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殺少正卯的動機是什麼?從孔子殺少正卯看孔子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謝天隆恩


“孔子誅少正卯”事件從朱熹以來就是聚訟紛紜的焦點問題,晚清近代疑古派出現以後更是掀起了考證潮流。眾所周知,“儒法鬥爭”時代,這個問題曾經深入民間每個角落,雖販夫走卒也頗為熟悉這個歷史典故。但這個問題疑點重重,根本就不可能有定論,這裡僅列出幾個比較硬的證據,大家可自行判斷,如下:


少正卯這個人是真實存在的麼?

“少正”,僅見於《左傳·襄公二十二年》一例,晉代杜預解釋為鄭國世卿官名。也就是說,整個春秋時期,僅僅只有鄭國存在“少正”官名,且周禮都沒有記載。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夏,晉人徵朝於鄭。召鄭使朝。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杜預注:“少正﹐鄭卿官也。”正義:“十九年傳雲﹐立子產為卿﹐知少正是鄭之卿官名也。春秋之時﹐官名變改﹐周禮無此名也。

那麼就可以推測:少正卯這個人如果真實存在,那麼他很可能是鄭國某個“少正”卿大夫的後代,即以官職為姓,名卯。且這個少正也僅僅比孔子略長一代,屬於子產時代的人物,其後代才能與孔子有交集。但眾所周知,卿大夫是世襲的,少正卯如果是鄭國人,也一定是一位大貴族,不是那麼容易被一個外國官員殺掉的。


另一種更大的可能是:根本就沒有這個人。除了鄭國,沒有人姓少正。


少正卯是法家麼?

現代以來,人們多認為少正卯是法家人物,因觸犯儒家的孔子而被誅殺。這個觀點的對錯先不論,可以分析其是否成立。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闢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裡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詩曰:‘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也。”

以上是較為完整的少正卯故事,可以逐條分析:

1、少正卯這個人物故事的最早記錄,見於戰國時代的《尹文子》,而後見於《荀子·宥坐》,二者記載大同小異,距離孔子時代已經很遠,是不可能作為研究孔子真實歷史情況的證據的。


2、《尹文子》殘篇大道二卷,按照其主旨來說,屬於廣義的法家,即黃老申韓一派;按其風格來說,又與莊子、列子等一致,可歸入道家。因此,如果說法家尹文子敘述這個反面人物來反對法家,就自相矛盾了。

3、尹文子作品的主要特點,是喜歡用【寓言】故事敘述政治思想,其真實性是可以存疑的,例如鄧析並沒有被子產殺掉,他實際上死於子產逝世之後。


如此,就可以知道,孔子誅少正卯故事最初是泛黃老派的尹文子,為了推廣其名家思想而採納的一個傳說故事,主旨是“名不可亂”,為了正名,甚至有必要誅殺旁門左道。尹文子是戰國中期稷下學宮的活躍人物,由此影響到了後來的荀子。至於少正卯被認為法家,很可能只是一個符號詞彙的延伸想象:鄭國法家子產曾任少正,由此認為此人的言論必然是傾向法家的。


真實的少正卯:誅士風氣下的悲劇人物

真實的少正卯會是怎樣一個情況呢?現在的人已經不可能弄清楚了。但我們可以腦補一下:


鄭國有一位少正卿大夫的後代,以官為姓,叫做少正卯。由於鄭國子產的寬鬆政策,這個年輕人習慣了大尺度言論。有一次他去列國遊學,也許是魯國,也許是齊國,也可能是其他諸國,卻因言論而獲誅,被一位大夫嚴厲訓斥了(誅,本意並無殺戮的意思)。這個故事流傳到戰國後期,由於誅殺士人的風氣已開,人們對因言被殺已經習以為常,於是就想象百年前的少正卯也可能被殺掉了。為了進一步突出“王制”,荀子便引入了這個故事(或者其弟子編入文集),強調王道精神必須堅決打擊那些旁門左道。於是才有了後來的孔子殺人之說。


