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法之窗」村支書玩“穿越” 只為應付檢查!

「纪法之窗」村支书玩“穿越” 只为应付检查!

紀法之窗

為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學習、掌握黨紀法規,豐南區紀委監委與《今日豐南》報、豐南電視臺、豐南發佈聯合推出《紀法之窗》專欄,講述相關案例,解讀黨紀法規,明晰法紀底線,以期共同營造良好的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

村支書玩“穿越” 只為應付檢查

案 例:

前不久,某省某縣召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縣委巡察辦主任匡某某向領導小組彙報了第六輪巡察工作開展情況。通過此輪巡察發現,被巡察單位通過制定學習計劃、豐富學習內容、改進學習風氣等舉措,政治理論學習更認真,學習質量更高效。

轉變來自於今年5月該縣紀委監委關於某鄉某村黨支部書記李某違紀問題的通報。

2017年9月,該縣縣委第三巡察組在該村進行延伸巡察時發現了一個怪象:該村9月就已經做完2017年全年的黨小組學習記錄;黨的十九大還未召開,組織學習情況卻上了記錄本……

就在延伸巡察前的3個月,該縣縣委辦公室下發《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方案》,要求全縣各黨支部作出年度學習安排,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並要求各黨支部每月召開一次黨小組會、支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和講黨課活動。

該村據此制定了“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計劃表,而每月組織全村黨員進行一次集中學習的任務就落到了村黨支部書記李某的頭上。

李某是一名90後,在2016年該村黨支部換屆時,因工作能力強,得到全村幹部群眾的一致認可,被選舉為該村黨支部書記。

然而上任後,隨著工作壓力的增大,李某思想開始“鬆動”,認為理論學習是“務虛”的工作。在他看來,“是否完成學習任務的關鍵在於學習記錄,學習記錄完善了,迎檢的時候就有了依據,沒人會去追究是否真正開展了學習活動。”

於是,每月組織全村黨員集中學習的任務被李某“靈活”處理。他安排村委會副主任韓某比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計劃表,編造虛假開會情況,將學習內容謄抄到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手冊》上以應付檢查。

韓某接到任務後,覺得每月記錄一次很麻煩,於是利用一個下午的時間把全年的學習情況事先全部寫好。為了讓學習記錄更“真實”,韓某還專門查詢了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的相關預告,將12月學習十九大會議精神的情況寫入了學習記錄本。

2017年9月,該縣縣委第三巡察組在該村進行延伸巡察時發現,該村《基層黨組織工作手冊》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內容已記錄至當年12月。其中還包括當時尚未召開的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的學習情況。巡察組隨即將該村學習資料造假的問題線索移交給該縣紀委。

“我之前覺得政治理論學習看不見、摸不著,總以為形式上過得去就可以了。但黨員幹部要帶領群眾勤勞致富、加快發展,光有一腔熱情,沒有理論知識支撐是不行的……而我恰恰犯了這個錯。”李某深刻反思了自己存在的問題,也保證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按要求開展理論學習,不再犯類似錯誤。

鑑於李某的認錯態度較好,該鄉黨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該縣紀委對李某的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

法規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點 評:

本案中,李某作為一名村黨支部書記,帶領黨員幹部學習黨的理論政策,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是職責,但其卻覺得“形式上過得去就可以”,弄虛作假、虛造痕跡、欺上瞞下,是一種典型的形式主義行為,應受到黨紀處分。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增強黨性意識、宗旨意識,認識加強理論修養的重要性,確保各類理論學習不走過場、不走形式,推動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的監督檢查,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真正得到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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