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力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紫云:力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自今年1月完成监委组建挂牌以来,紫云自治县纪委县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在审查调查、强化监督等方面不断凝聚反腐合力。1至10月,县纪委县监委共立案176件,同比增长4.76%;结案128件,同比增长11.3%;处分129人,同比增长1.57%,进一步巩固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初步彰显。

推进全面融合,不断锻造过硬队伍。通过开展集体学习、业务交流,组织党支部活动、工会活动等多种形式促进干部交流互动,拉近转隶干部和原纪委机关干部的距离,切实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在岗位安排上,立足转隶人员特点,结合原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特点,将转隶人员与原纪检监察干部搭档配对、穿插配置,以人员混合提升转隶干部归属感。转隶人员中,1人任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2人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2人任机关工会委员会委员,达到人尽其能、人岗相适的目标。同时,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聚焦业务能力短板,通过外出培训、专题培训和跟案调训等方式,全面增强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1至10月,全县共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党建知识培训8期483人次,分期选派9人参加国家、省、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让纪检干部增加了阅历,增长了才干。

坚持严字当头,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认真把握“三个时间节点”,聚焦“三类人”,紧盯“关键少数”,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严执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共计102次,查办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未经留置措施便依法移送起诉,并获有罪判决。同时,全县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4709人增加到10640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坚持严管厚爱,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认真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结合被审查对象的主观意愿、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平时工作表现、接受审查的态度以及有无从重从轻处理情节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运用“四种形态”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结合起来,强化“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执纪审查各环节的运用,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1至10月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50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5人次,占74.11%、第二种形态处理112人,占22.13%,第三种形态处理17人,占3.36%,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占0.4%,真正做到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来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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