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中最讓人害怕的是哪一種?為什麼?

微淺暖


“鈍刀殺人,文火煎心”,這用來形容古代那些酷刑最恰當,也就是明明可以讓犯人痛痛快快的死,但是卻硬是要用鈍刀來加深他的痛苦,受刑的人就如同心在被火慢慢煎熬一般。可想而知中國古代那些酷刑有多麼的殘忍,而最殘忍的當屬“滴水刑”這種變態的刑法,利用水滴一點點折磨犯人。

“水滴刑”起於商,當時紂王用此行懲罰了一個侍從,此刑使得受刑人最後水米不進,徹夜難免,活活的折磨死了。這種酷刑就是為了折磨人而被紂王“創造”出來的,據說這種刑法死狀極其難看,但是這能滿足商紂王那變態的審美。根據記載,相比於炮烙這種酷刑,水滴刑可以折磨犯人長達一個月。

具體實施步驟是將犯人固定手腳,每天都會按時給他灌食,然後用水滴慢慢的滴在他的額頭上,一開始犯人沒有什麼不適,但是當皮膚被水滴滴破時,痛苦也就開始了。每一滴水都會帶走額頭上的血肉,一直滴到可見到白骨,這種痛苦又會加劇。頭骨慢慢變薄之後,犯人便會水米不進,最後癲狂而死。

可以說古代的刑法就沒有文明過,西方的銅牛刑,同樣是慘絕人寰。真正文明的開始還是文藝復興之後,當人權開始被重視,才發覺這種酷刑實在是不人道。相比於西方,中國古代法治思想很穩固,從秦朝開始刑法便是為法而立。亂世用重典也是歷代統治者的共識,幸運的是這種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小司馬遷論史


古代刑法中最讓人害怕的,大概就算凌遲吧。中國人既有造福於世界的四大發明,也想出了讓人毛骨悚然的刑法,從甲骨文的字形就可以看出,有鋸斷人腿的刑法,有割掉人鼻子的刑法,有閹割男人生殖器的刑法,有給人臉上刺字的刑法,這些在《周禮》等一些先秦古書上也有記載,互相印證,這些刑法,統稱為肉刑。但還不算最厲害的,最頂級的刑法當然是死刑,只是死刑還分好多種處死法。最仁慈的大概是絞刑,勒住脖子絞死,那時候的絞刑,大概沒有西方現代那種絞刑臺,一抽踏板,人墜下去立刻死亡。估計就是慢慢窒息的絞法,其實比較痛苦。但中國人講究全屍,所以他們覺得最仁慈。要說最不痛苦的,是斬首,一刀下去,立刻昇天。不過先秦兩漢的斬刑,通常不是斬脖子,而是斬腰。從技術上來說,腰斬對施刑人也不方便,比斬脖子困難多了。但統治者搞這麼麻煩,就是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以懲戒後來者。不過在秦漢,最頂級的刑罰大概是車裂。商鞅被秦王憎惡,所以他的死法就是車裂,也稱五馬分屍。秦末農民起義的領導,被秦軍捉到,也往往是車裂。還有一種是“烹”,把活人扔進沸水裡,活活煮死。其實這兩種,活人都捱不了多久,就會死掉。跟凌遲比起來,算是仁慈了。凌遲這種刑法出現比較晚,有確切記載是在五代,把活人剮到幾百刀才死,如果不割滿一定刀數就死,施刑人有責任。這個刑法到了清末才廢除。


梁惠王


最讓人害怕的應該是株連九族。行刑的過程再殘酷,也比不上家族因自己被滅門,家人、孩子或被斬首,或淪為奴婢,有什麼比這更絕望害怕的?