歷史咖啡


孔子殺少正卯的歷史疑案,一言難盡。需要我用兩篇文章,才能捋清。

《諸子經典故事考證》

在讀經典中,有時需要對其作簡略考證。下面就分享一下鄙人的心得。 諸子經典中的故事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真實的史實;二是以史實為基礎,作了一定的修飾,具有寓言的性質;三是完全虛構的寓言故事。

要捋清何為史實,何為寓言。有兩種方法:一是找出史料中的鐵證;二是看其是否符合邏輯,合乎情理。

一、鐵證。

在《荀子》、《列子》、《呂氏春秋》等大量的先秦典籍中,都有相同記載——“子產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左傳》是唯一有不同記載的著作——“鄭駟顓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在以上說法中,究竟孰是孰非?在沒有考證的情況下,應當以史書《左傳》為準:即誅鄧析者,駟顓也。若對其考證,子產死於魯昭公二十年,即公元前522年。而直到定公九年,即公元前501年,鄧析才被殺。

子產比鄧析早死二十一年,根本沒有殺鄧析的可能。因此,子產殺鄧析當是寓言故事,駟顓殺鄧析則為史實。 “子產比鄧析早死二十一年”,這就是鄙人所言之鐵證。

二、合乎邏輯。

在沒有鐵證的情況下,可通過邏輯推理來判斷。

在《莊子》一書中,孔子困於陳蔡之事被屢次提及。且有五個不同版本,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孔子在絕境之中,依然向弟子宣揚道家思想;另一類則是孔子起初並未得道。但被道家高人點撥後,恍然大悟,茅塞頓開,撇下弟子,拋棄學業,扔掉書籍,脫下衣服。光著屁股跑到山林之中,追逐野獸,與之為伍。 雖沒有鐵證,但孔子之行不符合常理,不合乎邏輯。也可認定其並非史實,而是在史實的基礎之上,對孔子困於陳蔡作了修飾,具有寓言的性質。

在《淮南子·道應》中,有孔子與顏回的言行: 顏回謂孔子曰:“回忘禮樂矣。”仲尼曰:“可矣,猶未至也。”異日復見,曰:“回忘仁義矣。”仲尼曰:“可矣,猶未至也。”明日復見,曰:“回廢肢體,黜聰明,離形去知,洞於化通,是謂忘坐矣。”仲尼曰:“洞則無善也,化則無常矣。丘請從之。”此後,孔子便拜顏回為師,追隨其左右。這無疑是純粹虛構的寓言。

在道家經典中,孔子言行處處宣揚道家思想。而在法家經典中,又處處在宣揚法家主張。 在《韓非子·內儲說》中,有一則故事: 魯國失火,藉助風勢會燒到國都。此時人們都在打獵,無人救火。魯君便求於孔子。子曰:“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無救也。”又曰:“事急,不及賞。若救火者盡賞之,傾國庫之資不足以賞。必用刑罰。”孔子遂即下令:“不救火者,比降背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罰。”火勢迅速被撲滅。 首先,此故事完全符合法家重刑輕賞的主張。其次,還不符合邏輯:發生火災時,人民都在追逐野獸。即使頒佈法令,正在追逐野獸之人又豈能看到。所以,此故事當為純粹虛構的寓言。

在《外儲說》中,還有一則故事: 齊宣王問匡倩曰:“儒者博乎?儒者弋乎?”匡倩答曰:“儒者即不下棋,也不射鳥。下棋是以殺帥為勝,射鳥是以下射上。兵士殺帥,以下犯上,都有違禮義。故儒者不為之。”孔子此時也現身說法:“與其使民諂下,寧使民諂上。” 故事中的孔子以及儒者匡倩宣揚的是法家的君本位主張。並且,孔子本人射鳥,但不射歸巢之鳥。這兩點足以證明,此故事是韓非子虛構杜撰的。

在《韓非子》中,孔子絕大多數言行皆符合法家思想。只有《五蠹》之一處例外: 魯人隨國君作戰,三戰皆背。仲尼問其故。答曰:“吾有老父,身死莫養之。”仲尼以為孝,舉薦其為高官。韓非對此怒斥道:“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儒家的民本位與法家的君本位;儒家的孝與法家的忠,在此爭鋒相對——儒家是國以家為本,法家是有國才有家;儒家是有父才有子,法家是有君才有臣。

