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契合了新时代新要求,顺应了民心民意,彰显了法治权威,已展现出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只要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就一定能够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那么,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

你知道么?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扫黑除恶”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江西省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打击18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等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等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砂石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非法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怎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答: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答:

●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

江西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着怎样的要求?

答:省委、省政府对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专门提出要求、作出批示,省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意见,审议并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了《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是:切实把专项斗争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于“扫黑除恶”的这些基础知识,你知道吗?

坚持除恶务尽

扫出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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