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单”的失信被执行人

“全体起立,现在宣读拘留决定!”眼看着自己被戴上冰冷手铐即将“身陷囹圄”,妻儿在旁痛哭流涕,本一同“耍赖”的许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回家团聚,此刻廖某才终于后悔、妥协并表示愿意还款,只留黎某“孤身奋战”、继续推搪。

一切还要从2016年说起。那年7月,陈某(甲方)与黎某(乙方)签订除草施肥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座落在龙归镇某村委会的桉树林承包给乙方除草施肥,乙方及乙方聘请的员工在过程中若有工伤及安全事故全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签订后,黎某雇请了包括粟某等12人在内的20余名工人进场施工作业。为此,黎某向许某借用了一辆无号牌、未购买保险的三轮摩托车,交给工人廖某驾驶,用于其承包陈某在龙归镇的工地日常使用。

7月31日,廖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载粟某等12人返回宿舍,行驶至某村下坡路段时,因车辆失控导致车辆侧翻路外,造成车上搭载的粟某当场死亡及黎某品等11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粟某符合机械性外力致颅脑损伤合并颈椎骨折休克性死亡。同年8月17日,韶关市某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8月18日,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粟某等12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落单”的失信被执行人

由于该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较多,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并要求相关人员垫付部分费用,其中陈某垫付了10万元,用于处理整个交通事故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等相应事宜。黎某支付给粟某亲属3万元用于办理丧葬事宜。

后粟某家人将司机廖某、车主许某、雇主黎某等人告上法庭。该案经武江法院一审审理,依法判决黎某、廖某赔偿死者家属84万余元,许某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黎某和许某不服判决,遂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上述3人均未自觉履行赔偿义务,迟迟未能获赔的死者家属向武江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9月底,法院依法传唤该3名被执行人到庭询问。但黎某明确表示其无力偿还,司机廖某则以经济困难为由表示只能支付3万元,而许某则表示愿意在法院冻结的4万元退休金外,另行支付10万元。

最终,许某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在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前签下保证书后离开法院。但黎某、廖某则依旧拒不履行义务,被法院当场宣布司法拘留15日,并在妻、儿的哭送下被戴上手铐送往拘留所。廖某被拘后第2天,其女儿马上代其父支付8万元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制定还款计划,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获提前释放。

而今,只剩下“执拗”的黎某,独自在拘留所度过这“一个人的时光”。

【记者】毕式明 潘俊宇

【通讯员】黄健婷 温菁 凌嘉华 刘泽彬

【作者】 毕式明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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