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开店,一个人出资40万,另一人出资10万,但两人出的力是一样的,按8:2分红合理吗?

同剪西窗烛


坤鹏论一直在说,合伙创业这种事情,没有合理不合理一说,只要你们俩认为是合理的,就是合理的,你们俩认为不合理就不合理。

坤鹏论这里说一下几种情况给大家参考吧,合不合理的,还要看合伙人之间的沟通。

1、以出资额为比例



这是比较通用的一种办法,大家合伙创业,以各自出资额作为股份占比。本题所问的也是这种情况。这种分配方式的好处是条件比较客观,包括现在很多独角兽公司在内的大多数公司创业时都是这么分的,如果谁想占更大份额,可以增加出资额。既然出钱多,所占份额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这种分法的好处是简单直接。

2、考虑人力投入

本题强调了,两人出力是一样的,所以还涉及一个人力投资的问题。合伙人有一直做事的,还有只出钱不做事的,所以如果仅仅是按投资额分配股份比例就会让投入的人心里不舒服。



所以可以将人力投入计算在内。比如A和B两个人合伙做一件事情,A出40万但不参与经营,B出10万但全职参与经营。显然这个项目能否成功,B的主导性更强,付出的也更多。所以就可以将B的人力投入计算在内,比如A占60%,B占40%。或者两者反过来,A占40%,B占60%之类的,都可以。

没有啥标准,完全看两个人之间的沟通。

再或者可以把资金和人分开,比如B以人力入股,占20%,所有资金占80%,这样B的占股比例就是人力20%+资金16%=36%,A占了64%。

至于说到两个人出力是一样的,坤鹏论并不认同,不管几个人合伙,一定是有主次之分的,如果没有主次之分未来很难走长远。既然有了主次之分就不存在出力是一样的。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CEO,国外有联席CEO成功的企业,比如google,国内你见过哪家创业公司是联席CEO成功的?

没有,有也不可能成功。所以一定有主次。


坤鹏论


从题主阐述的问题看,按着出资比例分成,问题不大。比如,店铺当年净利润为100万元,那么,分别获得利润80万元和20万元;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利润需要扩大经营,实际分配利润为30万元的话,一个是24万元,一个是6万元。

对于题主说的两人出力是一样的,那么,占20%股份的投资人可以提出薪资要求,且与80%的投资人相当,比如,每月获得工资1万元。那么,最终的支出部分包括薪酬,然后余下的为纯利润。

作为投资人来说,投资比例低,自然分成少,因为,如果没有项目的合伙,即使再有钱也不能赚钱。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分成,可以选择增资,扩股,在大股东允许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股份。事实上,企业资金充裕,规模扩大,只要经营得当,对双方更有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追加投资的投资人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这对原大股东来说,也有降低风险的好处。

合伙开店关键在于齐心,实现利益最大化。无论个人股权占比大小,主要是把项目做好,有时,为了项目更好的成长,甚至要进行股权激励,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进行合理股权重置。比如,占比20%的投资者,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那么,造成自身股权一定的减少。或者,因为引入战略投资者,造成自身股权比例的稀释,那么,现在,一年获得的红利只有6万元,未来企业规模做大,可分配利润达到100万的情况下,即使占比10%,可分配利润也会达到10万元。


财经无忌


从理论上推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按照出资额决定股份比例,你出的多,占比高,对方出资少,占比低,既公平,又合理。

但是,需要告诉你的是,你们的店,只有在赚钱很少过亏损时,合作关系才能维持。如果钱赚得多一点,必分无疑。而且,是因为你的原因所分。因为,你太贪,太看重利益,太没有格局。

事实上,两个人合伙,合的不只是钱和生意,还有感情和缘份,有性格和品行。一个只知道自己赚钱,从不考虑别人利益的人,是不配与人合作,也不配成为合伙人的,更没有人与你合作。

必须注意的一个事实是,凡事事业成功的人,都是有格局的人,有胸怀的人。特别在利益方面不会特别计较。俗话说,财聚人散,把利益全部放到自己的名下,就不可能有朋友,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最终,就会人散财也散。

回到你们的合作,对方虽然出的钱少一点,但出的力一点不少,凭什么只获得你1/4的分成,你们的合作又凭什么能够维持下去。我给你的建议是,四六分成,合作兴旺,到时候,店办好了,生意多了,纵然你分配的比例小了,分得的利益也会多。有格局,才能成大事。


