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倒老人後照顧了4個月 老人卻說:再給4千我就不找你要錢了!

尿毒症病人來朋友的養生館按摩

十幾分鍾之後吐血了!

朋友開的健康養生館,來了一個尿毒症病人,有九年的透析史,這個病人第一天到店裡體驗了一下按摩,覺得效果還不錯,第二天來泡了藥浴後,又按摩了十幾分鐘的後覺得不舒服,有吐血的反應,這種反應以前也有。

我想問一下健康養生館需要承擔責任嗎?承擔什麼責任?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

這裡面涉及一個侵權關係,裡面需要考慮兩個因素,一個就是養生館的行為與病人的受損結果之間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第二個就是養生館是否存在過錯,也就是是否盡到了足夠的注意義務,是否事先清楚他的體質疾病等。

假如說確實存在因果關係,並且養生館有過錯,那確實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金額要根據造成的損害後果以及雙方過錯大小判斷。

騎車撞倒老人後照顧了4個月

老人卻說:再給4千我就不找你要錢了!

去年12月,我騎電動三輪車撞倒了一位老奶奶,當時沒報警,主動帶她去醫院,又照顧了她幾個月,她恢復得很好,可現在她又來找我賠錢,說讓我再給她給四千塊,給了錢以後就再不找我要了,我該怎麼辦?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

發生交通事故時,你們沒報警也沒有事故認定書,事故責任比例到底怎麼樣沒辦法確認。

一般來說,如果說你確實撞了對方,覺得自己全責的話,你也主動照顧他很很長時間,從行為上看你是要對這個老奶奶負責的。

要賠償是可以的,但是賠償內容要有標準限定,如果不是賠償標準內的可以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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