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幫:重要!幾大變化!初級會計考生速知!

第一批初級會計報名已經結束了

有幾個變化大家要了解的

今天我們來說道說道



會計幫:重要!幾大變化!初級會計考生速知!


關於從業證


一、有了從業證,這些地區不用信息採集

說到19年初級職稱考前進行信息採集,這是直接比其他地區多了一道審核的門檻。

其中陝西省要求:所有報考人員應先在“陝西會計網”會計人員信用信息採集模塊註冊,完成信息採集後方可報考。

二、其他地區考生如何查詢是否需要進行信息採集呢?

當然啦,如果你在已經持有從業證,那就不用這麼麻煩還要去註冊信息,還要帶著資料去審核這麼費勁。直接在信息採集系統中看看自己的信息是否有變動,沒變就不用管啦,要是變了只要在網上動動手指改改信息就行,也不用跑到指定地點進行信息審核,當然這是陝西地區的規定。

提醒:其他地區持有從業證的考生,請聯繫當地會計主管部門,詢問是否需要信息採集,也許和陝西一樣不用採集哦。

三、有了從業證部分地區考前現場資格審核

遼寧省官方規定:在報名系統填報報名信息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及《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簡稱考生信息表),在規定時限內到所在考區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後進行網上繳費。

其中以下兩種情形無需現場審核,經報名系統審核通過後可直接網上繳費:

1.遼寧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原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

2.2018年度在遼寧省報考初級資格且已通過現場審核的考生。

現場資格審核對大部分人來說是個痛苦的事兒,要準備證明材料,還要花時間到現場審核。

但是有了從業證就不一樣了,直接在網上報名繳費就行,不用再到現場進行考前資格審核,省事省力又省心,多麼美好的一件事,這是遼寧地區的考生福利。


關於審核

進入報名系統之後,由於審核方式不同,我們可能遇到三種情況:現場審核、網上審核以及考後資格審核,不同方式的報名流程不完全相同,三種方式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1)需現場審核地區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打印報名表(單位蓋章、考生簽字)→到報名點審核、驗證→領取報名回執表→網上交費→報名結束。

(2)系統自動審核地區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網上交費→報名結束。

(3)考後資格審核地區報名流程如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網上交費→報名結束。

(考後資格審核的地區,考試結束之後需資格審核才能領取合格證)


關於報名不成功

針對上述問題,部分地區給出了詳細解答,比如浙江省:

報名不成功的考生,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1)在浙江會管系統裡有會計信息的人員,若需變更個人相關信息,請登錄浙江會計之家網站——信息變更一欄,按照要求進行信息變更。考生可分項提交變更的信息,

若該項信息未審核完成,則不能對該項信息再做修改,但可對其他未提交的信息項做修改。

(2)浙江會管系統裡未登記信息的人員,請登錄浙江會計之家網站——信息登記一欄,按照要求進行信息登記,待審核通過後,可進行報名。

此外,如果計劃參加陝西、天津等地區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在報名之前,需要提前完成信息採集工作。

溫馨提示:在報名之前,請各位考生認真、仔細閱讀當地報考公告,嚴格按照報考流程完成會計初級考試報名。

關於補報名

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有補報名嗎?

從各地發佈的初級會計職稱報名簡章可知,天津、浙江、山東設置了補報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天津

11月12日-11月15日、補報名11月29日

浙江

11月12-11月23日、補報名11月28日-11月30日

山東

11月1日-11月16日、補報名11月26日-29日

此外,上海、四川、湖北在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分階段進行報名,錯過第一次報名的考生請務必把握第二次機會。

上海

11月12日-16日、11月26日-11月30日

四川

11月1日-11月10日、11月25日-11月30日

湖北

11月7日-11月13日、11月20日-22日

特別提醒:通常情況下,補報名入口與正式報名入口一致,具體事項請各位考生嚴格按照各地報名簡章規定執行。

如在初級會計報名期間遇到疑問,請及時聯繫當地考試管理機構,以免影響正常報名。


關於教材變動

變動1:收入準則

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去年出臺,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初級會計實務》第五章“收入”可能會大變!

第五條 當企業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該合同並承諾將履行各自義務;

(二)該合同明確了合同各方與所轉讓商品或提供勞務

(以下簡稱“轉讓商品”)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三)該合同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

(四)該合同具有商業實質,即履行該合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佈或金額

(五)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

變動2:政府會計準則

11月1日財政部印發了《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的通知。

會計幫:重要!幾大變化!初級會計考生速知!

《政府會計準則第7號——會計調整》政策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且發佈時間較晚,所以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教材可能會倖免這次調整,不會有很大影響,不過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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