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以为是小罪其实是重罪,结果判刑很重的案例?

闲谈趣更


大家记不记得前段时间的一个新闻,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4年7月,18岁的刘大蔚,从台湾卖家网购24支仿真枪,金额总计30540元。

台湾卖家将24支枪形物藏匿于饮水机箱体内部,交某公司报关出口至泉州通关入境,7月22日凌晨,这批枪形物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2014年9月29日,刘大蔚,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逮捕,24支枪有20支被鉴定为真正的枪支。

“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我死了我就承认我有罪!”2015年4月刘大蔚在法庭上喊得撕心裂肺。

这件案件,被鉴定有20把枪支属于真枪,数量巨大,可以判死刑,还是因为刘大蔚年轻,判无期徒刑。

对枪支的鉴定,有这样的法律: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2008年3月实施)

“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2010年重申)

枪口比动能就是当子弹出膛后,子弹在枪口位置的动能与其横截面积的对比。

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模糊的数据,怎么说呢,就是你站我桌子对吗,我扔一把绿豆,砸你脸上,这些豆子的能量差不多就是1.8焦耳/平方厘米。

2008年新标准以前,基本是要达到16焦耳/平方厘米,才会达到枪支的标准。

08年我感觉是因为奥运会的开始,对枪支管控加严。

这一变化,让那些玩具商变成了军火商,军迷们就变成了非法持有枪支。

意思就是说,我们小时候玩的那些假枪,玩具枪比较好的,打得远的那种,按鉴定上来说,也属于枪支,还好那时候没去警察门口装,等等就进去了。

家里有玩具枪的赶紧都扔了。:)

这种不知道算不算枪支、、、、、

不过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也对此类案件做了批复。

2018年3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明确对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定罪量刑时不仅考虑涉案枪支数量,还应当综合考量外观材质、致伤力大小、行为人认知等主客观因素

2018年8月1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再次审理,12时10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我一直以为玩具枪仿真枪都是假枪,真枪就是能打死人的枪。


一本正经地唠嗑儿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安徽天长某农村一66岁老人,因为家中鸡被偷吃,就在院子里放了一个老鼠夹子,没想到捉到了一只黄鼠狼。抓到了杀害鸡的凶手,气愤的老人就把黄鼠狼吊起来,一边打,一边问它为什么要偷吃鸡,最后黄鼠狼被打死了,然后扔在路边的垃圾堆里。

老人的弟媳妇觉得好玩,就把老人审问黄鼠狼的过程拍了下来,发到了朋友圈,没想到给老人惹了麻烦。

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印象中大家觉得这个爱放臭屁的家伙是个有害动物,笔者过去也是这么认为的,小时候在农村,经常跟着别人去捉黄鼠狼,觉得是为民除害。可在2000年,黄鼠狼被国家林业局纳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受保护的“三有”动物。

因为安徽天长境内属于禁猎区,老人因为猎杀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改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不仅仅是黄鼠狼,麻雀、壁虎、刺猬、青蛙、癞蛤蟆等都属于“三有”动物,温州一农民工就因为两天捕捉麻雀300多只而被刑拘。

这还算轻的,河南一在校大学生闫某,放暑假的时候,和朋友爬树掏鸟窝,抓了16只鸟出售。大家可能以为几只鸟算什么,但非也非也,由于这些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们二人因为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


打虎拍蝇


朋友的宝马,被一个16岁的小熊骑电动车给撞了,对方全责。朋友看对面是个小孩子也没来气,还主动带着上医院检查了,自掏腰包!

小熊也没啥事,交警来问事儿的时候,小熊怕父母知道自己闯祸,报了个哥哥大熊的手机号码,交警就通知大熊来处理事。

大熊到了之后,不分青红皂白把朋友打了一顿,交警拉都拉不住,结果朋友小鼻梁骨折、肋骨骨折,朋友一下给弄懵逼住院了。

之后报警来了警察叔叔才把事情安顿下来,原来大熊才18岁,刚高考完,血气方刚的听说弟弟被车撞了,没忍住...知道真相的大熊,被警察叔叔好一顿训。

后来,朋友让我去开了宝马的定损单,车子的玻璃 2200,acc 探头 2400,引擎盖钣金喷漆 1200。左前叶子板钣金喷漆 1000;又理了医疗费、误工费3万,去警局协议调解。

警察叔叔说了,这事可大可小,弄大了对大熊孩子不好,别耽误人上大学...朋友和我也都是讲道理的人,把钱赔了就行。

高潮来了,大熊父母叫了几个亲戚来,压根就是来吵架的,说修车子要那么多钱?开宝马了不起?医疗费我只给1W这种话...