從始皇帝嬴政開始,以皇室為最高權威的集權專政基本貫穿了中華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直到辛亥革命。數千年裡,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將一切異己扼殺在搖籃裡,任何針對皇帝和皇室的罪行處置都變得非常嚴厲,於是株連這種形式應運而生。對於那些謀反者,這似乎是能想到的最嚴厲的方式。在隋文帝時,株連被短暫廢除,而隋煬帝時又復行並擴充至九族。


在唐代,密謀或者煽動叛亂,其父和兒子將被處斬,所有女性親屬、14歲以下的兒童以及三代以內所有男性親屬將淪為女婢。甚至,對皇帝開的藥方若服用後有所不適以及損壞御用交通工具都會被當成叛亂而被治罪。之後,株連的範圍似乎更廣,甚至還有過株十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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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連坐”。連坐始於西周,秦律大規模使用,漢律依然沿用。一人犯錯,他的鄰居、家人都要受到責罰。連坐並不是中國獨有,英國的十戶聯保(Frankpledge)、溫徹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都有這樣類似的集體責罰條例。二戰中,德國對猶太人也有類似的戰俘處罰規定。

連坐成了當時的征服用這種大規模的責罰來恐嚇人民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讓人民互相監督的辦法。當時的帝國希望用此方式來解決官吏不多而需要管轄的百姓很多的情況,即治理國家要靠全民之參與。

連坐和株連很類似,但連坐可以適用於較輕的刑法,並且主要是一個團體,比如鄰居也可能受到影響,但株連及滿門抄斬主要針對其家人和親屬,並且一般都是謀反之類的重罪。

株連對於政府執法者或者皇室的好處除了具有強大的威懾力,還在於沒有後患。

大家回想下,不管是小說還是影視劇,我姐們經常能看到被小說家或者劇作家用的一個古裝題材便是復仇。很多主角生存的目的就是復仇,如A 殺了B 的父親,B找到A 的時候已經死亡,便殺掉了A的妻子和孩子,孩子中有一人倖免於難,於是苦練武功很多年,最終找到B,殺掉了他和家人,然而B 的孩子中又有人一人倖免,繼續開始週而復始的復仇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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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覆仇的義務都是建立在親緣紐帶上,但斬草除根,以絕後患,便從理論上杜絕這種有可能的復仇。


經史通義


最厲害的刑罰,當屬精神和肉體上折磨的雙重刑罰,那些一刀咔擦砍掉腦袋的方法在古代簡直是最仁慈的死法了,我們是幾千的古國,上有四大發明,下有對待不法分子的各種死法,記得文學巨匠魯迅先生就曾經說過:中國人是最能研究人體,順其自然而用之於人民。所以殘酷的刑法是數不勝數,但非讓老豬說一個最厲害的刑法,還是非“千刀萬剮”(凌遲)莫屬了。這個刑法可謂是誅人誅心誅四肢了。咱今兒就詳細的講講這個讓人不寒而慄的凌遲之刑。

(這個圖片是投名狀中被禁的鏡頭,就是再現凌遲刑法的妝容)

這凌遲二字的來歷呢,其實在古時候是特指架車上山,由於山勢陡峻,而造成行進的速度非常的慢,在平地10分鐘的路程,上山要走一個小時,所以凌遲的最開始的意思是由山形的延緩引申為時間的延緩。所以在古書《荀子·宥坐》中有記載凌遲的含義:“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

好接下來講講凌遲刑法的具體細節和歷史上的具體案例,請大家屏住呼吸。

據史書記載,這個凌遲最開始於五代時期,在後來的北方地區政權遼代,金代,元代,明代,清代都成為了法律規定的一種刑法,而且對割的刀數還有規定,據說一共要給犯人割3357刀,最重要的是,要劊子手在第3357刀之前保證犯人不能死去,這樣才能算大功告成,否則劊子手也要被懲罰,在宋代的法典《宋史·刑法志一》就有詳細的記載:“凌遲者,先斷其支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這種零割碎剮的方式可以成為人類史上的最殘酷的刑法了。

下面說說具體人的案例,比如大家耳熟能詳的大明朝的袁崇煥袁督師,被崇禎皇帝認為是勾結皇太極裡通賣國,是極大的叛國行為,最後就被用這種酷刑殺死,當時在北京行刑的時候,據史料記載那是萬人空巷啊,袁督師被割了整整3543刀才死去,而圍觀的群眾竟然爭搶袁崇煥身上割下的肉生吃,以表示對這位“賣國者”的憤怒。結果事後證明袁督師是被冤枉的。再如明朝翰林院庶吉士的鄭曼被誣陷,也是讓崇禎皇帝以“杖母不孝”被“凌遲”了,他更狠,竟然被割了3600刀。


