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昌吉州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通知

通知:

根據昌吉州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現將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保人員範圍

1、具有昌吉市戶籍或非昌吉市戶籍但在昌吉市長期居住的居民;

2、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二、參保繳費方式

1、參保人員用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儲蓄卡代扣;

2、因新疆社保核心三版系統自動識別率高,如有居民已經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請將居民醫療和養老保險代扣卡統一到一張卡上。

三、參保繳費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年繳費為290元,大中專院校學生、各類學生與學齡前兒童年繳費為200元。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成年人(18週歲及以上)年繳費90元,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年繳費20元。

四、參保繳費時間

2018年11月15日開始,2018年12月31日截至,次年1月1日其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五、具體事項

1、未參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員請儘快到所屬居住地鄉鎮勞動保障所或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簽訂代扣協議。

2、如果代繳居民醫療的銀行卡不需要變動的,可以直接在銀行卡里存錢;代繳居民醫療的銀行卡若丟失、註銷、未激活的,請到所在鄉鎮勞動保障站所或社區辦理變更手續,並及時足額存入應繳費用,簽訂代扣協議,確保扣款成功。

3、新生兒(出生6個月之內)可以使用監護人社保卡或銀行儲蓄卡辦理代扣代繳,確保參保扣款成功。

4、對城鄉居民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繳費,申請補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的,設3個月(9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滿後當年剩餘月份可正常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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