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判了!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一審獲刑6年!

終於判了!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一審獲刑6年!
終於判了!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一審獲刑6年!

10月18日上午,螞蟻快站小編了解到:宋喆、修雨樂職務侵佔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宋喆當庭表示,是否上訴將考慮一下再作出決定,修雨樂表示當庭上訴。

終於判了!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一審獲刑6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喆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單位財物;被告人修雨樂在宋喆犯罪過程中與之形成合意,為其提供幫助,構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構成職務侵佔罪,且犯罪數額巨大,依法均應懲處。鑑於宋喆表示認罪,自願退賠了全部贓款,挽回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修雨樂系從犯,且自願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在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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