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對我們來說可能沒用,但是對企業卻“很值錢”

殘疾證對我們來說可能沒用,但是對企業卻“很值錢”

說到殘疾證值多少錢,其實是個不應該回答的問題。因為殘疾證是一種身份的證明,可以享受國家的各種助殘惠殘政策的照顧,但是我們可以分析一下這個證件到底有多大的價值。

平常小編經常給大家推送各種補貼的申請方法,其實還是有很多人申請不到補貼,這樣的話殘疾證就沒有任何價值了。

但是在企業裡面就完全不一樣了!

談殘疾人證書的價值之前,先來看一下一個案例:

案例

重慶市國稅局公佈一個公告:重慶華亞電工器材廠在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間,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採取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1.7萬元;二、該廠2012年度至2013年度經營期間,殘疾職工掛名從未實際上崗工作,通過編造虛假殘疾人工資表,向殘疾職工收回已打卡工資,違反了民政福利企業即徵即退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規定。

分析

我們關注這個案例的關鍵點在殘疾職工掛名從未實際上崗工作,通過編造虛假殘疾人工資表,向殘疾職工收回已打卡工資。

看到這,很多人說這家企業真是高,因為它能搞到這麼多殘疾證!現在很多地方可以說是一證難求,因為殘疾證對於企業的利益太重要了!你知道為什麼殘疾證對企業這麼重要嗎?那就先看看國家對這方面有什麼優惠政策吧!

為什麼企業這麼喜歡殘疾證?

1、增值稅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辦法》的公告

一、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2、所得稅優惠。

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殘疾證對我們來說可能沒用,但是對企業卻“很值錢”


3、殘保金優惠。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說到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很多企業可能不感冒,但是這一條巨大的優惠政策,估計所有企業都想享受一下,因為目前國內的殘保金實在太高了!

這麼大的一筆殘保金繳納出去,估計所有企業都想減負一下。

掛靠現象嚴重,反映了什麼?

稅務總局早在2016年就緊急下發稅總函〔2016〕609號 ,如稅務機關發現該企業存在“掛名未上崗”或其他情形導致不符合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的,應將其發生相應違法違規行為年度內實際享受到的減(退)稅款全額追繳入庫。進入2018年以後,國家對企業殘保金政策也進行了很多次調整,寄希望於改善這種效率不高的助殘政策。

通過這些政策我們可以發現,企業通過殘疾證獲得的利益是巨大的。但是為什麼他們就不能光明正大的聘用我們呢?國家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是否真的幫到了我們殘疾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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