此故事當為史實。並且,可對其作進一步推敲考證。魯人當為獨子,因為周禮規定,父母年邁,家中只有一個兒子者,不用服役。也正因其家中只有一子,才會“身死莫之養。”孔子此舉,不但彰顯孝行,還維護法紀。

除孔子本人外,其弟子也被韓非選中,作為法家思想的代言人。 在《外儲說》中,有一則曾子殺豬的故事: 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隨之而泣。妻曰:“汝還,顧返殺豬而烹之。”妻市集而歸。曾子欲縛豬而殺之。妻止之曰:“吾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可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也,聽父母之教。今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不信其母也,非以成教也。”遂殺豬烹之。 單看此故事,顯然是闡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言傳身教都影響著孩子未來的身心。父母必須一身作則,做好孩子的榜樣。孔子謂之——父父、子子,即父親先守父道,才能要求兒子守子道。 此故事中,曾子的言行事蹟既符合儒家思想,又符合曾子的一貫作為。並且,故事中符合情理,合乎邏輯——曾子之妻去市集,其子隨之而泣。完全符合幼兒常常粘父母的天性。在沒有鐵證反駁的情況下,可認定此故事是真實可信的。

當然,韓非子講此故事的目的,並非宣揚儒家思想——重視教育。而是宣揚法家之信——小信成則大信立,故明主積於信。賞罰不信則禁令不行,故明主標信,如曾子殺彘也。

在《韓非子·外儲說》中,還有一則姜太公誅二居士的故事: 太公望封於齊,齊有居士二人。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飲,無求於人也。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而殺之。周公旦居魯聞之,遺書急發之:“夫二子,賢者。何以殺賢?”太公望曰:“二子不仰君而食,無求於人。爵祿無以勸,刑罰無以威。無益於君也,是以誅之。”

故事中,姜太公之舉並不符合其一貫作為——姜太公並未誅殺不臣於周的伯夷、叔齊。但卻完全符合法家思想: 《韓非子·八說》有曰:“輕爵重身,則民難使。” 《八經》有曰:“賞莫如重,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必,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 《外儲說》又曰:“賞之譽之不勸,罰之毀之不畏,四者加焉不變,則除之。” 雖然沒有鐵證,但我們依然可以認定,姜太公誅二居士並非史實,而是韓非子虛構的寓言故事。是為宣揚其法家思想——即使你沒有觸犯刑法,但若不為君主致死盡忠,那你就失去了生存的價值,誅殺之是替天行道。

《韓非子》中有《難一》、《難二》、《難三》、《難四》。此四篇中共有歷史故事二十八則,在故事之後,是孔子的評論,以及世人普遍的觀點。韓非子對這二十八則歷史故事,站在法家立場,闡述了自己完全不同的觀點。所以,這四篇的歷史故事,應當為全部史實,而非寓言。

《外儲說右上》中還有一則故事: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以天下傳之於匹夫,不詳也。”於是,堯誅殺鯀。還有孔子之言:堯知舜之賢,並不難。最難能可貴的,就是誅殺諫者,獨斷專行。

此故事完全不符合孔子的一貫言行: 晉平公宴飲群臣時,稱:“莫為人君之樂,其言弗違之。”師曠以琴撞之。晉平公問其故。師曠曰:“今有小人言於側,故撞之。”左右欲問罪於師曠。平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孔子稱讚晉君:“晉平公非不痛其體,欲來諫者也。” 顯然,無論是堯誅殺進諫者,還是孔子贊堯能獨斷專行。皆是韓非杜撰的寓言故事。只有柏楊之類思維邏輯混亂的弱智,才會信以為真。才會大肆批判堯、孔子和太公望。

