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快递“春运” 如何维权?针对双十一物流问题法官进行提示

双十一已过去十来天,巨大交易额的背后是大量需要派送的订单,这对快递行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可以说双十一已经成为了快递行业的“春运”。那么问题来了,拼熬夜、拼手速、拼网速,好不容易抢来的“宝贝”迟迟未送到怎么办?还未谋面的“宝贝”丢失,责任谁来承担?退换货快递被快递员擅自留置遭拒收又该怎么办?昨天海淀法院法官对双十一过后物流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维权提示。

快递延误送达 可要求赔偿

张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个电饭锅,然而卖家发货半个月了,张女士却迟迟未收到快递。张女士查询后发现,快递还在运输途中。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答复说,会尽快配送,并让张女士耐心等待。

法官提醒:海淀法院法官胡美青表示,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彻底延误时限主要包括: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

快递延误的,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要求快递企业赔偿。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张女士遇到的情况属于快递彻底延误,若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法处理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快递延误送达的责任并依法赔偿。

送达前丢失 快递公司担责

李女士网购了一件皮衣,衣服从浙江寄出到北京。一周后,李女士仍未收到包裹,她查询发现快递仍滞留在上海中转站。李女士联系快递公司后被告知快递丢失,同时对方承诺可以对李女士进行赔偿。但由于寄送快递时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只能依其公司规定,按照邮资费12元的5倍赔偿,即对李女士赔偿60元。

法官提醒:胡美青称,根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胡美青提醒说,为避免同李女士一样因快递丢失遭受损失,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并仔细阅读快递单相关内容,必要时选择保价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快递企业未尽到合同条款、快件保价的提醒义务或者其他应尽告知义务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擅留快件被拒收 公司担责

朱先生在网上消费1799元购买了一部手机,但使用三天后,手机出现故障,于是联系商家退货。商家让朱先生把手机及原包装、发票、充电器一并邮寄退回。朱先生通过顺丰快递将手机寄回被商家拒收,理由是手机包装破损、手机串码不对,发票也没有,拒绝为朱先生办理退货。朱先生询问派件员后得知,派件员将快递放在收件人处就去送其他快递了,收件人并非当面拒收。

法官提醒:胡美青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因此,上述快递员擅自留置快递导致寄件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胡美青提醒说,交寄快件尤其是邮寄贵重物品,除保价外,应将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在快递单上进行详细备注并留好底单,若出现快递物品与寄出时不符或缺少内件遭拒收的,寄件人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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