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公開審理

11月20日,漢中市西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蘇某林等五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打擊報復證人罪、故意傷害罪一案在西鄉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是今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以來,西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惡勢力犯罪案件。

該案案情重大、證據繁雜、涉案人員多,西鄉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追捕被告人蘇某林;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對補查事項逐條說明,經補查新增卷宗五本;加強與法院溝通,部分信息共享,確保案件快速開庭審判。開庭審理階段,特指派兩名員額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人指控,2017年10月31日23時許被告人王某為替朋友索債出氣,酒後夥同蘇某林、黃某某持械毆打黃某,在民警出警處理過程中,言語威脅並搶奪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後經司法鑑定黃某的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2018年2月5日20時許,王謀、蘇某林、張某等人因自駕車輛無法使用,酒後隨意攔截過往車意欲搭載並言語恐嚇司機,遭拒絕後對甘某、唐某、龔某進行毆打,後經司法鑑定三人的身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2016年3月2日,王某得知其涉嫌敲詐勒索案被西鄉縣公安局立案偵查,潘某是該案證人,便心生怨氣,同年4月15日夥同蘇某林、黃某某、趙某毆打潘某。2018年8月31日,王謀在看守所內幫助同監室李某毆打在押人員蔣某,後經鑑定蔣某的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以上案件,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依法應當認定三人為惡勢力。

庭審中,公訴人當庭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發問,運用多媒體技術同步展示證據,對辯護人提交的新證據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發表意見和進行辯論,庭審持續了近十個小時,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程順琴 記者 張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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