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減持股份計劃數量過半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刊載了《關於股東計劃減持公司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46),本次減持計劃,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擬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計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32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96%),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進行,合計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且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合計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於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不減持)進行,合計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4%,且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合計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

2018年9月25日,公司收到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的《股份減持進展情況告知函》,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於2018年9月25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分別減持公司股份5,364,900股、5,364,9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00%、1.00%。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9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關於股東減持股份比例達到1%的公告》。

2018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的《股份減持進展情況告知函》,獲悉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於2018年9月26日至11月29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分別減持公司股份2,635,100股、2,635,100股,減持數量已達到本次減持計劃的一半,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注:1、呂旭幸先生為公司董事,公司股東陳奕琪女士之配偶;沈依伊先生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公司股東陳佳琪女士之配偶。

2、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所持有股份均通過協議轉讓獲得,具體內容詳見2014年11月3日《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刊載的相關公告。

3、上述比例合計數字出現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為四捨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本次減持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本次減持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本次減持情況與此前預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4、公司將繼續關注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減持計劃後續的實施進展情況,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陳奕琪女士、陳佳琪女士出具的《股份減持進展情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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