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常住女婿家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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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住女儿家吗?你怎么看。

丈母娘住女儿家、婆婆住儿子家都可以,各家情况不问,在如何居住的选择也不一样,原则是只要能家庭和睦,上有利于养老,中有利于工作,下有利于带小,怎么选择都行。

正式回答完毕,但从我遇到的一些情况看,还想多说几句。

不论做父母的还是做岳父母的,只要能独立生活,在可能独立生活(因为带小孩等其它原因确实不能分开住以除外)时,劝各位还是独立生活。

老辈子的说法叫做远了香,近了殃,也就是现在说的距离产生美,

这个说法的道理是:老有老的活法,少有少的活法,在一起生活即使不发生矛盾,但彼此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这是多少家闹矛盾后总结出来的,望您慎重考虑。


稻香806


丈母娘常住女婿家,这是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有弊也有利,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

丈母娘如果还很年轻,有养老金,或是退休金,既能给女婿家看孩子洗衣做饭,又不需要女婿家抚养伺候,这免费的保姆,搭上钱,搭上人,女婿当然不介意,不偷着乐才怪呢。

丈母娘没有生活来源,生活能力也差,和自己的儿子儿媳关系处的不好,去女婿家养老,女儿到没有啥说的,关键是女婿,能不能从内心里接受,要打个打问号。如今的小年轻,结婚后,都喜欢过二人世界,你一个老太婆,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有很多的不方便。比如说,周日想睡个懒觉,晚一点起床,都是不太容易的事,首先是女儿就睡着心里就不是很踏实了。再比如,周日想在附近旅游一下,带上丈母娘,行动上不方便。不带嘛,老太太一直呆在家里,很寂寞的,感觉情面上过不去。所以呢,女婿女儿,是不太愿意和这样的丈母娘生活在一起的。如果再遇上个不太明事理的女婿,一个丈母娘,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甚至离婚的可能都有。

所以,我不赞同丈母娘常住女婿家,这个绝对会影响夫妻感情的。我有见过女儿很强势,公婆可怜的一塌糊涂,女儿就是不让女婿管,甚至逢年过节女婿给父母一点钱,都会大吵大闹,而她自己把父母接到家里来,让女婿养活着,最终由于忍受不下去而离婚的,也不是个例。

丈母娘如果是因为丧偶,一个人过着很孤单,女婿家里的条件许可,女婿主动提出愿意抚养,这就好办多了,也是较为圆满的结果。否则,作为女儿就不要动这种心思。作为丈母娘,也要心头明亮,有明智之举,为了女儿家庭幸福,不要去强人所难,让女儿和女婿的关系,因此出现不必要的不和谐。

丈母娘常住女婿家,一定是女婿从内心心甘情愿的,否则,就别用假大空的道德来绑架女婿了。什么一个女婿半个儿,你妈是我妈,都是咱妈,这些都是说给别人听的,事情遇到自己头上,就不是这种说法了。

丈母娘常住女婿家,好女婿全方位呵护者,世间有,毕竟是少数。


二十六画叔哥


过去岳母是不会长期在女婿家住,就是岳父去世了,岳母情愿一个人生活,也不愿意长期在女婿家住。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城市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如果女儿嫁人了就剩老两口了,一但岳父离世,丈母娘就一个人守着个空房子住,在感到空虚寂寞无助时候,就想给女儿女婿一起生活,这就是问题说的丈母娘长期住在女婿家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风气变化很大,丈母娘和自己生母位置已发生了变动,过去自己母亲可以给儿子媳妇一起生活,现在儿子地位动摇了,都是媳妇当家大小事媳妇说了算,儿子婚后生母不能给儿子儿媳妇一起生活,丈母娘是可以长期住女婿家的,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的。


江湖80860202


福州有一句福州老话叫做:“丈母娘疼女婿、奶干炒韮菜”。这句话用福州话讲出来很押韵、但是用国语翻译过来、好像有点变了味。这句话的总体意思是说、丈母娘疼爱女婿、掏心掏肺。

我引用这句福州地方方言的意思是说、当女婿的、一般来说都很欢迎丈母娘住在自已家、而丈母娘也是乐于照顾女婿的日常生活。当然、我们国家国土面积这么大、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或许你们那边的女婿不喜欢和丈母娘一起住、然而福州却有许多做女婿的人就喜欢“奶干炒韮菜”。


小芳杂谈



法与罚


我觉得这得看双方的家庭,如果女儿是独生女,又是单亲,且他老公和她公婆的关系不好,或者她老公的家庭也比较特殊,那丈母娘过去住,我觉得完全没问题。但如果双方的家庭都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我觉得丈母娘过去常住就有点不好了,毕竟,现实生活中,也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事啊。都是女儿家有事了,丈母娘过去帮忙一下,要说常住的,我还真的没见过呢。