老豬的碎碎念


古代酷刑包括: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騎木驢……等等

這些刑法並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但卻是滿清所用最為頻繁。

但是若說起來,哪種最為讓人害怕,應該有不少人說是剮刑,也就是凌遲。

這種刑法,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但是,私自認為,這般刑法卻不是最讓人害怕的(雖然真的很殘酷。)

試想一下,我們平時收到一些外傷,所感受到的恐懼感,其實並不能和傷及內臟的感覺來比。

所以,我認為比起凌遲更加可怕的就是灌鉛!

這種刑法,就是將滾燙的錫或是鉛從嘴或是XX裡面灌注進去,像是灌腸,先不說滾燙的液體就能將人燙死,這種東西一旦進入人體就會迅速冷卻,凝固成硬塊,單是這種墜力,也能讓人生不如死,最終痛苦而亡。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就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

試想一下,能被寫成是地獄刑罰的方式,是不是比起凌遲更加可怕?

好在不論哪種更恐怖,現在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那個愚昧的時代,所以做人不要總是抱怨,也要知道感恩,能生在這個和平的年代。


井夫子


中國古代的酷刑千奇百怪,我這裡也不全部為大家詳細介紹(網上相關的文章已經不可勝數)。

只介紹幾種我覺得毛骨悚然,印象頗深的吧。

第一個是女性的宮刑。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男性的宮刑,也就是太監。其實,在古代女性也有宮刑,而且要比男性更加殘忍。

根據史書記載,女性宮刑往往是為了與太監之間產生“對食”等關係,或者因為忤逆皇帝而遭到刑罰。女性宮刑往往是用錘子敲擊肚子,將子宮敲掉,或者用某種東西將女性的“玄牝之門”縫上,近乎變態。

第二種是騎木驢。這個刑罰很多人都瞭解,就是將女性綁在一個木板上,上面有凸出的一塊,另女性坐在上面(你懂的),然後進行遊街。而且這個凸出的一塊是可以旋轉的,以此來折磨犯人,直到犯人死去。

在《水滸傳》裡面也曾寫過相似的情節,武松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之後,拉皮條的王婆被羈押,後來,朝廷差役對王婆讀了朝廷詔書,讓王婆畫了伏狀,就讓王婆騎上了木驢,遊街示眾,最後在東平府街道中心,砍了頭。

第三種貫鼻和貫耳。這種刑罰了解的人也比較少,其實就是用鐵鏈和鼻腔穿透鼻子和耳朵,我們知道,五竅都是痛的,所以鐵鏈穿過去之後,直接會通過大腦,那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覺,簡直不敢想象。

我小的時候曾經做過一次鼻息肉手術,因為鼻中隔稍微有些偏,所以在管子下去的時候,大夫用全力去扳我的鼻中隔,當時真實感覺鼻中隔如同骨折一樣。而且,連著我的大腦,頭皮,牙床,耳朵,面部神經等等一起疼。那種痛感,至今也無法忘懷。


兮兮說事兒


大家都說了不少,我就補充一個,穿刺之刑吧。

所謂穿刺就是

一般的做法是把木樁一頭削尖,插入犯人的肛門,如果是女犯人,也可以插在另一個部位。木樁要插得儘可能深,並使用錘子,然後把木樁的另一頭插在預先打好的洞裡,讓犯人在自身體重的作用下慢慢下沉,木樁逐漸深入,直到從某處穿出。有的木樁削得很尖,犯人死得快些,有的削成圓頭,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刺穿內臟,死得慢些。靈巧的劊子手可以保證讓木樁從嘴巴里伸出來。據說犯人在木樁上一般可以活十二小時以上,圓頭的木樁如果插得得法,犯人要經歷三天的痛苦才死。

這種刑罰羅馬尼亞大公德庫拉伯爵最為喜愛。

因為這種殘忍的刑罰,成千上萬的人被穿刺在大地上,所以德庫拉也被稱為最早的吸血鬼。然而在羅馬尼亞人看來,他是抵禦外侮的英雄。


目西


這個分人,根據對多人的詢問結果一律認為:讓男人最害怕的是“宮刑”。古代刑法很多,並且相對於現目前的文明社會來說是相當相當殘酷!