警察叔叔脸都青了,叫朋友走程序吧,大熊因为故意伤害,刑拘。案情很简单,审完结案移交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大熊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上不了学了。法院判了大熊两年和附带的民事赔偿。惨...


阿呆札记


说一个真人真事。

我有个小学同学,初中读完就去混社会了。就在这两年,他看到到处都是红灯区,生意都还挺好,于是就打算做这门生意。他以为这事儿就算被查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就是罚款拘留而已,若是和XX关系搞好说不定就什么事都没有呢。

于是,他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集结了十几个彝族女孩开始了组织卖淫的生意。也算是他运气不错,干了一年半载也风平浪静,钱也赚了不少,一时风头无两。

不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去年年底的时候,他一社会朋友在酒吧里被欺负了,就叫上他和另外七八个人去帮他出气,他们一群人把另外两个人打得头破血流。事后,被打的人果断报案,警察以“寻衅滋事罪”对他们立案侦查,结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我同学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于是就将其并案移送检察院。最后,检察院对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时,也对他组织卖淫罪一并提起公诉。

结果这哥们儿就悲剧了,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一直以为不严重的组织卖淫罪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况且他组织卖淫的小姑娘几乎都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其他人缓刑,给他数罪并罚判了九年有期徒刑,不得不说这结果让他实在是始料未及啊,恐怕连肠子都悔青了吧。


冰焰


以前我们家邻居有个双胞胎儿子,俩个孩子当时我记得应该是17岁,挺淘气也挺贪玩。

有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独自行走的少女,觉得人家小姑娘长的挺可爱有很漂亮,这俩孩子一时玩心大起,就拦住小姑娘不让人家走,有点耍流氓的意思,谁知遭到人家小姑娘的强烈反抗,两孩子一时生气,就把小姑娘拖到附近的小树林的强奸了,事后还不解气,拿走了小姑娘身上的十块钱零钱,之后留下小姑娘一人,而他们像往常一样回家了。

事发后,小姑娘回到家,家长一问赶紧报了警,当民警赶到邻居家的时候,两个孩子刚刚吃完饭,当民警问他们的时候,两个孩子当场一五一十的就把经过给说了一遍,而且期间说的是唾沫星子满天飞,丝毫没觉得自己做的事的性质和后果有多么严重。

最后这两个孩子因为拦路抢劫,强奸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送到了少管所服刑。只记得他们父母凄惨的哭声以及后来好多年不出自己家大门的事实,家里自从两孩子蹲监狱后,没有过欢声笑语,一片死寂,我们也偶尔去他们家串门,只是为了去安慰安慰老两口,告诉他们孩子总会回来的。

我想那两个双胞胎在少管所里会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也希望少管所的生活能让他们对生活对一点希望,因为家里还有父母等待着他们。


诗词公寓


这又是一个二十年前的案例。

在一个小山村里,有兄弟二人。父母双亡,哥哥就像父亲一样把弟弟养大。有一天,弟弟出去干活,回来的时候开三轮把马路边的一个小摊子撞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损失。摊主一看是两个小孩儿,张嘴就要1000元。那会儿的1000块对于村里来说也是一个大数目了。没办法,两个小孩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凑了几百给他了。

回到家,哥哥知道了,带了一个人就去找那摊主了。来到他家,跟来的人先给了那个摊主一棍子。这个哥哥说:“别打人,我们是来拿回自己的东西的。”然后打开抽屉,自己弟弟的钱就在那儿,连零钱都没动。哥哥说:“这钱是我弟弟的,我拿走了。”就走了。

第二天,几个警察把哥哥抓走了,判了十年。村里的人都替这个哥哥叫冤。说有没伤人,而且是拿回自己的钱。这两兄弟是老实人,是好人,十年判的太重了。

当时一个专家站出来说:“入室抢劫,最低十年,这已经是判的最轻了。”