谭浩俊




西门观点:应该不合理。

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合伙经营,而非股份制分红。

一个出资40万,一个出资10万。4:1,题主说按8:2分分红,也就是4:1分红。乍一看,似乎很合理公平。

但是,没有把人力投资算进去。题主说两个人出力是一样的,好像还是很公平,但其实还是有问题。

‘’出力‘’并非仅指体力付出,应该还包括脑力和技术付出,这三样两个人无论怎样都不可能相同。所以不合理。

即便你们是哥们,关系很铁,但短时间内可以,时间长了,问题和矛盾肯定会找上门来。亲姊妹还要明算账,先丑后不丑。虽是老话,但很有道理。



建议你们将投资分成股,一方面按股分红,一方面按分工、技术等领取工资,工资多少二人协商制定。

至于投资和工资各占多少比例,由你们协商。不过,我认为投资和人力付出相比,人力付出应该占大头,因此,建议工资额协商好后,按月发工资,年底用剩余部分按股分红。

比如一年净利润10万,除去二人工资,剩余4万,按股分红。50万投资,每股10元,5000股。平均每股8元,一个分3.2万,一个分0.8万。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我不知道您的问题是怎样问的,没有表达清楚

我把我的想法说一下吧

如果你们一个人出资40万,一个人出资10万,然后两个人出力一样,那么说明你们俩都在为这个店打工

那么首先,你们应该从这个店领工资

比如,一个人一个月工资是4000元钱,那么你们出的力是一样的,领的工资都是一样的,除了工资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外,年底剩下的净利润才应该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他出资40万,你出资10万,最终分红按照8:2分才合理

连上市公司都是如此的,上市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大家都有股份,但是董事长在公司上班,就得领工资,最终年底分红再按照比例分配

我的看法是如此的

我觉得也应该如此

谢谢


股乙己


不完全合理。

两个人共同合伙做开店,一个人出资40万,一个人出资10万,两个人出的力是一样的。

一般情况下,两人合伙有开店,两个人出力一样,你们两个人的日常工资应该是一样的。

如果小店每年能够盈利100万左右,那么可以约定你们的日常工资是每年一个人25万,也就是劳动价值和资本价值分配为50:50,这样的比例也比较合适。

这样的话,还有50万的盈利来按照8:2分红,这样的话一个人分40万,一个人分10万。

这样一年下来的利益分配就是65万:35万,这样的比例还是比较合适的。

这样的话,不仅体现了劳动价值,也体现了资本投入的价值。

如果全部盈利100万都按照资本分配盈利的话,也就是80万:20万,这样的话,资本投入少的一方就比上面的分配方案一年少15万。全部这样分配的话,就没有考虑劳动价值的分配,这就有可能会导致合作不下去了。

因此,盈利要区分劳动价值和资本价值的分配比例,一般来说,小店肯定是劳动价值和资本价值50:50分配比较合理一点,这样的话。就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能够让小店经营的更好。

综合来说,全部利润按照8:2的分配比例不合适,因为没有考虑劳动价值的分配。


睿思天下



两个人合伙开店,一个人投资四十万,一个人投资十万元,两个人出的力是一样的,如果按四比一分红,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会让投资十万的人吃亏不小。

假如你年纯收入五十万,按你的算法,一人得四十万,一人得十万,因为他们出的力一样,这样分似乎是非常合理的。

但是,因为两个人合伙干买卖,除了资本投入外,还有劳动力的投入。通常会把劳动力的投入变为股份或做为工资发放。如果咱们把它做为工资发放,则他们两个人的利益分配如下:

按工资五万每人算,两个人各得工资收益五万元,共计支出十万元。

总收入五十万元,减去工资收入十万元,净剩利润四十万。这时按四比一来进行利润分红,就比较合理了。

由此计算,投资四十万的可得利润三十二万元,加上劳动力收益五万元,共计收入三十七万元。

投资十万元的可得利润八万元,工资收入五万元,共计收入十三万元。

由此可知,按第一种算法,投资十万元的人每年可少得三万元。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不合理,我给你一个解决方案!

