己的身份,这样的人这边的爱狗吗?恐怕只是一个幌子。

有些人真的很奇怪,一边用自己的思想去要求别人,可是自己却无法做到自己要求别人的那个程度。这些人对于“爱狗”这个词本身就有误解,爱狗不是你去阻止别人吃狗肉,也不是整天嚷嚷着我爱狗。

我觉得一个真正爱狗的人,当他看见流浪狗的时候,会去便利店给狗狗买一块面包;当他养一条狗狗的时候,他能够照顾好狗狗,并且保证狗狗不咬人。

很多时候越是响声大,越是无能,越是没有作为。希望很多“伪爱狗人士”能够把真正的爱狗付诸于行动之中!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


我没有看到关于爱狗人士阻拦他人吃狗肉的相关报道,不过爱狗人士在高速路上拦狗车的行为的确不是无中生有,但他们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防止他人非法捕杀和贩卖狗类,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但解救了不少狗,而且还对一些不法狗贩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法分子对狗的伤害,正是因为他们站在人类道德的制高点,所以他们才敢那么理直气壮、而且无所顾虑。因为我国有几亿人养狗,而保护动物是整个国际社会的共识,所以那些想打狗主义的人(主要是指想禁狗的人和偷狗贼),就像螳臂当车、不自量力,注定会受到世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下图是明星孙俪收养流浪狗的感人画面


笑靥如花44806


如果真的是爱护动物,那倒还好,只是有些爱狗之人拿着鸡毛当令箭,自己对狗是放任不管的状态,危害到其他人不说,反倒是拿着这个爱狗到处说事儿找事儿,那这就是最不应该的了。

之前就有这样一个事儿,几个朋友在狗肉店吃狗肉,大冬天的几个人到了正规的狗肉店,喝点小酒吃点肉说点事儿这本来就很惬意,但是就有人没事儿找事儿了。大家都知道朝鲜和中国的交界区域,这个区域内狗肉店非常多,都是正常渠道收来狗肉,正常烹饪,然后售卖的,一般人爱狗人士是不敢去这个区域撒野的。

但是今天说的这个事儿不在这个区域,在南方的一个沿海城市,我们都知道,其实如果食物渠道来源没问题,那整个售卖过程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有很多动物如果是吃野生的就是犯法的,但是如果是饲养的那就不一样了。狗这个动物是一样的。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爱好不同,有的人喜欢狗,有的人不喜欢。喜欢狗的人纵容狗,这就触碰到另一部分人的底线了。这几个朋友吃狗肉,刚好被几个其他爱狗人士看到了,就要要求这几个朋友不能吃了,而且要发朋友圈道歉,说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这几个朋友都是血气方刚的人,哪里受到了别人如此的对待,最关键的是他们都是去的正规合法的餐厅,于是两拨人都打起来了,双方各有伤亡。

最后被警察带走了,因为双方各有伤亡,最后经过协调都达成了一致。但是狗肉店的损失由这些爱狗人士来承担。


我想,动物本身就是属于大自然的,不应该属于什么爱狗人士,就算爱狗人士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那也是束缚了狗的自由,但凡这样其实都不是爱狗,如果真的爱狗,就让狗过自己的生活,不要任何枷锁不要任何参与。


老王侦查记


在国内,吃狗肉一直是个人自由,以阻止为由闹事的都算是滋事!是第一责任人

中国古代狗就是六畜之一,六畜本就是可以养来吃的,只不过狗既能肉食同时也能看家护院罢了!

到了现代,西方喜欢指手画脚的洋大人说“狗是宠物,我们从不吃,你们东亚人也不能吃”!慕洋犬+狗奴就拿着鸡毛当令箭跑来阻止国人吃狗肉,干涉其他人的合法的饮食选择权益。当有国人拿出中国饮食传统时,慕洋犬和狗奴们就会抬出“女人缠足”这类反科学反人权的糟粕来偷换概念,说吃狗肉也是陋习,是糟粕,不该继续传承,应当立刻取缔!(可他们阻止别人吃狗肉,本身就是在侵犯他人人权!)