一轻子


我看了很多回答,都是回答的一些关于抢劫、盗窃,猥亵别人的案件,其实有一种最我们看起来似乎非常小,但是确实最高可以达到死刑的,那就是帮别人运送毒品。
在前几年网上有一个新闻报道的是一个大陆女孩东南亚旅游,结果在东南亚遇到了一个非常帅的小伙子,两个人是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在东南亚十几天以后这女儿要回国,希望这个男孩跟她回来,但是这个男孩先让她捎一些东西回来,然后过两天他在去女孩家。具体什么东西这个女孩也不知道,就把那个男生给的箱子运回国,结果在海关的时候被查箱子里面有了十几公斤毒品,随后女孩被抓。


在我们的印象里帮别人运输东西应该是一件小事,但是运送什么东西我们并不知道,所以这个充其量也就是关几天就给放了。但是由于这个案件中毒品量过大,而女孩又始终不肯交代这毒品是谁的,最后这个女孩被判了死刑。很多人都为这个女孩感觉到不值,因为这个事情和她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况且当时警方已经把那个男生给抓获了,只要这个女孩招供就可以给予释放,但是到最后到死之前都没有把那个男生给说出来。

其实这样的案件在在网上还有很多。那些东南亚一些国家的人利用一些长得比较帅气的小伙子或者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来诱使大陆去旅游的人把东西带回来,虽然我们感觉帮别人把东西带回来并没有过错,但是我国法律中对于毒品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帮别人运输毒品也是重罪,几百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

去外面,特别是出了国帮别人捎东西一定要弄清找东西什么,千万不要觉得这是小事,那些人正在利用你的生命为他们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国557


我早些年的一个朋友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没钱吃饭了,就小偷小摸,一次在路边上发现一辆车里有个黑皮包,就砸破车窗将包偷走,成功后发现包里有48000元现金和一支911M手枪,枪里有8发子弹,这货高兴的,将4万多元钱霍霍光之后,又用枪支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拦截抢劫抢劫,两次共计1.5万元,有钱之后喝酒找女学生陪酒,非要和女学生发生关系,最后女孩报警后,警察搜出手枪,最后判决,入室盗窃罪,抢劫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组织他人盗窃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刑31年8个月,罚款5万元,它自己认为,只是简单的盗窃,没想到盗窃的物品是枪支,用枪拦路抢劫性质非常恶劣……



卡卡的故事57759113


之前我姐姐难得回家,晚上她跟同学去玩,然后回来的路上被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抢劫了,好在包里只有一千块,但手机还在手里没有被抢,但身份证跟银行卡什么的都在包里面。想着这一千几百块抢了就抢了吧。第二天我爸载我姐去办身份证的时候突然看到那个贼了,于是我姐姐叫我爸跟着他,然后我姐就去叫警察,当警察抓到这个贼回去一审,原来他也是个惯犯了,平时没少骗钱。而且还发现他曾上门打劫未果打了一个刚回家的女大学生,听说他是拿砖头砸那个女孩子的头,拍到那个砖头都碎了他自己还说看着她的血都快流干了。我姐姐只拿回她的包里面的现金早就被他花光了,后来一个星期后寄来了一封信是法庭的,反正里面就是问我姐姐要不要起诉他,加上他之前打的那个女孩的家人的起诉,他已经是要判有期徒刑十年起了。后来听警察说好像他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


用户9635298500731


说一件身边发生的事情。

有个朋友去取款机取钱,结果卡忘拔了,被人取走了将近两万块钱。案件很简单,很快就破了,银行周围到处都是摄像头,按图索骥几乎没难度。

取走朋友卡上钱的是一个老贼,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普及,贼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遇到了灭顶之灾。现在大家出门身上不带钱,家里不放现金,很多贼只好转行,由于没有一技之长,有些贼就转行做澡堂里的搓澡工,这位老贼也不例外。好吃懒做惯了,现在凭力气吃饭,日子过的十分艰难。他看到取款机里没拔的银行卡,就像看见天上掉馅饼一样开心,取了钱就去挥霍了。

当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满不在乎就承认了。他给民警交代,我去取钱,看见取款机自动往外冒钱,我就捡了花了,大不了还给人家完了呗。

民警一听乐了,你逗三岁小孩呢?不知道有摄像头这种东西?

按照法律规定,他这种行为属于银行卡诈骗,而且数额巨大,量刑在两到三年。

那老贼一听彻底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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