在先秦時代,不僅在各個學派的著作中,常以孔子為代言人,假託孔子之言,述己之志。就連勸酒之時,也會搬出孔子。趙國公子平原君在宴請孔子的七世孫子高時,曾勸酒道:“昔有諺語:堯舜千鍾,孔子百觚。古之聖賢,無不能飲。子何辭焉?”子高曰:“穿之所聞,聖賢以道德勝人,而不以飲食勝人。”平原君對曰:“既如先生所言,此言何生?”子高曰:“生於嗜酒者,世人以作勸酒之辭,非實然也。”

在讀書為學時,一定要學子高。捋清何為寓言,何為史實。且不可學胡適、柏楊之流,而貽笑大方。

附錄一:2014年巴西世界盃季軍爭奪戰,荷蘭隊門將西萊森指揮隊員排人牆時,屁股倚靠門柱。有網友在他屁股下面PS了一個馬桶。西萊森屁股倚靠門柱的動作是真實的,但他屁股下馬桶卻是網友PS的。



附錄二:二戰時期,有一張羅斯福、丘吉爾、斯大林參加雅爾塔會議的合影。網友卻照片中,PS了幾位美女。 諸子經典中有很多寓言故事,都是以史實為基礎,進行了PS。就如同西萊森屁股下的馬桶,以及三巨頭懷中的美女。

《孔子殺少正卯》

孔子一生所為之事,最為今人詬病者,既非見淫婦南子,亦非為求官飢不擇食。而是殺少正卯。   

此事見於《荀子·宥坐》:孔子攝魯國相,聽朝七天而誅少正卯。弟子質問道:“少正卯是魯國的文化名人,夫子誅殺他,難道沒有錯嗎?”孔子曰:“人有五惡:心達而險、行闢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且居處聚徒成群,言談飾邪營眾,對此小人之傑雄,必誅之……”由上可知,少正卯不僅是魯國貴族,還是某一學派的代表人物,且有不少的粉絲們。

孔子殺少正卯之事在WENGE期間,被大肆渲染。孔子被描繪成奴隸主階級頑固派,少正卯則是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以講學為業,通古今之變、鼓吹革新、反對奴隸制。稱孔子殺少正卯,是奴隸主階級的反革命集團對新興地主階級革命志士的殘酷鎮壓。   

今天,階級鬥爭之說逐漸淡去。對其批判也更與時俱進。說孔子不依法定罪,單憑主觀臆測殺人。是踐踏法律,扼殺言論自由,搞文化專制。   

對於孔子殺少正卯之事,首先要弄清其真實性。對此,後世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說法:   一種觀點認為此事是完全虛構的,且根據頗為充分:   

為何後世沒有留下少正卯學說的著作?並且在此後至《荀子》成書兩百年內,所有諸子著作、史書均無此事記載。就連對儒家學說進行猛烈批判,甚至對孔子進行人身攻擊的《墨子》,也對此一字不提。   

並且,少正卯的身份是魯國貴族大夫。對無罪大夫,國君尚不能輕易誅之,何況孔子?  


另一種觀點認為,此事完全屬實:   

因為孔子誅少正卯之事,在《荀子》、《孔子家語》、《說苑》等書中均有記載。少正卯的學說著作沒有流傳於世,可能是秦始皇焚書坑儒所致。   

鄙人今天也來攙和一把,以圖解開孔子殺少正卯的歷史疑案:   

先秦諸子們普遍擅長假借聖人之口,抒己之志。墨子在《非樂》中,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稱聖王堯舜是反對音樂的,“其樂逾繁,其治逾亂。”而荀子在《樂論》中,批判墨家的非樂主張時,則稱“樂者,聖王之樂也。可以善民心,易風俗。故聖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聖王們是非樂,還是樂樂?依據的不是史實,而是諸子們的觀點和主張。   

荀子在《性惡》中,對孟子的人性本善論進行猛烈批判。並且對人之本性進行了系統全面的論證。其論證之充分,論述之嚴謹,遠遠超過孟子和告子。即便如此,荀子在此篇最後,還是拉出聖王——堯舜也認為,人性是惡的!(當時我差點暈倒)   

