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池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池 军同志任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甫煜同志庆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左淑芬同志庆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白常珅同志庆阳市公路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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