古代的刑法中可以說是隻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人身上所有的部位都可以作為刑罰的目標,同一個部位又可以分為致死和不致死,對於刑罰的尺度古代分別特別嚴格,凌遲是3357刀,五馬分屍多大的馬在哪一邊以及車壓馬車的木製輪多寬都有規定。刑罰是封建統治者維護政權的重要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的治安,但是刑罰使用太多的官員都會被稱為酷吏。凡是政治清明的時代都不會有太過可怕的刑罰。

迴歸正題,我認為最可怕的刑罰前三名是炮烙,凌遲和針刑。

炮烙最著名的是封神演義裡紂王使用的,將一根銅鐵柱燒紅後,將人貼上去,

燒紅的銅柱能把人的皮膚直接燙到發焦,而人卻不會很快暈過去或者死亡,就是一直意識清醒直到死去。

凌遲最昌盛應該是在宋朝,這種刑罰直到清末任然存在,許多革命英傑就是死在清末儈子手的凌遲刀下。凌遲需要兩個人行刑,一個人負責割,另一個人負責給犯人撒上金瘡藥止血。也是讓犯人全程清醒,感受一刀一刀從自己身上割下肉來


針刑,不致死,卻最可怕。針灸人身上的穴位不僅能夠治病,還能讓你生不如死。在針上塗上能放大痛覺的藥水,再刺能讓人最疼的穴位,電影《風聲》裡曾有過針刑的片段,很可怕,但我認為真實的針刑超過了電影,針刑同樣出現興勝於宋代,這種手藝我感覺不能失傳,畢竟像人販子販賣小孩,還是應該扎他很多很多針的。


土家羅妹


中國古代刑法之殘酷與多樣,是任何國家都不能比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古代刑法沒有最讓人害怕的,只有更讓人害怕的。

五馬分屍只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種,此外還有凌遲、腰斬、剝皮、炮烙、剖腹、抽腸、烹煮、大卸八塊等等。

而且古代還有一些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每一樣都是殘忍至極,比如騎木驢、幽閉(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拶刑(夾手指)。

這些古代酷刑,每一種都使人承受極大的痛苦後而死,幾乎分不出哪一種最讓人害怕。如果非要選一個的話,我認為是腰斬。因為人體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腰斬過後犯人並不會立刻死亡,腦部仍然會有一段時間供血。在這段時間裡,犯人可以清晰的感受到痛苦,也能親眼目睹下半身的慘狀,可謂殘忍至極。


千古權謀


古代刑法最讓人害怕的就是生不如此死的刑法,而其中我覺得最讓人害怕的就是想死都不行的人彘。它所被人熟知的原因就是當年呂雉謀害戚夫人時候所用的刑罰。因為電視劇等原因,所以很多人也初步瞭解這一種刑法。


具體說一下過程,首先把手腳貼根砍斷,然後把眼睛挖掉,在割掉舌頭(避免咬舌自盡),最後就是毒啞(來點毒藥就可以做到)、毒聾(據說用銅就可以做到)等一些後續程序(比如把鼻子割掉、毛髮拔光)。完事後放豬圈裡,估計可能保留嗅覺了,在一個滿足心裡變態的想法。當然呂后比較狠把戚夫人扔廁所裡了。



看過程大家可能覺得沒有凌遲等刑法更加讓人害怕,其實人彘最大的恐怖就是短時間內死不掉。

根據記載戚夫人被做成人彘後,呂后安排人“悉心照料”,結果一年之後才死,這麼痛苦的過程要忍受長達一年多,對於身體和心靈的摧殘是極其殘忍的,任何一個人都無法體會,任何文字都無法表達出來。還有記載只活了三天。


當然人彘這個過程在古代的成功率也不高,畢竟這麼砍下去,失血過多、疼死的概率還是要大一些,但凡沒死的,被做成人彘的,短則幾天,長則十數天才死,這種一年之久的畢竟很少,一般沒有深仇大恨的也不會安排專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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