一个创业项目,依赖于资本的投入,以及人力智慧的投入(这被看作人力资本),项目的贡献是由资金和人力两部分构建组成的,对人力资本的回报和开工资不是一回事。

下面这段公式可价值十万,也可价值百万,基本能解决一般创业者类似的股权问题

创业者的股权比例=资金出资比例*资金对项目的贡献率+人力出资比例*人力资本对项目的贡献率。

假设A出资40万,B出资10万,人力出资比例为50%(因为你说到两个人的出力是一样的),

1、你们的现在的分配机制是,资金投入对项目的贡献是100%,人力投入对项目的贡献为0。

A的持股比例=40万/(40万+10万)*100%+50%*0

=80%

B的持股比例=10万/(40万+10万)*100%+50%*0

=20%

此时A、B的持股比例为80%:20%

2、如果人力资本对项目的贡献是20%,资金投入对项目的贡献那就是80%,那么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万/(40万+10万)*80%+50%*20%

=74%

B的持股比例=10万/(40万+10万)*80%+50%*20%

=26%

此时AB的持股比例为74%:26%

3、如果人力资本对项目的贡献是30%,资金投入对项目的贡献就是70%,那么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万/(40万+10万)*70%+50%*30%

=71%

B的持股比例=10万/(40万+10万)*70%+50%*30%

=29%

此时AB的持股比例为71%:29%

4、如果人力资本对项目的贡献是50%,资金投入对项目的贡献就是50%,那么AB的持股比例如下:

A的持股比例=40万/(40万+10万)*50%+50%*50%

=65%

B的持股比例=10万/(40万+10万)*50%+50%*50%

=35%

此时AB的持股比例为65%:35%。

综上,我们会看到,人力资本在整个项目中的作用越大,你的这种方法的分配就越不公平,在一个创业项目中,要充分考虑到资本作用和人力作用,具体的比例因项目而已,有些项目更依赖于资本,而有些项目更依赖于人力,不管是哪一种,只有考虑了资金和人力双方的贡献,才能各尽其力。

都是干货

欢迎转发关注转发关注


壹号股权


咱们不看法律,只看合同,这类事件我也遇到过,首先你要明确几点事情。

1)两个人合伙开店,一个人出资40万,另一人出资10万。

合伙开店时是否签订合同,约定大家投资的多寡,还是有其他附加条款跟着。如果是有合同条款制约,不用考虑别的就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即可。

两人出的力是一样的,按8:2分红合理吗?

钱财是最能测算人心的东西,前面我说过按照合同条款分红,也就是说你拿的钱多分的也多,你拿的钱少分的也少。假设你们两人合伙开店,俩人付出的劳力,对门店的贡献是一样的,然后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注资问题,人家出资40万,而你出资10万,如果是打工资的话,公司初始阶段人家股份是要占有80%的,而你只占有20%,那也就意味着后续的利润分红8:2是合理的。


但我从您的问题中看出,您好像对这个很不满,我奉劝你一句,不要太贪婪。虽然现在赚钱了,但是门店没有开张之前,单以投资风险来讲,人家也同样承担了高于你4倍的风险,获得高于你4倍的回报也是正常的,这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投资与回报是否成正比的问题。假设亏本了,人家要求你承担一半的经济损失你愿意么?


实体店老王


关于开店 我还是有点经验的,毕竟跟朋友合伙开过,也自己独资开过,两个都各有利弊。

按题目所说,从财务的角度来说,10/40所有者权益的确是2/8开,两个人的合伙企业,在开户办理营业执照时,做账的会计还是建议开个人独资公司,毕竟公司资质属于小微,以后开发票,做账,交税等都很方便。这个时候,两个人中选一个做法人,可以私下再写份协议关于出资份额,以及所占比例的事项。正如两个和尚抬水喝,如果两个人能力相当,所擅长的领域不一样,比如一个搞营销,一个搞经营,就像夫妻店一样(当然夫妻店一开始是不存在分配比列的问题了),大家分工不同,但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公司做大。所以我建议,按照出资份额划分分红比例还是可行的,当然这是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最好有见证人最好,以防创始人以后出现矛盾,字据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如果两个人虽然出的力一样,但是其中有个人有些特殊资源,大家都知道,当下这个社会,有人脉,有资源做许多事会事半功倍很多,所以资源在很多时候比钱重要,比人重要,尤其是初创公司,有资源就能让公司活下来,就能做大,以后自己就成了资源!具体可以参考,阿里巴巴的二把手蔡崇信,他在阿里的原始股份,很大一部分应该都是来源于他的资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