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订立的遗嘱没有公正,只有日期、签名和手印,有效吗?

东友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各分篇的草案,现仍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继承编中拟加入录像、打印等新的遗嘱形式,拟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如果所有遗嘱形式的效力被拉平,该如何准备一份遗嘱,才能尽量让其没有瑕疵呢?

一、 尽可能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遗嘱全文。在遗嘱中可写明“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头脑清晰”,写明立遗嘱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

二、 尽可能写明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

由于立遗嘱人要处分的财产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及共有财产,而立遗嘱人仅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为了尽量避免遗嘱因无权处分而被撤销,应写明要处分的对象是某某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

三、 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将少量适当的财产留给该继承人。

四、 可以找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该遗嘱的自书过程,并在遗嘱落款处签字见证。尽可能找居委会或街道人员见证,较立遗嘱人年轻、身体健康者为宜。

五、 将以上过程用录像形式拍摄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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