並且,在先秦諸子中,最擅長通過講故事,來闡述和論證自己觀點和主張的,當屬荀子、韓非師徒。   

荀子為了抨擊以墨子為代表的鬼神論者,在《解蔽》中講述了一個精闢的小故事:“夏首之南有人焉,名曰涓蜀梁,其為人怯而愚。夜行,俯見其影,以為伏鬼。仰視其發,以為立魅。背而走,致其家,氣絕而死。豈不哀哉!”荀子稱,大凡認為有鬼神者,都是在自己意識不清醒時作出的錯誤判斷。涓蜀梁疑鬼而死,僅僅是寓言故事,其真實性不可查也。  

韓非更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韓非子》中的故事不計其數,但完全符合歷史事實的只有極少數,如吳起吸膿。相當一部分是完全虛構的,如守株待兔、孔子救火。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有事實根據,但被韓非修飾過,如宋襄公的仁義之師、孔子去衛。故事大王《韓非子》告訴我們,對諸子著作中的寓言故事,切不可以正史視之。   

正如《莊子·寓言》所說:“寓言十分之九,假託他人之言論之。”假託他人之言的寓言故事,又豈能當真?!   

在《荀子·宥坐》中,記載的全部是孔子的言行,頗似《論語》。但《論語》是真是地記載孔子言行。但《宥坐》卻是假孔子之言,述荀子之志。如:子貢問孔子:“君子見大水必觀,是何也?”孔子曰:“夫水:主量必平,似法。出入則潔,似教。萬折必東也,似志。……似德。……似道”孔子此言雖極富哲理,亦十分精闢。但斷不會出現在《論語》中。因為這荀子是借聖人之口,述己之言。   

荀子還在《宥坐》中,假託孔子殺少正卯之事,為自己“元惡不待教而誅”的觀點服務。誰若以此認定此事是百分之百的史實,那就真成書呆子了。   

假設《宥坐》中,孔子殺少正卯的故事確實是屬於極少數情況,是完全真實的。那為什麼《墨子》不抓住這孔子這一最大的把柄,來進行人身攻擊呢?為什麼少正卯的學說著作沒有流傳下來?   

焚書坑儒是唯一的可能解釋。這一解釋是行不通的:   

若少正卯和楊朱一樣,所有著作全部毀於焚書坑儒,為何《列子》、《孟子》、《莊子》、《韓非子》、《呂氏春秋》等著作中,對楊朱都有提及。甚至可見其大致思想——“重生,貴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但對少正卯卻一字不提?難道少正卯是項少龍?!   

由上可知,孔子殺少正卯之事,有兩種可能:

一是本故事純屬虛構。  

二是卻有此事,但被荀子修飾過——少正卯並不是某學派的代表人物和文化名人,更不是因“歪理邪說”和“五惡”被孔子所殺,他僅僅是個普通的貴族,因犯罪而被孔子依法處決。   

在這兩種情況,究竟哪種情況屬實?司馬遷給了我們回答。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攝相事,有喜色。門人曰:“聞君子禍至不懼,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樂其以貴下人’乎?”於是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這與《荀子•宥坐》中,孔子被唐僧附身後,滔滔不絕的長篇大論完全不同。還有孔子的年齡等具體時間,足見司馬遷確實對此事進行了嚴謹的歷史考證。

按照《史記》記載:孔子當時是大司寇代相,少正卯因犯罪亂政而被孔子依法誅殺。

首先,《史記》被後世公認為“良史”和“實錄”的史書。其真實性與可信度,是諸子著作中的寓言故事無法比擬的。

若依《史記》之說,少正卯是因犯罪亂政被孔子依法處死。那一切疑問都隨之解開:

一、少正卯並不是什麼學派的代表人物,而是一個普通的貴族,當然不會留下學說著作。其他諸子著作中,未對其提及一字,實屬正常。 二、少正卯是因為犯罪而被孔子所殺。孔子是執法嚴明。對孔子攻擊最為猛烈的《墨子》,如果提及此事,那就是在讚揚孔子維護法紀。歌頌孔子之事,《墨子》絕不為之。   

