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以後有的被告無力償還欠款,還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嗎?你怎麼看?

孤芳自賞146303650


看情況。

如果對方光棍一條,年紀大了,名下無任何財產,今後也不可能有賠償能力,這種情況沒必要了,只能無奈地放棄。

除了上述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都應當申請強制執行。對方也許現在沒有賠償能力,但他早晚會有能力,或者他可能有繼承的遺產可供執行。現在沒能力,可以終結本次執行,將來有合適的機會,可以隨時恢復執行。但如果在判決生效後兩年內不申請執行,以後便沒有再執行的機會。這點當事人一定要注意。


淮北日月升


被告無力還款沒必要申請執行根本就是被告一廂情願的想法,原告繳納訴訟費目的就在於強制執行被告,即使拿不到錢也會希望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讓法院採取各種手段去懲戒被執行人。

當然,申請強制執行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院判決生效以後,當事人不主動申請執行,

法院是不會主動聯繫讓你去申請執行的,由於審判和執行分離,如果判決以後,當事人不上訴,判決就生效了,對於負責審判的法官而言,就可以順利結案了。

在司法實踐當中,很多被告並非真的無力償還債務,有的可能私下已經轉移財產,有的被告先打管轄權異議,接著上訴、再審,目的就在於拖延訴訟週期,在判決生效以前就把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到她人名下,由於原告的調查取證能力有限,可能就無法知曉上述事實。

因此,建議原告在收到勝訴判決以後,儘快聯繫承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準備申請執行立案,然後對被告(執行階段稱為被執行人)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如查封、凍結被告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財產),將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限制其從事高消費等


法律知道


法院判決,有的被告確實無力償還欠款,原告再申請強制執行,對於無力償還者,他想還給你,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這不是在做無用功嗎?申請強制執行者,不白交了申請費用?對方拿不出錢來,欠錢又不是欠命,總不能拿命來抵債還給你吧,法律也不允許。

明知道對方沒有償還的能力,那麼,法院為什麼還要判決呢。法院依法判決,表明法律是私公正無的。其實,就是給原告一個說法,告訴你,你是對的。至於拿不拿得回欠款,就看你的運氣好壞嘍。你總不至於叫法院來賠償你吧?

一般的債務糾紛,都是屬於一些好哥們之間才發生的事情,有的好哥們借了錢還不起,確實是遇上了天災或者是時運不佳,弄得家徒四壁敗走麥城,他也是內疚的。假以時日,有一天他東山再起,不會忘記你這個恩人,他會連本帶息一股腦的還給你。

但是,有的債務糾紛,是遇人不淑,成天想著發財夢,你好說話,找你借錢做本金。或者是籤合同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投入了進去全賠了,就屬於交友不慎了。他自己都沒吃沒喝,拿什麼還你,你就當是花錢買教訓吧。


老蔣閒言


首先作為非法律人士的你對於“被告無力償還欠款”的理解不一定是準確的,因為除了我們常見的存款、房產、車輛等常規財產。

其中應該包括:

一、個人財產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自己的勞動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稿費,利息,入股分紅,接受贈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於生活居住的房屋;

3、儲蓄。是指公民存入銀行或者信用社的貨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糧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書法,繪畫,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價值的物品;

6、圖書資料。如各種書籍,報刊,圖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如汽車,機床等;

8、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二、夫妻共同財產

三、家庭共有財產

四、混同的財產

這些都可以執行,所以申請執行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執行庭會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控制、處分、分配。


東友律師事務所


我建議你去申請強制執行程序。

1.申請強制執行程序比較訴訟程序來說簡單多了,而且不需要支付執行費用,該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2.你理解的無償還欠款的能力可能是表象,現在執行法官通過互聯網等手段,能夠查詢到你說不知道的對方的財產線索,執行過程中保持與法官良好的關係,畢竟執行他們是專業的;

3.你不申請絕對要不回來錢,申請還有可能性,且申請強制執行還有兩年的時限,時間長了被執行可能真的沒有財產了。

希望對你有用!


身邊法律諮詢



肯定有必要申請強制執行,理由如下:

1、如果不申請強制執行,等待原告主動履行肯定不現實,如果被告是個有誠信的人,在起訴前就與原告和解或者採取其他方式解決問題。

2、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利用國家權利震懾被執行人,比如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等,被執行人會千方百計解決問題。

3、作為原告,很難查詢到被告是否有隱瞞財產或其他不可知財產,執行機關會通關多途徑多手段查詢,即使原告查到財產了,自行取得被告財產也會承擔違法風險。



全民普法宣傳


首先要告訴你,判決生效後一定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我們訴訟就是為了要回自己的錢,不能聽被告一面之詞就放棄執行。

一、我們自己並不能完全查清被告的財產狀況,被告欠錢不還本身就是不誠信的,所以,不要聽信他哭窮的言辭。

二、有些被告可能會在訴訟時將自己的財產轉移,等到法院判決生效,就以沒有償還能力為由不履行義務,如果不申請執行正好被他欺騙。

三、我們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查詢被告名下所有的財產,如果我們有線索也可以提供給法院,有能力拒不執行法院會給他相應的處罰。

因此,判決生效後要及時找法官開具生效證明,準備好申請書和材料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管律師


我認為,有必要申請執行。

首先,判決生效後,在兩年內應當向法院申請執行,逾期申請執行,雖然法院可以受理,但執行中被執行人如果以超過申請期限抗辯的話,法院將裁定不予執行。就失去了強制執行的權利!而你申請執行後,從法律上講就使生效裁判永遠確定了強制執行的效力!

其次,被執行人有沒有履行能力,權利人可能看到的是假象,通過申請執行,法院可以通過網絡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查實是否有履行能力。

再次,在執行過程中,可以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給被執行人機會,有利於被執行人自覺主動履行。法院對於無履行能力的可以終止本次執行程序,但確保了執行效力,在被執行人有財產時可以隨時申請執行。

最後,申請強制執行,限制了不講誠信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因為,在執行中轉移財產構成犯罪,而沒有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追究刑事責任艱難,這也有助於提高執行效果。

執行不能不是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藉口,執行不能也不要不申請執行。


每日學法一點點


當然有必要!

首先是判決生效後有2年的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再去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提出抗辯的,法院可能會駁回申請!

其次,申請後,就算被告無力償還,也可以申請執轉破,就是執行轉破產;轉破產後可以收回一部分財產。

第三,就算現在沒有財產,只要在法院申請後,發現財產線索可以隨時恢復執行!


xasunlvshi


首先,保證時效。判決生效後,在兩年內應當向法院申請執行,逾期申請執行,雖然法院可以受理,但執行中被執行人如果以超過申請期限抗辯的話,法院將裁定不予執行。就失去了強制執行的權利!而你申請執行後,從法律上講就使生效裁判永遠確定的強制執行的效力!

其次,被執行人有沒有履行能力,權利人可能看到的是假象,通過申請執行,法院可以通過網絡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查實是否有履行能力。

再次,在執行過程中,可以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給被執行人機會,有利於被執行人自覺主動履行。法院對於無履行能力的可以終止本次執行程序,但確保了執行效力,在被執行人有財產時可以隨時申請執行。

最後,申請強制執行,限制了不講誠信的被執行人轉移財產,因為,在執行中轉移財產構成犯罪,而沒有進去執行程序的案件,追究刑事責任艱難,這也有助於提高執行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