对比洋人,他们搞同性婚姻合法化,北欧还搞性交易合法化(荷兰),我们东亚人也没跑去阻止他们啊!?反倒是慕洋犬又跑来,戳戳点点说“大陆同性婚姻不合法是落后!是不尊重人权!”还搬出古代人也有同性恋的君王和将领,以佐证他们的观点……

我真tm服了这帮人了

我寻思你们慕洋犬和西方洋人双标要不要那么明目张胆啊?!稍微掩饰一下下行不


带带带善人


在吃狗肉是因为爱狗人士阻扰发生冲突,责任应该是在滋事的爱狗人士。

一、吃饭者没有过错,更不存在违法行为。

吃狗肉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这种食物也是比较常见的美食,有些地方还是当地特色。现在狗也不是保护动物。这都是我们自己的自由,他人是无权干涉的。

二、爱狗人士的行为涉嫌违法。

阻挠他人吃饭,并引发冲突,轻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拘留罚款,重者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到刑事处罚。他们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我们遇到这种爱狗人士,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先找饭店处理,同时报警处理,不应该采取过激行为,也不严影响自己吃饭的心情。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管律师


其实吃狗肉既不犯法,又是个人消费的权益,并不妨碍他人。再说了自古以来就有吃狗肉的习俗,甚至还有狗肉文化传统。从哪方面讲吃狗肉与爱狗根本就是沾不上边。既便是自己养的狗,若是真的对人构成威胁是照杀不误。

我在这里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说起这件事得有二十年了。我的孩子的舅舅家养了一条大狼狗,非常的凶悍,让人看了都毛孔耸然。栓在厕所的旁边,厕所墙矮,夜里就是让这条狗守护这个厕所矮墙的。这条狗只认自家人,外人再是亲戚也不认。只要外人要进厕所方便,这条狗就呲牙咧嘴冲着就往前窜直扑而来。我的大姨姐的大女儿要进厕所方便,嘴上还说着:“我要进去方便一下,你可别咬我了。”那条狗根本就不管冲着我外甥女就扑了过去,大腿被狗前爪子划了几道血口子,这条狗个大,挣开了栓绳直奔我外甥女扑来,吓得外甥女没人腔的叫了起来。孩子的舅舅和舅妈当即冲过去停止这条狗,才使得外甥女没残遭这条狗的强烈攻击。随后孩他舅舅将这条不通人性的狼狗杀了,狗肉几家分了。外甥女被送到狂犬疫苗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液。自己养的狗若是真的到了不通人性的地步,无论伤了自己,或者是外人该杀就得杀,决不留情!

狗再可爱,再通人性,再怎么宠,毕竟是畜离。再怎么说被畜离咬着了一旦人疯了,连治疗的机会都没有。在人与畜离之间究竟哪个最重呢?请大家掂量掂量。


飞天134253650


我自称爱狗人士,我从不吃狗肉,从小就喜欢养狗,但我亲手打死过几条狗,很残忍的,都是一棍过,有的嘴巴断了有的爆头,没有为什么,因为它们发疯了乱伤人!我也不建议吃狗肉,虽然吃狗肉不犯法,但是大多数狗肉馆狗肉摊的狗来源不明,来源不明就是没有通过检疫,你知道它带什么病?狗这种动物什么都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早几年吃狗肉的人没那么多,就是经过爱狗人士这么一闹吃狗肉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本来也是从没吃过狗肉,也不知道玉林有个狗肉节,现在闹那么大,很多人说白了就是想尝一下!去年有几个旅游骑行爱好者在临近狗肉节时分别从东北,四川江苏骑摩托车到玉林吃狗肉,他们之前从没吃过,就是看新闻之知之后想尝尝什么味!闹得越大想吃的人越多,可以说玉林狗肉节这么出名爱狗人士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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