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強姦、性侵”類犯罪持續高發態勢的細節真相

南亞國家印度有兩件事情非常出名:一是印度的人口數量在全世界排名第二位,人口超過十三億;二是長期以來,印度社會每日、每月、每年的強姦案(包括輪姦案)的發生率在全世界排名第一位,印度全國平均每七分鐘就會發生一起針對女性的性侵案,每二十分鐘就會發生一起強姦案(有媒體報道稱,印度社會基層的婦女遭遇強姦的比率不低於60%)。那麼,印度社會為何經常發生強姦與性侵案呢?我分析,這原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印度“強姦、性侵”類犯罪持續高發態勢的細節真相

(印度的一個哀傷流淚的女青年用手掌舉著英文呼籲“不要強姦”)

印度社會之所以經常發生強姦與性侵案,第一個方面的原因在於:印度的司法審判效率低下,而且治警不力,官吏腐敗嚴重。

雖然印度在打擊性犯罪領域也制訂了相對完備的法律,但法院在受理涉及暴力犯罪與性犯罪案件的時候,常常是一件案子一審就得好幾年(甚至十幾年),最後連證人都老死了,案件尚未審結;如此低下的司法審判效率,不僅導致犯罪分子(尤其是性犯罪分子)不能及時得到應有的懲罰,反而助長了他們的囂張氣焰。

印度的警察基本上不會得到嚴格的法制約束,他們都是熱衷於保護政府的達官貴人,不願保護社會基層的普通群眾(包括婦女),這也導致了性犯罪分子的猖獗。

印度的不少地方,警察與法官在辦理“既遂強姦案”的時候,竟然會很“奇葩”地盤查這樣的環節:實施強姦的男性身上的“陽具”如果僅有不足一半的長度插進女性的身體,則不算“既遂強姦犯”,只能算是“輕微性質的未遂強姦者”,可以不負刑事責任。如此“奇葩”的規定,導致很多“既遂強姦犯”都以狡辯的方式,將自己狡辯成了“輕微性質的未遂強姦者”,從而能夠逃脫刑事處罰,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地強姦婦女。

印度“強姦、性侵”類犯罪持續高發態勢的細節真相

在發展中國家裡面,在“金磚國家”裡面,印度地方政府的腐敗程度是最嚴重的。吏治腐敗是導致正義難以伸張的直接根源。印度社會的很多犯罪分子(包括強姦犯),通過與執法部門中的腐敗分子進行權錢交易,就能置身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從而形成了犯罪(包括性犯罪)的惡性循環。印度社會之所以經常發生強姦與性侵案,第二個方面的原因在於:古代印度的慘無人道的種姓制度的遺毒,仍在毒害現代印度社會的很多領域。

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最森嚴的等級制度。這項制度將人分為五個等級:第一等級是“婆羅門”,主要包括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與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是“剎帝利”,主要包括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是“吠舍”,主要包括工商民與自耕農階層;第四等級是“首陀羅”,主要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第五等級是“達利特”(也就是所謂的“賤民”),他們是被排除在種姓之外的人,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在這樣的種姓制度之下,種姓世襲,不能更改。雖然印度後來在法律上廢除了種姓制度,但其遺毒仍然對現今的印度社會有著巨大的消極影響。

在印度,被強姦、被性侵的婦女常常是社會基層的低種姓的婦女。印度的高種姓的男人都很頑固地認為:自己擁有“傳承數千年的男性特權”,可以明目張膽地挾持低種姓的婦女實施強姦。高種姓的男人從來不把低種姓的婦女當人看,而是把她們當作強姦、性侵、洩慾的工具,並且經常把她們虐待致死。

印度社會之所以經常發生強姦與性侵案,第三個方面的原因在於:印度社會人口密集眾多,重男輕女,男女比例失調,而且貧富懸殊,貧窮的人們得不到良好的教育。

印度“強姦、性侵”類犯罪持續高發態勢的細節真相

印度社會的發展很不均衡,窮困率在發展中國家裡面是很高的,國民識字率、人口受教育程度在發展中國家裡面是很低的,這導致人們對法律處於漠視、無知的愚昧狀態,進而導致了各種犯罪率(尤其是性犯罪率)居高不下。

印度中央政府的理想是要把印度建設成為現代文明國家,然而印度社會的封建意識根深蒂固,重男輕女,男尊女卑,難以改變;而且,印度的婚姻習俗是由女方承擔嫁妝、婚禮的一切費用,男方結婚基本上不必花錢,這導致很多家庭都把“多生男孩”當作掙錢的捷徑,如此“奇葩”的“生財之道”進而導致印度社會的男女比例失調的現象非常嚴重;這可以形容為“狼多肉少”(男人越來越多,女人越來越少),也就難免導致那些長時間得不到“性滿足”的男人變成“色狼”,使用強姦、性侵女人的方式緩解自己的“性飢渴”問題。

總之,印度社會若想有效降低(乃至消除)性犯罪的發生率,從而改變“強姦、性侵”的犯罪現象長期高發態勢,那就需要努力建設現代文明、公眾財富以及廉潔高效的政法機制,確實是一件任重而道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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