三、少正卯是一個普通的貴族,影響不大。所以,《戰國策》、《國語》等“史書”中,均無此事的記載。  

下面再列舉一個與孔子殺少正卯雖不相同,但卻類似之事——子產誅鄧析:   

《荀子》、《列子》、《呂氏春秋》等大量的先秦典籍都有相同記載——“子產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左傳》是唯一有不同記載的著作——“鄭駟顓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在以上說法中,究竟孰是孰非?在沒有考證的情況下,應該以史書《左傳》為準:即誅鄧析者,駟顓也。若對其考證,子產死於魯昭公二十年,即公元前522年,而直到定公九年,即公元前501年,鄧析才被殺。子產比鄧析早死二十一年,根本沒有殺鄧析的可能。因此,子產殺鄧析當是寓言故事,駟顓殺鄧析則為史實。

故對先秦故事之真偽,不能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而應當以史書為準。   

我們再回顧《荀子·宥坐》,孔子在長篇大論中也稱:“子產誅鄧析。”但子產並未誅鄧析。這更進一步證明了孔子之所以滔滔不絕,並非被唐僧附體。而是被荀子附身。是荀子假借孔子之口,來為自己“元惡不待教而誅”的觀點服務。鄧析與少正卯被誅之史實,在此處成了任由荀子打扮的小姑娘。僅用一個寓言故事,就搞得三界大亂,天翻地覆。並非荀子前輩太給力了,而是後世學者太不給力,分不清何為史實,何為寓言。   

最後,鄙人提醒某些學貫古今的文化名人(如胡適、柏楊之流)。在讀書為學時,要有獨立的思考和判斷,切不可將寓言視為正史,更不可人云亦云,而貽笑大方。      

附錄:西漢時,王尊任安定太守,查出五官椽張輔利用職權貪贓枉法,王尊把張輔比喻為少正卯。並將張輔逮捕入獄,處以死刑。


楊朱學派


孔子殺少正卯,他自己是有解答的,語在《孔子家語》。先看原文(原文在網上摘抄,部分字詞可能有誤,自有《百子全書》影印本不在手邊,見諒不能發書籍原圖):

三日,子貢進曰:“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居,吾語汝以其故。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醜謂非義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其居處足以撮徒成黨,撮聚其談說足以飾褒榮眾,其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奸雄者也,不可以不除。夫殷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是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以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詩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小人成群,斯足憂矣。’”

這段話什麼意思,大概的語境是這樣。孔門十哲當中的子貢對老師當官不到七天,就殺了少正卯,很不理解,於是就問老師:少正卯是魯國的“網紅”啊,您現在剛主政就殺名人,是不是做得不妥當呢?

孔子說:你坐下,我給你講講原因。這天地間有五種大惡是連小偷強盜都不跟他們玩耍的。第一種是心理邪性而喜歡冒險的,第二種行為乖僻有很犟的,第三言語虛偽卻有擅長辯論的,第四種是專門發掘別人的醜聞(今天有些人也很像)又記錄得極其豐富的,(這裡還補充了一句:這裡的醜,當做非義的人和事來講),第五種是順從錯誤的人和事卻又還感覺非常滋潤的(《康熙字典》解“澤”為: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說文解字注》解“澤”為光潤也。這五種非常惡劣的習性,有一種都免不了君子的誅殺,何況這位魯國的網紅,少正卯這五種習性都有。在他家裡,聚攏一幫徒眾結成私黨,然後只要他說個什麼,就能煽動一些人來配合,這人又強大到可以自立山頭了,他就是人裡面的“奸雄”,不可能不殺掉他。

當年商湯殺掉尹諧、周文王殺掉潘正、周公誅殺掉管叔、蔡叔,姜太公誅殺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這七個鳥人,雖然在不同的時代,卻是一樣的罪惡,所以不可饒恕。詩經上說:我的心這樣的憂慮,我痛恨這一群小人,小人成群結隊,是很可憂慮的啊。

我想孔子還說了:這就是我誅殺少正卯的道理呀,端木賜!

