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丨家人患重病,能否終止已籤購房合同?

AHTV法治時空


身患重病,要求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單純從法律層面上講,只要對方不同意,那就不能解除合同。

具體到你的情況,還是應和開發商多溝通,將醫院診斷書以及各種輔助證明給銷售經理、辦公室主任或老總看,讓他們知道病情嚴重,治療刻不容緩,請求立即解除合同並退還購房款。這裡的重點是要找對人。

其次,你可以找當地街辦(社區),請求他們協助調解。

最後,在實在不行的情況下,可以找當地住建局,由他們出面協調。他們起的作用相當大。

但願對你有所幫助。


幸有霖汐


我是阜陽人,買房後發現自己得了尿毒症,與開發商協商退房拿錢治病,對方也同意。可現在2個多月過去了,開發商一直沒動靜,自己還等著錢救命,請問律師,我可以終止買房合同嗎?

不能終止買房合同的,我國《合同法》第9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合同履行期未滿前,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債務的;

三、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四、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債務,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你的行為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想要單方解除權的情形,你不能就此解除合同。但是就你的問題而言,建議你首先跟開發商協商,通過協商進行處理。

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取得房產後可以立刻對外轉讓以收回資金進行治病。如果在沒有交房之前確實有人願意幫你,願意購買這個房子,可以通過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或者通過期權的方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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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層面前上是不可以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旅行,不過可以和業主協商溝通請求理解,關鍵要爭取到中介幫你說話,當然需要給他一些安慰的,事情可以溝通解決的啦!



新房全民經紀人


家人患重病令人痛情,要積極參加醫保,減輕負擔,但現代社會是法津社會,既已簽了購房合同,那就必需支付覆約合同款項,若違約合同約定則必須支付違約金,並可能將列入失信名單,將影響您的工作與生活,怎麼辦呢?一是與對方協商,能否解除購房合同,二是與對方協商,更改付款方式,三是用其它資產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或押質押融資,如房產、有價證券等,渡過難關。


鐵道游擊隊1


為民幫助是法律和組織開展工作,既然如此,就應該停止合同約定。兩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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