第一,丈母娘过去常住?那他老丈人呢?怎么办?也过来常住?还是说一个人在家?无论怎么样,也都不算好吧。

不过,如果男人过得差,有点类似于入赘的那种,丈母娘,老丈人,可能就会搬过来和他们一起住,至于男的父母,还是在家里的,这种情况我倒是见过。

女方的一家子都过来了,男方的父母还在乡下,怎么讲呢,可能就是女方比较有钱吧,这种家庭不做评价。

反正,我就是觉得丈母娘一直住下去,怪怪的。


小幸福的萌萌雷


我认为不太好,象农村丈母娘常在女婿家闹得不可开交的事例比比皆有。尤其是和公婆住在一个院里,母亲觉得住在女儿家很方便还体面,时间久了,夫妻俩口办过事情时总觉得碍手碍脚的,女婿嘴上虽说不出口,可心里挺别扭的无可奈何。更为不舒服的是亲家母,常在眼皮底下晃来晃去,那有露不出点不洁检的毛病。时间一久,矛盾积攒越多,这样引起两家不和的局面就产生了,哪有两家都是同情达里的事呢。如果一方能忍让,并且能觉察出自己的过错,主动退出,各过各的生活,矛盾不会激化大,相反,本身自己就是个懒散、嘴臭惹事生非的脸皮厚的泼妇,在遇上另一方是爱面子还又爱要强的不吃亏的,就如枣核遇上两头尖这事就不好办了,不是一方受到伤害,就是双方拆散家庭婚姻。所以说,丈母娘常在女儿家住是弊病多端的,尽量别搅乱夫妻的生活,离远点,各过各的日子,与人与己是好处多的。


大叔147409271


这种家务事,别人不好说的,具体情况没说清楚,无法做出判断。就算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各家都有各家的难处,外人也没权力评判的。

人跟人之间,多一些体谅,多一些沟通,可能很多事情就会变得简单一点。不要把情绪憋在心里,否则积少成多,小事会演变成大的矛盾,甚至无法调和。婆媳关系,翁婿关系,或者女婿跟丈母娘的关系,确实不是很好处理,本身就没有血缘关系和牢固的感情基础,彼此都只是因为小夫妻的结合而发生了联系。这种关系的处理,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不是某一方单向使劲就能改善的。

另外,如果不是因为身体状况,需要时时有人照顾,经济条件又不允许雇佣保姆。不建议任何一方的老人跟孩子一起生活,时间久了肯定会有矛盾。至少也要间断性地给小两口充足的时间,享受二人世界。



聚击手


我看这个不应该是问题。

在我们国家实施计划生育以后,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女孩儿,或者一家两个女孩儿的家庭不是少数。这在养老问题上来说,丈母娘常住女婿家就应该更不是问题。

我国古代膝下无儿的也有很多。在古老的封建社会,无儿者要招上门女婿,这不也是住在一起吗?而只不过是谁立的家业,谁奠定基础的问题。然而,在我们社会进步,早就男女平等的今天,又提出这个问题,作为我一个农民,就感觉不可思意。尤其是“丈母娘常住女婿家”这个问号,难道老丈人就不去住吗?这里还有别的含意吗?如果您有别的意思,我就不能答了!

我个人认为,孩子不论男女,都是我们的后代。在我们的国法上,都应该对老人进行赡养,这是豪无疑问的!那么我问,一对老夫妇到了无能为力的时候,到了依靠女儿的时候,不住女儿家又去住哪儿?让女儿女婿来他们的小屋住得下吗?如果家里没钱,请不起保母,距离又远,跑得起吗?所以说,他们只有住女儿(也是女婿)家。

男女双方,婚姻存续阶段,我们就应该看成是一家。所以一家人就不说两家话。如果是家庭成员身体都好的情况下,过日子互相都有照应。丈母娘能带孩子,做饭,洗衣服。老爷子能上街买菜,接孩子,教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不好吗?年轻人工作不安心吗?这就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有二老宝上加宝。家有四老夫妻恩爱,素质会高,家庭荣耀。家家如此,精神文明,社会更好。

难道有人规定,只许公婆住儿媳妇家,就不许丈人丈母娘住女婿家?古代也只有其民俗没这个法吧?所以说,请君不要拿丈母娘住女婿家作问题了!那是一家!

这是我的看法,对不对您评吧!


手机用户名侯志丰


这个问题要区别对待!

丈母娘家如果有子孙,生活条件也过得去!自己也有劳动能力。那么就不应该大气排排的常住在女婿家!

如果丈母娘家人悖逆!使老人无立足之地,或老人因衰老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女儿与女婿应该承担起赡养义务。(此时女婿也不应该以法律没有限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作借口)!

人的社会是恩情社会!如果处处都用法律作做人的准则,这个社会会变得十分冷酷与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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