從孔子的講述中,我們首先應該知道少正卯實在是該死之人。結黨營私,私蓄私事,到處收集別人的醜聞(肯定是想要挾別人),而且還能夠偽裝得很好,詭辯得很好,最為重要的是,他完全沒有是非觀念,而且面對惡劣的事情的時候,還很享受。我看夫子說他是奸雄,還算客氣。用我們現代的語言來說,這少正卯就是個人渣!而且還是人渣中的極品。

他不但敗壞風氣,還可以危害國家。

所以,誅殺少正卯是一件用雷厲風行的暴力手段,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為魯國除去了一個大禍害。

這件事情,可以說看出,夫子並不是很多無知的人認識的那樣,只會溫文爾雅,他也是一個可以該出手時就出手的人,有魄力,有擔當,不懼人言,不懼誤會。而且從夫子所闡述的理由來看,他殺少正卯沒有一條是因為私怨,而是皆出於公心!這也正是夫子光明磊落的明證。同時夫子並不像有些人那樣,以為他只會婦人之仁,只會喊口號,而是有實際的執政能力的。不管《孔子家語》、《孔子集語》、《禮記》、《史記》這樣可信度較高的典籍中,都有對夫子執政效果的評述,他做養牛羊,牛羊肥壯;他做會計,帳目清楚;他做魯相掃平惡勢力,他做司寇慎刑而公平;他還開創了民事調解之先河,被西方人稱為“東方經驗”;他還在鋏谷隻身為魯國要回被齊國強佔的土地。如果不是魯公與季氏好色,逼走夫子。魯國是否可以就此復興周公之隆也未可知。

這就是我的回答。

謝謝!


白玉飛豬671


孔子殺少正卯主要是因為少正卯的行事風格及其所產生的影響在孔子看來是不合乎道義的,不符合仁愛原則的,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這是孔子所不能容忍的,因此當孔子掌握權力力,出於衛道的原因,就立即誅殺了少正卯,這也是合乎常理的,而且孔子其實是做出了一個好的榜樣。以往人們問題以為儒生是比較懦弱的,但孔子不是如此,敢愛敢恨,能做事,有擔當,這才是一個君子該有的樣子,也就是子夏所說的“君子有三變”:望之儼然,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當然,這件事容易被人認為孔子是在洩私憤。也許孔子後來也會覺得些事或許也會有其他的解決方式,不一定非要殺他吧,但歷史沒有假設了


同和靈站


少正卯,當時的威望遠遠高於孔丘,由此也產生了忌妒恨,當一朝大權在握時,利用職權之便,殺害了所謂的反抗勢力的領袖人物少正卯,一個張口閉口的"仁愛",滿嘴的"仁義道德"主張"以德治人"的偽君子,對待少正卯的態度,不是"以德治人",而是殺無赦之?


鑫挺83563181


儒家本就這樣,拳頭不硬就講道理,拳頭硬就出手,只能利用,不能重用,封建社會重儒的朝代不是苟延饞喘就是埋下禍根,唯一的西漢也是儒皮法骨,以公羊一派大復仇為核心強盛一時,後被穀梁左傳等軟儒幹趴,從此儒家再無骨頭,鮮有出類拔萃之人。

誅少正卯一事,和他復周禮的頑固完全相悖,周室不殺士大夫,不教而誅而且還是在辯不過對方的情況下幹了他,也就後世徒子徒孫給他洗了白,將少正卯視為異端邪說,可在當時百家爭鳴的時候連楊朱學派都有生存空間,試問少正卯算什麼異端?


我只是路過打個精油


少正卯成功,就是宗教組織。

禮記記載,在宗廟裡秘密藏有一本書,上面有隻在祭祀的時候有專門人唸的祝詞和神言。只有巫師史官宗祝看得懂,要是帶回家,就是想禍害國家。周朝歷史上發生過幽歷之亂,都城第一次被蠻夷攻破並化為灰燼。西周滅亡。巫師在其中發揮很壞的作用,莫須有就是那時由巫師發明的法術。一直為害到岳飛。所以誰私自看和宣傳這本書的東西,死罪,因為是秘書,不可外揚,所以不用罪名立即處死。也不好解釋。孔子處死少正卯最可能的原因就是這個,否則比他大的官還有。

而少正卯用來講學,自然就是神學了,遠比孔子講的有吸引力,任其發展很容易形成宗教組織。

大家注意喲,那時判刑如同現在一樣的,是要訴訟的,要宣判的。子路審理訴訟的能力很強,孔子都表揚的。可能有人認為那時沒有法制吧?誤會了。

最後,這個題目很不好,事實不清楚,就因此要別人判斷孔子是什麼人,不道德。


東風別業


孔子誅殺少正卯的事不存在

孔子殺少正卯是不存在的。

資料記載孔子任司寇並“攝相事”。司寇是孔子在魯國當過的最大的官。“攝相事”並不是代理宰相,而是暫時在某個或某些對外事務中陪同國君,負責禮儀的主持活動,說白了就是兼任一下外交禮儀中的大司儀。孔子真正擔任過的最大官是司寇,司寇就是負責國家治安的官,地位低於三桓。

三桓作為魯國的實際統治者,掌握著魯國的生殺大權。即使是三桓,一般也不隨意誅殺比他們地位低的貴族官員,也得以國君的名義才能殺大夫,還得在國家檔案中清清楚楚的記載充分的理由,孔子根本沒資格幹這種事情。

魯史《左傳》沒記載過一件魯國殺大夫的事,反到是記錄了齊晉衛鄭宋等國一部分誅殺大夫的事。再者,魯國根本沒有“少正”這個官職,《左傳》從來沒出現過“少正”,更沒有“少正卯”的記錄。各諸侯國只有鄭國出現過“少正”這個官職。鄭國的子產就曾經擔任過“少正”這個官職。關於殺少正卯的事,最早出現在戰國後期的《荀子》一書中,其真實性不可信。孔子擔任魯國司寇時,鄭國發生了執政卿駟歂誅殺法學家鄧析的事情,後世往往把鄧析被殺附會在子產身上。所謂孔子殺少正卯,可能就是由這件事以訛傳訛而來。荀子、司馬遷讚賞孔子,認為“誅殺少正卯”是聖人治奸,所以把這本不存在的事寫入書中、記入史冊,結果反到成為鄙視孔子的後人反孔的口實。

當時各諸侯國誅殺大夫是大事,魯史《左傳》連其他諸侯國這類事都記載了,何以連蛛絲馬跡都不見?

孔在在世時,還沒形成百家爭鳴的氣候;除孔子創辦私人教育外,還沒有哪個學問高深的人去宣講什麼學說,後世附會的少正卯辦學講學而淆亂世聽的事不可能存在。

孔子是個非常開通的人,無可無不可;他在世時也是個不結怨的人。而且孔子主張仁政,推行王道,反對濫殺。

研究歷史,最能當證據的資料應該是當時的“資料”(文獻),後世講前世的故事難免有意無意地篡改,連司馬遷的《史記》記錄春秋的史實都有很多舛誤,更何況講故事了。文學作品、杜撰的故事不可以作為論據的。

南宋時期的朱熹就對此事表示懷疑,錢穆先生在《先秦諸子系年考辨》中有《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辨》一文,對此事做了詳細辨析,令人信服。


陳廣逵



師範小王子


自古有話說是文人相輕。據說孔夫子講學的學生很多都去聽少正卯的言論,此其遠恨,至於近仇麼?當上大司寇,焉能不做為呀!省得多了阻礙勢力的發展。這個叫做冠冕堂皇的很啊!再看孔夫子與盜拓的見面對話!先師至聖可都是後世帝皇給上的尊號,再細心的人可以考一考。歷代帝王都對孔夫子家不薄,可沒有孔家衍聖公去為皇朝盡忠報國,一死報君王!這只是一個小人物的一些敢說及敢講,當不得真也做不了假,也不是就此要推倒整個儒家儒學體系,不過權當墊腳石一塊,好讓為國家為民族發展振興墊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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